联总并不是对所有已解放的国家都提供援助。根据&ldo;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协定&rdo;的条款,前敌国当然被排斥在救济之外,虽然意大利和奥地利后来也获得援助(匈牙利和芬兰获得的援助要少得多)。向联总申请援助的国家必须证明它们缺乏足够的外汇。这一条件就把西欧所有国家排除在外,虽然除了瑞士与瑞典(它们在战争中发了财而不是蒙受灾难)外,所有西欧国家最后都被迫向国外乞求贷款,成为马歇尔援助计划的申请者,因而美国、英国和加拿大不得不在联总之外又提供巨额救济资金。
联总的活动主要涉及中欧和东欧国家。
受援国是芬兰、波兰、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匈牙利、南斯拉夫、意大利、圣马力诺、阿尔巴尼亚、希腊、多德卡尼斯群岛、埃塞俄比亚、中国、朝鲜和菲律宾群岛。这些国家都驻有联总派遣团。
奥地利、中国、捷克斯洛伐克、希腊、意大利、波兰和南斯拉夫七个受援国,在一些地区中心设置了地区办事处。这些办事处的少数职员主要是受命对联总救济物资的分配情况进行监督和上报情况。他们就运输困难、仓库拥塞、救济物资在地区和各类受援者之间分配不均等问题向地方政府官员提出意见,有时候当所有的方法都失灵时,他们就亲自抓这些事。他们各处巡游,在其所工作的地区内进行现场检查,附带地还对联总的工作进行解释,敦促地方当局注意一些急需救济的情况。他们定期向派遣团团长报告工作,不仅要详细报告所在地区内有关联总救济物资的情况,还要报告该地区的经济状况以及物价管制与配给制度的实施程度。这些报告不仅为派遣团团长向总署或欧洲地区署呈交的月报提供了材料,而且当发生的情况证明不能在地方一级解决而要请示中央时,也提供了根据。……不管采用何种体制形式,每个派遣团的工作效能主要是取决于工作人员之间的同心协力、善于适应和坚韧不拔。尽管派遣团的某些部门经常人手不足,又是在联总指挥鞭长莫及的陌生国家,处于比较孤立的环境中进行工作,并且要受到全球物资供应变化多端的影响,但它们却成功地完成了任务,这主要是由于它们异乎寻常地发挥了主动性并进行了艰苦的工作。
联总所有的救济物资首先要由总署按国别加以估计(即所谓&ldo;规划&rdo;)。然后总署将其需要的物资数额送交有关的局(配给和批准物资的有关当局),因为除联总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申请者,而所需物资大多是供应不足的。总署在获准可以取得可能少于它所申请的数额之后,还得通过官方或商业渠道进行采购。它还必须获得船舶吨位,而这可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其后这些物资就转送给有关国家的联总当局,由它移交给该国政府,在联总代表的全面监督之下加以处理,而拿到物资的消费者则需要付款。联总代表应该注意在分配这些物资时不能有政治上、种族上或宗教上的偏见。
第三章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下)
第四节物资供应的管理工作
(一)关于估计和满足进口物资需要的政策
(二)物资供应规划的发展与执行
第五节实地工作
(一)联总同军事当局和&ldo;受援&rdo;国政府所达成的协议
(二)对&ldo;受援&rdo;国家的善后救济工作
(三)营救在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和中东的&ldo;难民&rdo;
第六节联总的解散
第七节对联总成绩的评价
第四节物资供应的管理工作
(一)关于估计和满足进口物资需要的政策
&ldo;联总救济物资供应工作的开展和完成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1943年11月,一直持续到1945年8月。……关于联总最后究竟会拥有多少救济物资与船舶吨位,这是不能肯定的……因为这时正处在不断变化的战争状况之下。&rdo;然而,已经做了许多准备工作:
已决定了欧洲所需救济物资的依据,而采购救济和善后物资的政策也同提供物资的政府一道规定了下来。
第二阶段始于1945年8月,一直持续到1948年9月底。随着战争的结束……要由联总进行援助的那些国家的物资需要已确定下来,联总所掌握的物资又在各国之间根据审慎制定出来的总的活动规划进行了分配。
到了这一阶段末尾,尽管物资供应与财力上都存在困难,&ldo;联总在十个国家负担的全面供应任务和在七个国家执行的规模较小的供应规划,已经履行了业务规划中交货指标的百分之九十以上&rdo;。
对于已解放的国家战后需要进口物资所作的许多估计书,最全面的一份已收在盟国间战后物资供应委员会的报告中(通常称为李滋-罗斯报告),它&ldo;详尽地列出了九个欧洲国家进口物资的需要。……根据联总协定,盟国委员会已由全会欧洲委员会取代&rdo;。全会欧洲委员会是在联总全会第一届会议上成立的,它的第一项工作就是要作出决定:接受李滋-罗斯报告所提出的依据还是加以修改。根据美国驻英大使兼美国出席全会会议的代表约翰&iddot;g&iddot;怀南特的动议,采取了第二种做法。他赞成修改的论据有四点:
(1)从该报告起草以来,对于已解放地区的情况可能已掌握了更多的情报;(2)由于盟国间委员会无法处理苏联的需要问题,那么对于盟国间委员会所据以工作的某些总原则进行修改看来是必要的;(3)该报告的起草时间是在第一届全会规定联总的业务范围之前;(4)……预期美国和英国军事当局不久将就军事管制时期所能提供的救济物资问题向总署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