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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第1页)

回归正题,其实我刚才的怨气不是我本身的怨气。大家还记的我在那次拆迁事件中得到了一部书,还吸到了一些怨气吧。这些怨气,并不是深藏在我的灵魂之中的。而仅仅是存在了我的体内。刚才我受到这个锁魂蛊的刺激,不知为什么竟然能运用这一些怨气了,刚才我已经是把这些怨气用到极限了。幸亏是十世恶人身负重伤,他再稍微强一点点,我就制不住他了。杀掉他之后我怕露馅赶紧收回所有的怨气。终于算是蒙混过关了。现在我拿着这个锁魂蛊,心里七上八下的。应该是我的血把这个尸木的封印打开的。要个纯食鬼人的锁魂骨有什么用。看这样子,这个玩意在沙漠地下不知道埋了多少年了。那个食鬼人没过三劫的话,多半已经不在了。我实在想不通要这个有啥用。但是我知道他们都抢破头的想要,我当然得好好保管。我把这玩意又放回尸木之中。揣在怀里,赶紧回到&lso;人类社会&rso;中去,明天还要去救出安慕和那孩子。

我没有一刻停歇直奔安慕所在的那个城市,赶来了一百天的路,傍晚十分我到了那个别墅。我进到别墅之中,别墅中早就人去楼空,但是在阁楼上,我找到了安慕和那个孩子。但是让我吃惊的是。安慕,死了。但是孩子还好没事,不过看着也很虚弱。我咬紧牙关,愤怒到了极点。这个的混蛋!!!这样一个人中之龙,居然就这么惨死在在这里。我检查了一下安慕的尸体,居然是尸毒攻心而死。这个尸毒不比一般的尸毒,极其狠毒,很像我当时被两个杀手偷袭时中的尸毒。而且看尸体的样子,应该是昨晚前后死的,这几天渡和其他几人一直没在这里,难道杀安慕的另有其人?至今我还不知道当时是谁偷袭的我。我也是在那时候见的v。我把孩子抱走,送到医院,还好没有大碍。孩子没事也算是万幸。至于安慕的死因,我也只能是以后再做调查。我现在也是内伤严重,必须找个安静的地方疗伤。

我带着孩子来到英子那。我想把孩子托付给英子。见到英子,我告诉英子我的来意,英子接过孩子。&ldo;我要出国了。&rdo;英子说。&ldo;也好。孩子能带走么?&rdo;我说。&ldo;呵呵。&rdo;英子看着我笑了笑。&ldo;我对你,就那么不重要么?这就是你对我出国的反应么?你一点也不会不舍得是吧。我知道,你不爱我,我没有奢求你爱我,但是我请你给我最起码的尊重。&rdo;&ldo;对不起,英子,我只能带给你危险。如果你因为我出事,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rdo;我说。&ldo;不用对不起,你也不用这样,我会不会跟你,那是我的选择,不用你操心。安子,也谢谢你让我看清你。&rdo;英子说着眼中泛起泪花。&ldo;我这次出国,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今天的分别,就是永别了。&rdo;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她。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ldo;一路顺风吧。&rdo;&ldo;安子,&rdo;英子说。&ldo;其实你不用这样对你自己的。这样太不公平,我知道你的所作所为是你的经历所致,也都是无可奈何的选择。但是,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是说你一出生就背负上了使命,你也说过,你就是你,做你自己就好了。何必想那么多呢?&rdo;&ldo;嗯。&rdo;我点点头。&ldo;我知道我说这些都没什么用。&rdo;英子说。我笑笑。无可厚非。&ldo;安子,希望你有一天会稳定下来。找一个好女人幸福的生活。&rdo;英子说着抱着孩子站了起来。&ldo;安子,我走了。&rdo;看着英子远去的身影。我轻叹了一口气。点上一根烟。想象和英子一起经历的一切。无奈的笑笑。是啊,我也希望有一天我能稳定下来,找一个好女人幸福的生活。哪怕一天。

我掐掉烟。起身融入了人群之中。

前路,还是那条不归路。

第六十八章狼人食鬼人传奇

&ldo;即便一个心地纯洁的人,一个不忘在夜间祈祷的人,也难免在乌头草盛开的月圆之夜变身为狼。&rdo;这是西方国家对于狼人的描述。狼人可能只是一个种族,他和吸血鬼如出一辙,但是他们两个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种族。与其说狼人是一种怪兽,不如说狼人是上一个地球纪元留下的异种。关于狼人的又来传说是这样的。古世纪欧洲,大陆爆发瘟疫,人们纷纷死去,村落里一个名字叫做科维努斯的年轻人看到这样的惨状,为了生存下去摆脱瘟疫的困扰,自己经过研究生命的起源得到启示,后来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科维努斯的后代一共有三位,不幸的是3位中的一位被染过病毒的蝙蝠咬伤,另一个被染了病毒的狼咬伤,只有一位是完整的作为人的形态活了下来,他的两个兄弟由于染上病毒产生变异,一位成为吸血鬼的始祖,另一位成为狼人的始祖。当然这只是传说。狼人在我们民族什么整个地球都是很少见的。相传千百年前,人类为了争夺自然界的霸主地位。对狼人一族进行了惨不忍睹的围剿,大量猎杀狼人,这也形成了一个职业:猎狼者。经过赶尽杀绝式的屠杀,狼人几乎面临灭绝。只有极少的一部分逃过此劫。

关于狼人的一般传说捎带这么一提,下面就开始说这次的故事。

小兴安岭腹地,中午时分。我背着一个包,提着一把开山刀在前面开路。身后跟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虽然是女人,但是这女人身手很矫健,在森林大山之间穿梭游刃有余,一看就是在山里长大的,她背着一弯硬弓和箭筒,这种硬弓,很少有女人能拉得开、。在森林和大山之间行走。我们已经在山里转了一天多了,至今还没有任何发现。我登上一个比较高的山脊处。擦擦头上的汗,放眼望去,我处在无尽的原始森林和崇山峻岭之间。看了一会,我又动身和这女人行进在这大山密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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