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上海「抗团」吸收了天津经验而育成的一大特点。
「上海区」本身的行动单位很多,我们协调的结果,决定「抗团」不做行动工作,而专
注于宣传、破坏与扰乱。所以「抗团」在上海,始终没有配备武器。至于他们所需要的爆破
器材,初时由「上海区」的「技术室」供应,后来则自制自用。这又是他们的另一特点。
「抗团」同志由外地陆续调来上海的,大约不超过三十人,可是他们却又在当地吸收了
三、四十人,最多的时候,全部将近七十人。人数虽逐渐增多,但仍能保持以往的素质,且
和先前一般的斗志高亢、气势昂扬,在他们的胸怀中所独具的,只有抗日杀奸的一颗忠心。
孙大成先是在派克路租了一间铺面房子,以开设复盛水电行作为掩护,同时也可以利用
这个地方,存储一些「原料」和「工具」。其后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准备,可就奋不顾身的干
起来了。
起初,也许是这般纯洁无邪的爱国青年们,看不惯上海租界里的纸醉金迷,而出入于那
些场所的又多半是一批汪伪新贵,所以有一回是在二十九年圣诞节的平安夜,他们一面派人
在南京路等各繁华街道大量张贴抗日传单,同时又在五、六家舞厅都放置了爆炸物,制作时
预期的杀伤力并不强,旨在示警而已。不意届时果然全响了,据传有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这却是始料所未及的。事后检讨下来,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除精神可嘉外,并不值得鼓励,
其最大的缺点,是没有特定的目标。
三十年四月十六日,上海「抗团」同志罗长光、刘世华、黄克忠等三人,在几度观察之
后,发现位于虹口区乍浦路、海宁路的两家电影院,出出入入的全部是日本人,其中且有身
着制服的日本军人,于是引起动机,经过一番策划,准备炸它个落花流水。不晓得他们是那
里弄来的服装与道具,假扮成运送瓶装饮料的工人模样,乘机混入这两家电影院,将两枚定
时爆破装置分别放在黑暗的墙脚底下,就安全撤退回来了。时辰一到,两家戏院同声作响,
这件事总算做得干净俐落。
其后,日方把这件事称为:「东和剧场惨案」。原来这两家戏院一名「东光」、一名「融
和」,故并称为「东和」。据日方透露,该一事件共有二十三人伤亡,全部都是日本人,其中
有几名是日本宪兵。是否另有高级日本军官在内,则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