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俑坑而是走向整个陵园。
根据新的情况和工作的需要,省文物局对秦陵考古队的人员作了如下安
排:
队长由省考古研究所所长石兴邦兼任。
副队长由原省考古研究所秦汉研究室主任王学理担任,主持考古发掘的
一切事务。队员有原秦俑考古队的程学华、屈鸿钧、王玉清和新补充的张占
民、张仲立、刘占成等人组成。
原秦俑考古队的其它人员都重新回到原单位工作,不再参与秦陵考古队
的一切事务。
为理顺秦俑考古队、秦陵考古队、秦俑博物馆三家的关系,防止发生混
乱和出现纠缠不休的问题,1985年11月29日,陕西省文物局专门下发了
一个被称为66号的决定性文件:
关于秦陵考古队移交问题的决定
省考古研究所、秦俑博物馆、省博物馆:
为了迅速做好秦陵考古队与秦俑馆、省馆等单位之间的移交问题,我局
与上述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门会议,现将会议通过的有关决定下发给你们,
请你们督促有关人员按此决定加紧完成有关移交手续,以便秦陵考古队早日
开始发掘工作。
一、修复二号铜车马购置的设备、工具及剩余材料等全部移交给现铜车
马修复小组。二号铜车马本身及全部文字、照片资料交给秦俑馆,其文字、
照片资料复制一份给秦陵考古队。此项工作限于十二月五日前完成。
二、一号坑内已展出的五个方内全部出上文物(包括南北展室的全部文
物),由原考古队移交给秦俑馆,未修复的秦俑由秦俑馆负责修复、复位及
五个方的安全、卫生工作。该项工作由杭德洲牵头交,马秀青接、限年底以
前完成。考古队编写发掘报告时所需文物。由秦俑馆负责提供。报告编好后
给秦俑馆留一套副本。
三、省博物馆原借秦俑考古队的文物,开出清单交秦俑馆保存,文物归
省博物馆所用。此项工作限于十二月五日前完成。
四、原考古队将所有文字、照片资料一式三份,分别移交给秦俑馆,省
文管会和现秦陵考古队,该项工作由杭德洲牵头,限年底以前完成。
五、原考古队修建的东台以东房屋交秦俑馆,秦俑馆在考古队西部(三
号坑以东)盖给考古队同数量房交考古队使用。原考古队占秦俑馆房屋一律
退还。
六、原考古队房屋购置的设备交现秦陵考古队,该项工作限十二月十五
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