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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王丽娟眼珠子一转,面露惊讶道:“爹,你的意思是说,她是因为家里平反,才突然变得有钱了?”

“嗯,应该是。”秦大伯抽完最后一口烟,踩灭烟头,继续道:“我听说着所谓平反啊,就是把人家原来没收的财产都给还回去。”

“啊!”秦志华一拍大腿,道:“爹,听说她可以城里有钱人家的小姐啊,那得还回去多少钱啊,这不是都便宜了秦萧那小子。”

“是啊!爹,她好歹也是咱们老秦家的媳妇,总不能二伯一家子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咱们却吃糠咽菜吧!”王丽娟适时加了一把火,继续道:“爹,你可得拿个主意啊!”

秦大伯沉吟不语,可急坏了一旁上蹿下跳的秦志华,“爹,你快说句话啊!”

“不急,这事儿还需要从长计议,我少不得要跟你们奶奶和小叔商量一下,就不用你们俩操心了,都给我回去干活儿去。”

秦大伯扯着儿子的耳朵继续上工,自己手上的活儿却干得有些心不在焉。

他在暗暗思忖,怎么才能占到陈曦这个金疙瘩的便宜。

看起来得搬出自己老娘出马,才有可能成功啊!

被人当冤大头算计了的陈曦,此刻正在接受表扬。

“小曦,这是你们申城才有的轮椅吗?比我在县医院看到的更舒服也更实用,原本我还想着,等什么时候攒够了钱,买辆旧自行车求廖哥帮我改造一个轮椅,现在完全不需要了,小曦,你真好,谢谢你!”

秦萧说着说着就双手抱住了她,一张俊脸在眼前不断放大。

“说什么呢!真肉麻,别闹,赶紧起开。”由于秦母就在院子里不远处,陈曦不得不压低自己的声音,不自然地挣脱开秦萧的怀抱,瞬间跳开他一米远。

毕竟,在父母面前,她还是要极力维持住自己的人设的,绝不崩塌。

第13章

傍晚,老秦家一大家子正围着桌子吃饭,坐在主位上的是一个满头白发的干瘦老太太,她吸溜吸溜吃着红薯稀饭,精气神儿十足,竟一点儿也不比年轻人差,正是秦萧的奶奶。

秦萧奶奶名叫孙二妮,也没个大名儿,嫁给秦萧爷爷秦世善之后,别人对她的称呼就变成了秦家大嫂、秦家大婶、秦家大娘,到现在已经变成了秦家老太太。

头些年,秦萧爷爷过世之后,老秦家就变成了老太太当家。

虽然秦萧一家子跟老秦家的人都互不来往,但秦家老爷子过世的时候,秦广生和秦萧作为老秦家的子孙,也不得不尽一番孝道,对比着秦大伯家,该出钱出钱,该出力出力,既不会出格,也不会落人口实,随后的日子则又恢复了之前互不往来的状态。

在老秦家的人眼里,二房这一支就是扶不起的烂泥,一旦沾上就会被粘住,甩都甩不掉。

但近些年二房看起来日子却越过越好了,他们都觉得是烂泥塘里捞出了金棵子,自从秦萧娶了陈曦后,二房竟然一点点发达起来了。

晚饭后,秦大伯拽着自己小弟来到老太太房间。

“娘,老三,我这边儿得到些消息,是关于老二家的,你俩帮我分析分析。”

秦家老三,名叫秦广业,秦萧应该叫做小叔的,是老秦家五个孩子里面最小的,也是秦家老太太30岁拼命生下来的小儿子,生下来就是捧在手心儿里长大的。

秦小叔作为老秦家最受宠的小儿子,在那个饭都吃不饱的年代,他却正正经经地读过好几年书,正因为肚子里这几两墨水,他才当上了大队会计,成了个不用下地干活儿的体面人。

他今年42岁的年纪,看起来却要比同龄人小得多,当然肤色也白得多,整个人看起来不像个村里汉,倒像个知青,斯文体面,当然他也乐于跟村里的知青们打交道,仿佛他们才是同类。

“大哥,你是想说秦萧那个知青小媳妇儿的事吧!我今儿去知青所聊天也听他们议论了。”

“你也听说了?那帮知青都咋说。”

“他们还能说啥,他们就是想不通呗!想不通她为啥不留在城里,说白了他们就是嫉妒,人家能回城的偏偏不回,他们想回城的却偏偏回不去,没处说理去,只能背后嚼嚼舌根了。”

“她不回城才好呢,不然好处怎么能落到咱们老秦家,她可是给二老家买了整整一车的好东西啊!”秦大伯说得兴起,下意识地点了根儿土烟,道:“老三,你脑子灵儿,你说说咱们怎么才能从老二他们家分到一杯羹。”

“咳咳,兔崽子,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在老娘这屋抽烟。”秦老太太被呛得直咳嗽,飞起平时扫床的扫帚疙瘩,就往秦大伯身上打。

“哎呦,娘,我这不是跟老三聊着聊着就忘了是在您屋呢!这顺手就点上了,娘别生气,我马上掐了还不行。”秦大伯被劈头盖脸砸了一个大扫帚疙瘩,心里生闷气嘴上却不敢跟老娘顶嘴。

秦老太太看见大儿子果断掐了烟,也不再计较,端起茶缸子喝了口水,道:“老大,老三,你们刚才说的,娘也听出来了,听你们的意思,老二家娶进门儿的那个城里儿媳妇,是个有钱的?还给老二家买了一车的好东西?”

“可不是么!娘,您说您都没享受着孙媳妇儿的孝敬,凭啥老二两口子就能享受着?要我说,这一车东西按理应该都给娘送来,再由娘做主分给老二他们家。”秦大伯急声附和,恨不得自己老娘能马上为自己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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