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可应变。」我欢然道:「对!我也不是没想过。现在,我有一个腹案,我们所要做的大体上
可分为三个部份:其一、我对处理周的问题原则是不变的,我决心帮助他,促他觉醒;而不
能『赶狗入穷巷』,我们必须给他自新的机会。这一点,首须在你我之间,构成默契,共同
朝这个方向尽力。如果你我协助并支持他,能在短期之内完成制裁许力求一案,以赎前愆,
并表明心迹,那就更好办了。其二、万一他真是身不由己,或者执迷不悟,我就决定将他调
离上海,使他与万里浪切断关系,如此,万某无所施其技,周也可以脱出枷锁,不致被迫再
倒行逆施了。我认为这是一个连消带打的办法,大可采行。至于周,难免要受到上级的处分,
自在意中,可是我们总算尽力保全了他。这也完全符合我爱护同志的初衷。其三、从现在起,
你要多费心,从正面与侧面去试探他的态度,并严密监视他的一切活动,如发现他有任何举
动,便立即报告,庶可防患于未然。同时,你对本分队的人事、业务、经费,以及现有的工
作关系,自然是最清楚不过的了。你现在就可以着手暗中整顿,加强控制,准备接管,一俟
周的问题不能澄清或决定另调时,我立即推荐由你接任第三分队长。」
在对付朱、周两人的手段而言,我这样说,的确花费了一些心机,自以为攻防兼备,面
面俱到。虽然朱敏是否与周西垣共谋,尚难确定,但是安抚他们,松弛他们的戒心,等待制
裁令下,是必要的。
我一面指示上述的所谓「对策」,一面留意观察朱敏的反应,只见朱敏眉目轩动,表情
复杂,似惊似喜,很难判断他的内心作什么想法。谈话结束后,朱敏说:「是的,我就照大
队长的指示去办。」路上回味我自己说的话,才发觉颇多不妥之处,假定朱、周二人真是互
相串通的,那么我说拟将周调往后方,接受处分,定然凶多吉少,也等于送他的命,因为本
局的纪律甚严,特别是对于有叛逆行为人,决不轻恕,他们宁有不知之理。所以我说将周调
往后方,不独不能松弛他们的戒心,反而会促使他提前发动叛变,岂非弄巧反拙!越想越不
对,因为这项所谓「对策」中间的漏洞太多了,不由不责骂自己过于幼稚。但事已至此,唯
有顺其自然并另外想办法加以弥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