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毓书意识到他的举动,仿佛被电了一下,唰地推开他的手,死死攥住衣领的布料,像要守住什么秘密。
陆博渊英俊的眉毛一拧,强硬地甩开他的手,接着往那里探。一股脑把衣领以及那层布料下潜藏的东西都攥在手里。
谈毓书抬手握住那只拳头,仓促地乞求:“博渊,不要”
作者有话要说: 唔……陆博渊摸到什么了呢
☆、第21章
谈毓书抬手握住那只拳头,仓促地乞求:“博渊,不要”
往前,这般的语气,这般的眼神,陆博渊是毫无招架之力的。只是当下,他有更需要证明的东西。
挥开阻挠的手,下一刻又被攥住。
再挥开,再回来,再挥开,再回来。
来去了三四次,谈毓书被甩出去的手终于放下,陆博渊一面盯着他大难临头的表情,一面把那个坚硬的物件从中领的针织衫里掏出。
一枚再眼熟不过的,银色的指环就安然地卧在他掌心。
那一刻,他什么都明白了。他明白谈毓书对他疏远的种种,是骗局。
四处昏暗,看不清指环上微浅的纹路。但陆博渊确定,这就是他送给谈毓书的那枚。
那个人信口雌黄,口口声声说已经扔掉,却一直戴在胸口。
谈毓书泄了气,腰背佝偻,眼睛濡湿。像是被抓包的窃贼,偷了人家的宝贝东西,被捆起来游街示众。
应该,再藏好一点。
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坍塌,那层坚硬的,用来保护自己的躯壳也跟着破碎。
把脖子缩进衣领,两手微微握成拳头,垂在身侧,手背上淡青的脉络更加明显。
这是很防备的姿势。
脖子是最脆弱的部分,当一个人很相信另一个人,或是对环境了如指掌,他会大方地把脖子露出来。自信,而且霸道。
很显然,谈毓书不属于这两类情况。
事实上他以前不这样。
曾经他做什么都振振有词,都有理。
现在他做什么都畏首畏尾,都亏心。
陆博渊盯着他颤巍的肩膀,再也凶不起来,千万种情绪漫上心头,杂乱得不像话。
两臂一抬,将他抱入怀中,揉着他的后脑勺,深深叹道:
“毓书你明明爱我”
为什么撒谎?
“明天下午三点,晨日奶茶餐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