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沈轩的关系甜蜜着呢,他说我需要什么就给我什么,但是在这片寸土寸金的城市里,我并不喜欢整天坐着看风景。
我也想让这个城市和我有关系。
我向沈轩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沈轩感到大为头疼,“你能做什么啊?你什么都不会!”
原来在他的印象里,我就那么笨啊。
“别瞧不起人,你别忘了当初是谁陪着你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还不是我庄萱,你当时也什么都不会,你能我也能!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叫……”
一下子我想不起来了,憋了个大红脸,“叫女儿当自强!”
女人能撑起半边天呢,瞧不起女人?哼!
沈轩什么都由着我,“好好好、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的公司所有的职位,都由你挑!”
“好,一言为定!”我答应的比他还痛快。
但到底干什么,我还没想好,因为沈轩说的也没差,在生意这方面我就是什么都不会,甚至连沈轩现在是干什么的我都不知道。
不过,我会开车!那辆法拉利,我承包了!
第一次摸到了法拉利的方向盘,我都有点双手颤抖了,连坐一坐都紧张,生怕擦坏了一点漆,那就怪心疼的。
沈轩把钥匙交给我,趴在车窗上,盯着我,“你、会开车?”
“你把我想成土包子了?我咋就不会开车了?告诉你吧,我在乡下,拖拉机开的可好了!”
“拖拉机?”沈轩忍不住笑出了声音,我觉得吧,沈轩这是暴发户的表现,咋滴?瞧不起人啦?
启动车子,松手刹,踩油门,一气呵成,法拉利一下就缓慢的启动了,出车库的时候,连一丝生硬的动作都没有。
沈轩都惊呆了,见我出去又把车停下,才缓了缓神,只听我叫他,“快点,前面带路!”
我又不知道沈轩的公司在什么地方。
沈轩打量着我,转身上了另外一辆车,他还有一辆卡宴,天蓝色的也很漂亮,一般没有重要事的时候,他喜欢自己开车上班,劳斯莱斯就是他用来装门面的,沈轩现在越来越会生活了,并且十足活出了优越感。
他的车在前面带路,我在后面跟着,路上的车纷纷避让。
没多长时间,就到了沈轩的公司,好高好大的楼,伫立在城市中心的金融街,整栋大楼都是沈轩的,停好车,沈轩就带我来了。
“哇哦,好棒!”我是从内心赞美的,看那大楼的门把手,看起来都很高级的样子。
这地毯是羊毛的吧,金碧辉煌的商业帝国啊。
沈轩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我和他的距离非常近,沈轩盛气凌人,他有这个资本,很多路过的人都向沈轩弯腰致敬,“沈总好!”
问起我来就尴尬了,总不能明目张胆的问这是谁吧,毕竟沈轩的一句话就能砸了他们的饭碗。
“您好!”对我也开始毕恭毕敬了起来,我可不像沈轩那么没礼貌,急忙说,“你也好!”
沈轩带我走到电梯前,现在是上班时间,电梯门口堵满了人,但是看见沈轩坐电梯,全部都退到一边了,被沈轩吓的,电梯开门都没人敢进去。
冷酷的沈轩宝宝走了进去,从电梯的透明玻璃上俯瞰着自己的帝国,不忘了对我谆谆教诲,“你用不着和他们客气!别忘了,我答应过你,我不管有什么,都分你一半,所以这里是我的,也是你的!”
呦,我当初给沈轩的五块钱投资,可真物超所值啊!
但是这样不好,我和沈轩又意见不合了,“沈轩,对别人好,别人才会对你好,你应该保持微笑,笑一个给我瞧瞧!把你的大白牙给我露出来?”
这再度违背了沈轩一酷到底的理念,看的出他想抽我,但还是皮笑肉不笑的笑笑,“行,听你的,在这里,你还是第一个让我给你看大白牙的!”
“这就对了!”我一拍沈轩的肩膀,“待人和善,你的员工才会有凝聚力,反正我有安利,你吃不吃是你的问题!”
“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