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博超送别众人,缓缓摊开手掌,露出一张小小的纸条,纸条上写着潦草着写着两个字:“危险”
胡博明叹息:“林家也不容易啊。”
林家是官宦世家,林老太爷格局甚大,后代子孙不论男女,都一概读书,更不惜送往国外,开眼看世界,林家因此出了数个学问精深之人。
林家有此声名,自然牵扯着各种关系拜访和结交的人无数,今日这几个人,来路各异,不约而同的希望通过林家,结识胡博超。
拒绝?林家还不至于为了胡家得罪天下。
林长民唯一能做的,就是趁着出门前的短短时间,匆匆写下几个字。
胡博超有些怀疑:“这是送迟了?”若有危险,当是指来客当中有朝廷人士有革(命)党,言语举止需要小心谨慎。
但林长民借着送客的时候,将纸条塞到他手里,却似乎又是另有所指。
胡灵珊鄙视:“还用问,这是林家也发觉圣旨来的古怪了。”
林家也是官,也有官员的嗅觉。
胡博超和胡博明点头,能做到这一步,不容易了。毕竟,多说几句,说不定就牵扯到这偌大的朝廷迷局当中了。
“立刻加快速度,明天天亮,就送远志和灵嘉离开。”胡博超说道。
“我不走!我要留在杭州!”胡远志坚定的叫道。
“远志,陪你妈去乡下待一段日子,杭州有爹爹在,不用担心。”胡博明劝着,心里很开心,儿子长大了,知道担心老子了,不愿意抛下老子,独自求生,孝子啊。
“在杭州当官少爷多威风,我为什么要去乡下?现在杭州城谁不知道我胡远志是红顶商人胡家的大少爷,未来的红顶商人,谁看见我不是一脸的笑的,去青楼,粉头都……啊呀!”胡远志被胡灵珊一掌打翻。
“要不要我帮你教训一下儿子?”胡灵珊捏拳头,问胡博明。
胡博明瞅瞅李曼,李曼一脸羞愧;瞅瞅胡老爷,胡老爷嘴角冷笑;瞅瞅胡老太太,胡老太太一脸的无奈。
胡博超就不用瞅了,一定是一脸的鄙视。
胡博明满脸通红,尼玛,生了个白痴儿子。
全家都在忙着准备逃难,胡远志居然还在做着官二代的美梦,这脑子里究竟是什么啊?
胡博明忽然觉得不对,似乎胡家面临生死存亡的消息,就没有告诉过胡远志。
如此重大的消息,胡家几个成年人默契的认为,胡远志是绝对靠不住的,十八岁的胡远志,心智太过单纯,不适合知道太过复杂和黑暗的事情。
长辈看小辈,大多如此,胡家几人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但更幼小的胡灵珊却是从头到尾都参与的,甚至还隐隐有主导的意思。
胡博超看看趴在地上叫疼的胡远志,再看看已经在忙着整理出逃所需物件清单的胡灵珊,忽然觉得人生失败,莫过于此。
“远志,你和我先去乡下待一段时间,处理些账务,很快就会回来。”李曼哄着胡远志,丝毫没有说出真相的意思。
就这个英俊高大的孩子,要是知道真相,要么被吓疯,要么立即大嘴巴告诉了狐朋狗友。
还是不让他知道的好。
胡远志反驳:“我是胡家红顶商人的继承人,将来是要继承候补道官位的,要穿黄马褂的,怎么能去乡下收租收货,这种小事,交给掌柜就好。”
胡家众人一齐变色。
胡老爷问道:“你要继承你大伯伯的官位?”
胡远志认真道:“那是自然,我是胡家唯一的男人,我不继承,谁继承?以后我继承了胡家的家业,自然会让胡家更加风光,光宗耀祖。”
“胡说什么,你大伯伯的官位和财产,自然是要给灵珊的。”胡老太太急忙道。
“女人都是赔钱货,要嫁出去的,怎么能继承胡家的产业?以后我继承了胡家的产业后,看在大伯伯的面上,多给她点嫁妆,也就是了。”胡远志理所当然的道。
时人重男轻女,有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几房的财产,全部留给家中男丁,姐妹惨笑着卑颜屈膝,求男丁从原本属于她父母的财产中,取出微薄的几两银子做嫁妆,实属寻常。
这类风俗,越是在往北,越是往内地,越是往贫穷的地区,越是流行,越是理所当然。
这么做的人自然有非常了不起的大道理:这是为了保证子孙后代的延续,为了某某姓的未来,是不让肥水外流,是不让某某家破落。
更有无数的男子和女子对此深信不疑,坚定的执行着伟大的风俗。
胡远志丝毫不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这根本就是很常见,很流行,很简单,很正确的大道理。
外嫁的女儿不分财产,大清律都是如此写,胡远志何错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