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我没钱,只能赚钱治病。”
“呃……”
宁春嘴角微微一抽。
好有道理!
生病了就得治病,但这个世界的药很贵,而且一些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肯定更加昂贵,并且还得一直长期的服用。
否则的话,病情就会恶化。
一个普通女孩,怎么负担得起昂贵的药物?
有一种病,比任何疾病都要可怕,那就是穷病!
没有钱,一切都是枉然!
“你的家人呢?”
“我爸妈离婚了,而且都重新组建了家庭。我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后来爷爷奶奶也死了,我只能流浪乞讨。那段流浪的时间,让我患上了精神疾病,很痛苦。我没有钱买药,后来遇到了一个马戏团,于是,我进入了马戏团,在里面干杂活,勉强活了下来。就是在马戏团里,我练成了这一手飞针绝技,在一次发病时,我杀了一个人……”
“后来,我遇到了猎犬,于是,我们开始搭档,一直到现在。”
千手说的很仔细,将她从小的经历都说了出来,看起来也没有任何隐瞒。
只是,宁春与猎犬却都听的直皱眉,甚至到了最后,心里都感觉有股凉意。
千手这么悲惨的遭遇,但从千手的口中说出来,语气却是如此的平静,甚至还有些冷漠,就好像在讲述着与她毫不相关的事一样。
根本就没有丝毫表情的变化。
这是冷漠吗?
不,这甚至已经不是冷漠那么简单了,而是千手压根就没有什么其他的感觉了,这是严重的心理与精神问题。
“你会笑吗?”
“会!”
“那笑一个看看。”
于是,千手露出了一丝笑容。
只是,这丝笑容怎么看怎么诡异,实在太难看了,千手就仿佛面瘫病人一样,压根就不会有任何面部表情。
宁春有些疑虑,要是把千手放在格斗社,那就是个定时炸弹啊,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炸”,到时候后果很严重。
“我只能选择将你送进精神病医院了。”
这是宁春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只是,精神病医院能困住千手吗?
“等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