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顺治二年五月(1645年),清朝政府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奏请
下,即下令设立总裁官、副总裁官,开始纂修《明史》。但是因为当时南方各地的抗清
斗争如火如荼地开展,而清朝政府反动强暴的&ldo;剃发令&rdo;又引起了江南老百姓的坚决反
抗和抵制。在这种战火纷飞、政局动荡的情况下,当然是无暇顾及修史的。
朝廷的意图也主要是想借此宣布明朝已经不复存在,以及笼络明朝遗老及降清明臣。
加上当时明朝的大量档案、邸报等材料也没来得及整理,史料非常缺乏,因此纂修工作
并未实际展开。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年),随着三藩之乱的基本平定,政治局面完全
稳定,经济、文化各方面得到恢复和发展,人力、物力得到充实,明朝史料也大量发掘
整理,修《明史》的条件已经成熟了,才正式开始《明史》的纂修工作。这一年,康熙
试博学鸿儒143人于体仁阁,取上等20人,二等30人,命他们组成班子,纂修《明史》。
但康熙也带有强烈的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的政治目的,对修《明史》并不特别热心,因而
纂修工作也就时紧时松,用了将近50年的时间。直至康熙去世、雍正继位之后才完成四
部《明史》稿本,一种是313卷本,一种是416卷本。这是所谓万氏《明史稿》,即由民
间史学家万斯同审定的两种明史稿本;另外两种是王鸿绪分别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
进呈的205卷本(列传部分)及雍正元年(1723年)进呈的310卷本,但王鸿绪这两种稿
本完全是在万氏稿本的基础上删削而成的。
经过近50年的努力(1878‐1723年),《明史》纂修的主要工作可以说已经基本完
成了,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重开史局,以隆科多、王顼龄为监修,张廷玉为总裁,
在王氏《明史稿》(310卷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增损、考订、修改,于雍正十三年
(1735年)十二月,由大学士张廷玉进呈,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刊行,《明史》终
于完成了。如果从顺治二年(1645年)始修算起,直至乾隆四年正式刊行,《明史》的
纂修至刊行经历了近一个世纪。
《明史》经三次纂修,延时近百年,经手之人众多。第一次纂修时诏谕中提到的总
裁官有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第二次纂修时,监修都总裁官有徐元文
及李霨、王熙、熊赐履、张玉书,总裁官有叶方霭、张玉书及徐乾学、汤斌、陈廷敬、
王鸿绪,另有编修、检讨50余人。此外还包括一些未入史馆或不署衔的人,如&ldo;布衣&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