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知多久没看见开篷车,红色的坐位,白色的车身,完全似依达小说中形容的坐驾,在那个世界里,男女都不用工作,视恋爱为大业。
忽然之间我感动得鼻子发酸!
同自己说:两个月,只准沉沦两个月。
不能超过两个月,否则就不能自拔了。
他车子里有录音机,播放的歌全是五六十年代的歌,许多用色士风奏出,幽怨缠绵。如泣如诉。听着听着进入浪漫境界:美丽的月色,紫色的沙滩,潮声哑哑地响,蒸风微吹,身边有心爱的男人,缓缓地皮肤贴着皮肤起舞。
还有,还有。
俊男美女的眼神是明亮的,脸颊绯红,身裁曼妙,为爱至生,为情而亡,心无穷骛……
一辆开篷车就让我想起这么多,由此可见多么怀旧。
太向往以前的闲清逸致了。
唉,家家有白衣黑裤的顺德女佣,一根辫子油光水滑,做足规矩,一是一,二是二。
现在时尚请菲律宾女工,黑黑的像没洗澡,花衬衫短裙子,模样暖昧,取起电话,懒洋洋几声哈罗,完全不得要领。
以前约女孩子出去宴会,要早一个月,好让女方去筹备跳舞裙子,阿姨们都是夭之娇女。
现在,一个电话,在某某的士可等,呼啸着人物,女孩子连裙子都懒穿,t恤牛仔裤。
看不到真正的派头了。
雷传湛把车子驶上飞鹅山,我就断定他是个过时的人,现在谁还会把车子几十个圈,兜上山去停在那里看灯色。
以前,听说这是情侣的好去处,趁星光灿烂,偷偷在风中按吻,已经心神皆醉。
以前有千般好,听上一代的女性缅怀过去,知道那时的咖啡特别香,乐队特别精彩,明星特别美丽,电影特别好看。
大学生都有矜贵的气质,一般家长教导子女都很严格,人们还肯上教会,绅士是绅士,淑女是淑女。
我不喜欢现在这种天下大同的作风,上至叔伯上司,下至学生下属子侄,全部以首名称呼。
洋行中后生不肯叫一声韩小姐,他追在我身后叫我桃乐妃,我忽然生气,不去睬他。
后来觉得自己迂腐,无端端摆这种架子作甚,由此可见,我亦是个过时的人。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绿野仙踪,所以跟着女主角,叫桃乐妃。
最喜欢的男演员是占士甸。他是谁?他是五十年代的传奇人物。
古老?是,所以我与雷传湛这种比我大十多年的男人谈得来。
我喜欢有腰线的裙子,从来不穿那种垮垮的宽袍大袖。连大衣都买垫肩小腰身的来穿。
又讨厌那种大手袋,几乎可以收藏一对双胞胎,拖着那么丑的道具,哪里都不用去。
你说我古板,我并不承认,我甚至不是追不上时代,但我觉得女人看上去要像女人,精神上男女应该平等,外型上男女不可混淆。
雷当然也很喜欢我。
这种事是双方面的。
第一次见面彼此已有好感,但都没有表示出来。
空气中明明有那回事,却含蓄翼死,弄得心神不宁。
我们其实是在享受。
见了无数次,也为公事通过电话,彼此仰慕已是很明显的事,还是不肯摆明,那种暧昧,令人心跳不已。
知道他会在那里出现,总是刻意打扮,到了现场,眼角不敢静下来,若是一眼看到他的影子还好,否则老注意门口,看他有没有进来。
如果他比我早在场,又特别留意他同什么人交谈。
有时他与那种大耳环低胸衣的女子一谈很久,我心中难免有种被什么轻轻啮咬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