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看不到他的眉眼,也能大致想象出他的风华。
方雀冲着帅哥的剪影咬牙。
她没见过头像里的男人,也不认识什么“初代者”,更没有和一个叫“海色”的人对过话。
可,她才是方氏集团的大小姐。
她忽然想起最初捡到的那张纸条上,初代者那与她无比相似的字迹。
初代者在假冒她。
方雀揉了下脸,笑出了气声。
方家上下放到古代,都称得上是几朝元老重臣、富甲一方的主儿,那是要上史记的,这个初代者不去假冒他们,偏要假冒个最离经叛道、歪瓜裂枣的,他图什么?
图她撕了录取通知书去当兵?图她不当干部回来上学?
图她……嘴欠?
方雀摇了摇头,下滑光标,点开第二张图片。
图片照的是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纸的一侧有被撕扯的痕迹,纸面上歪歪扭扭地用粗铅笔写着一篇日记,字里行间还混杂着几个圆滚滚的拼音:
7月1日,qg
爸爸回家了,他刚刚结束一场海上演出。
他很喜欢海,总把海上的jg色挂在嘴边,挂得人尽皆知,所有人都知道他xi欢海。他明明也有xi欢的东西,怎么就不能理解我的xi欢呢?
日记中有几个字灰蒙蒙的,周遭有水花溅起的痕迹,像是被什么东西打湿过。
下一张图片还是一篇日记。
字迹的细节与上一篇的相似,只是拼音不见了,笔画也肉眼可见地成熟起来。
10月18日,阴。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乐团演出,爸爸送给我一条小鲸鱼钥匙坠作为纪念,那是他出海时带回来的,宝贝得不行,现在,它是我的了。
每日练琴的时间又加长了,好累、好累……
第三张图片仍是一篇日记。
这次的笔迹已经形成了鲜明的个人风格,恣意而有秀骨,若将海色的笔记本摊开放在屏幕旁边对照,便会发现这两处的字迹很像很像。
12月16日,雪。
凭借着从父亲那里赊来的天赋,我很快就成为了乐团里最年轻的常驻小提琴乐手。
为我欢呼的人越来越多,我却只想躲在幕布里写作,像现在这样。
我的手应该用来拿笔,而不应该去拉小提琴;他们给予我的赞美应该是因为我的生花妙笔,而不是因为我是容首席的什么天才儿子。
只有文字能给我带来快乐,这一手的茧子不能,外边灼目的镁光灯也不能。
琴弦是我颈上的枷锁,音符是对我的折磨,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读到这里,方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