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能从刚才那种难堪的氛围中走出来,仿佛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刚才所发生的事情一样,我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心情相当复杂。
明明是他惹出的事端,可他拉着我一起走,就好象我没有被抛弃一样,所有的难堪,他会同我一起面对。
出了茶楼,光天化日之下,他突然用手抚了抚我的脖颈,我忙躲闪开,一阵脸红心跳。
他满意地看着我,开心地笑道:“还不错,战果累累,收获颇丰啊!估计你最少半个月出不了门!”
“你在说什么?我为什么半个月出不了门?”我警惕地看着他问。
从来就是这样被动,永远都不知道,他下一步又要怎样对付我。惹不起,我还躲的起,我用最快的速度跳上一辆出租车,把他甩得远远的。
他并没有要追过来的意思,只是一个人站在那里偷着乐。真是恨得我牙根直痒痒,占了我的便宜,就让他那么高兴吗,他一定是故意的!
我那个死党,张殷是怎么说的来着,男人都想占女人便宜的,尤其这女人还有点姿色,那男人更象苍蝇见了鲜肉一样围上去。
以前我还说她这是谬论,现在看来,好像很有道理,邵宗耀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我到底是笨呢,还是愚蠢,简直是无可救药了!回家后去洗手间照了镜子,才终于明白邵宗耀那句话的意思。
我的脖颈上,满满的都是凄惨而暧昧的暗红色的吻痕,难怪他会说我半个月出不了门。
就在刚才,我还若无其事的打车回家,还好没有遇到我认识的人,不然我丢人丢到家了。
难怪他会一个人站在那里偷着乐,这个卑鄙的家伙,我越是出丑,他就越是开心!
身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多的吻痕,用毛巾热敷了一会儿,基本没有什么效果。我没好气的用毛巾使劲擦了几下,脖颈上被我擦的红了一片。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用十年,在我离开这个城市之前,一定要让他也出一次丑。
连续几天,我只能穿深色的高领衬衫遮盖,生怕被同事发现什么。最喜欢的就是这件绛紫色的,稳重而又不失靓丽,优雅却饱含低调。
没想到这也会撞衫,而且跟我撞衫的人居然是秦思政。在电梯里遇到他的时候,就别提有多尴尬了,偏偏电梯里人多,硬是把我们俩个挤在了一起。
他不是一贯的黑色吗,怎么突然开始变换颜色了,变的还真是时候!
我咧咧嘴,挤出一丝生硬的笑容同他打招呼,心里云,英雄所见略同,所以才会撞衫!
他总是比我淡定,若无其事一样,嘴角微翘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我们象是心照不宣一样,都没有开口询问对方,或许他也想避嫌吧。
“叶琳,现在流行紫色了吗?你赶的可够快的!”莉亚直截了当地问我。
我当然明白她的意思,她一定看到秦思政跟我穿了相同的颜色,所以才故意这样挖苦我。
我没有回答她,只冲她微微一笑。因为我知道,我说什么都是错,她都会找到新的话题来讽刺我。
最近唐经理给我的职权大了些,似乎有些超出一个助理该有的职责,我承认自己也有点急于求成了,难免会招来别人的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