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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喜欢(第1页)

吃过晚餐,姜旬拉着林语诺来到了剑桥大学,剑桥大学很大。剑桥大学一共有31个院系,几乎和剑桥市区融为一体。这所顶级名校培养出了牛顿、达尔文、霍金等科学家及数十位诺贝尔奖得主,徐志摩、金庸也曾就读于此。

林语诺和姜旬站在剑桥桥上,望着星空,姜旬站在那里搂住林语诺,念着一段林语诺听不懂的英文:“Tellingitgoodbyesoftly,gently。

Thegoldenwillowattheriveredge

Isthesettingsun‘sbride。

Herquiveringreflection

Staysfixedinmymind。

Greengrassonthebank

Dancesonawateryfloor

Inbrightreflection。

Iwishmyselfabitofwaterweed

Vibratingtotheripple。

OftheRiverCam。

Thatcreekintheshadeofthegreatelms

Isnotacreekbutashatteredrainbow,

Printedonthewater

Andinlaidwithduckweed,

Itismylostdream。

Huntingadream?

Wieldingalongpuntingpole

Igetmyboatintogreenwater,

Intostillgreenergrass。

Inafloodofstarlight

Onariverofsilverand”

听他讲话,林语诺终究失去了耐心,在林语诺的脸上轻轻掐了掐:“你念的是什么?我听不懂。”

姜旬不说话在,只是在笑,让林语诺觉得似乎他有些在嘲笑自己的没有文化,林语诺假装生气的往桥下走。

姜旬在后面追着林语诺,抓住林语诺的手,站在一旁的外国情侣看向这里,似乎想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

“我刚才说的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林语诺回过头:“那你说中文不就好了吗?装什么有文化的。”

姜旬的手松开林语诺的手:“这首诗是我来这里学的第一首中国诗,那时候书上很少有中国人写的诗,所以我把这首诗记得特别好。”

下一秒林语诺伸出手握住姜旬的手,两个人的手紧紧相握,剑桥大学很大,仿佛伦敦是属于剑桥大学的一部分。也似乎我们在这里走的每一片土地,都是一个未来诺贝尔奖获得者会经过的地方。

喜欢这样的环境,林语诺和姜旬坐在那里,望着河里的黑天鹅,两只黑天鹅相互缠绕,有些人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的日子。没有过多的争夺和嘈杂拥有着寂静的环境,喜欢一个人真好。姜旬有你在真完美。

风吹过河面,河岸上的杂草随风摆动,有些冷,姜旬抱着林语诺的手更紧了。

这些天安安工作状态很好,老板也看出了安安的努力,安安喜欢被人表扬,自己干活越来越卖力,林语诺不在家的日子,安安总会选择加班,一是家里实在是很无聊,没有人说句话,还不如在公司和同事们说上几句话。第二是因为林语诺不在,也不会有人给自己做饭,既然都是过着吃外卖的日子,还不如在公司里吃。

安安不喜欢她同事李子涵,李子涵总喜欢穿着一身白衣,摇着屁股似乎在宣布她这个屁股就是她挣钱的法宝,也是这个屁股李子涵每一天都会穿着zara的衣服,拿着Lv的包。公司里的人很多都不喜欢她,因为她有些太过自我,总是喜欢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不过他们都知道,李子涵不过是一个以MB挣钱的女孩。她们说李子涵脏,但是从来不敢在李子涵面前说,他们说李子涵和公司大老板有一腿。

不过安安不怕她,那天李子涵拿着饭盒撞见安安,菜汤滴在安安的衣服上,李子涵一脸不情愿的把饭盒扔在垃圾桶里,嘴里骂着。

下一秒安安扯过李子涵的衣服,李子涵每天穿着的衣服都很紧身,安安的轻轻一拉扯,李子涵的扣子就被扯开,李子涵独特的粉色的胸罩,展示在众多员工面前。也是那天起,安安成为了她们的偶像,他们崇拜她,也喜欢上了她。

安安会像林语诺在信里说的那样,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安安会去医院去看卫辰,卫辰的主治大夫说卫辰已经恢复了一些意识,如果可能的话,最近可能会醒过来。卫辰的父亲很开心,也似乎更有了动力,每天都像打了鸡血似的,为卫辰擦着身子。

加班到深夜,安安无聊,也许英国那里是上午吧。好久没有听见林语诺的声音了,有些想念。

电话嘟嘟几声,一个近乎慵懒的男声传过话筒:“这么早,谁啊。”

林语诺醒过来,揉了揉眼睛,看着姜旬拿着自己的手机,又看了一眼闹铃,英国时间早上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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