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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都说合作最怕遇上猪队友,很显然周子聪体型有些胖,但绝对不是个猪队友。

跟着周子聪做事越久,林芷初也越来越觉得,有些人真的是天生就是做这件事情的人,注定的天赋。

只是这世上有天赋的人,似乎总容易被埋没。金子不一定都能发光的,因为有时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金子。他也许只觉得自己是个切西瓜的。

“其实天赋也未必要让所有人都看见的。”这是娜娜偶然在宿舍弹琴的时候对林芷初说的,当时林芷初正在写周六要用到的“点歌传情”稿件。

“可是没人看见,就永远不可能被更多的人看见。”林芷初说。

“其实呢,有些人喜欢做一件事情不是想要被人看见的,只是出于纯粹的喜欢,纯粹的。懂吗?就和你这傻帽喜欢程霄一样的。这样纯粹的喜欢一辈子也就那么一次。”娜娜笑着继续弹琴。

林芷初停下手里打字的动作,顿一顿,又低头继续写周六的点歌传情稿。

她打算在下次的点歌传情栏目中,把程霄的名字也写上去,就和高中一样的,反正现在也不是她念稿了,出了责任学校总不会要求她把奶奶喊过来了吧,最多把周子聪喊回去继续卖西瓜。

广播台除了每周一、三是比较枯燥的“医疗驿站”,其余时间都是相对轻松的节目。

每周二是“文学分享”,周四是关于电影咨询的“光影驿站”,周五,六是点歌传情,“一座城,一首歌”。

期中考试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林芷初到广播台的时候,就下起了大雨,雨声哗哗哗响个不停,这间小石屋在风里雨里飘摇欲坠,林芷初怀疑它随时可能会倒塌。

林芷初劝说,“师兄,下雨了就不播了吧?反正也没人听。”

周子聪说:“虽然没人听,但是你稿子都写好了,不念就浪费了,你先回去,我把这节目播完。”

林芷初没有什么节操的先走了,因为她记起自己挂在阳台上的衣服,如果不回去收拾可能要被这场大雨打湿了。

她撑着一把伞,绕过大半个体育场跑道,路过足球场,走向篮球场,竟瞧见有一群男生在篮球场上冒雨打球。

起初她并没有在意,打着雨伞匆匆忙忙径直往前走,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风也大,她的裙子被吹得扬了起来。

那群打球的男生其中有一个朝她吹了口哨,她假装没听到,压低了头,愈发加快脚步。

篮球场用一个铁闸门与外头的校道隔开,而广播台的外放喇叭,恰好就高高悬挂在篮球场铁闸门的正上方位置。

林芷初抬起头盯着那个摇摇欲坠的外放喇叭,磅礴大雨中,她看到那个大喇叭风雨欲坠,仿佛随时就要掉落下来。

她犹豫着自己要不要去搬一张凳子来给它固定好,否则它真担心这个外放喇叭会被大雨打掉。到时广播台可就是真的没半点流量进得来,连半点翻身的机会都没有了。

雨声中,她听到周子聪的声音透过雨帘从沙哑不堪的喇叭那头传来——

“接下来的歌曲是来自大一的新学妹,匿名点拨一首情歌陈奕迅的《谢谢侬》,给口腔医学大三的程霄同学,新学妹想对程师兄说一句谢谢,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小学妹吗?不不不……不好意思我念错了,是你还记得那年夏令营的四十度高温吗?谢谢师兄帮助我,现在手臂上还有烫伤疤痕,你已经忘记我了,可是我还一直记得你,谢谢你……”

以上,这一段长长的话都是林芷初那天心血来潮写的稿。

接下去是长久的话筒捣鼓沙沙声,就在林芷初疑心周子聪那边的播音出现状况时,很快周子聪又开播起来——

“不好意思啊新学妹,你的陈奕迅《谢谢侬》我这边暂时没有下载,今天网络状况也不太好,就改播成南拳妈妈的《下雨天》了啊,希望能让你满意,祝你早日和你师兄在一起,也祝福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大学就是要浪起来,没有浪起来的还等什么?如果你有想开口却开不了口的事情,欢迎发邮到件给我们,每周五、六,‘一座城,一首歌’点歌倾情,期待你的点播。”

周子聪的声音很快便越来越小下去,《下雨天》的前奏一响起,林芷初仰脖看外放喇叭的姿势就定格住了。

这歌可真是应景啊……虽然作为流传歌曲它的传播度显得有些太广,免不了就觉得有点俗了,但在这个下雨天听来还是格外传情。

突然想给周子聪点一百个赞了。

她站在学校外放喇叭台下听歌。大雨倾盆整座校园,她享受这难得的惬意。感觉自己像是脱离这座城市而独立的存在。雨滴顺着伞檐一滴滴落在她手臂,又让她这份孤独多了一份真实感。

低头看脚下的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脚下是一大片铺满鹅卵石的小路,学校竟难得有这样的装饰,她觉得神奇,蹲下身子,捡了几颗五颜六色的石头,在其中挑中了一颗褐色的心形石头。

身后不知是谁突然大声起哄起来——

“哇靠,我没听错吧?刚才那广播台是说有人给程霄点歌?还是小学妹?”

“你没听错,的确是程霄,还是口腔医学大三的程霄!就是和咱们一起打球的程霄!”

“……”

雨声渐弱了,林芷初越发听清楚身后那群人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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