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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2页)

在大学里她第一次谈了恋爱。

那是学生派头十足的恋爱,充斥着柏拉图式的高尚和白蔷薇般清纯的刺痛感。然而这场恋爱对于刘云来说却是彻头彻尾的折磨。

她发现自己似乎也不喜欢女人。

用更加成人的描述来说,刘云发现自己对女人也没有冲动。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认为自己是独身主义者,是个性冷淡——或者是个自恋的变态也说不定。后来有一天,刘云喝了点酒,对着电脑把自己的事情说给了一个朋友听。

对流云来说这并不是倾诉,而是在阐述事实。

朋友听完了她的自白以及恋爱的经历,在网络那头敲下一行字:你还没有遇见喜欢的人。

哦,那要怎么才能遇见喜欢的人?刘云问。

遇见就知道了。朋友说。

我经常能遇见喜欢的人。刘云很不服气。她总是有种优越感。因为当她认为自己摆脱了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始冲动,一门心思专心学业的时候,别人正在为感情的事情焦头烂额。刘云拒绝承认自己在感情上是个失败者。她认为自己是第三性人,那种摆脱了男女性别的差距、不受繁衍约束的进化了的新人类。

网络的那一头,刘云没有见过的朋友——她或者他比刘云要大上几岁,字里行间都体现出岁月磨砺过的睿智。

她或者他说:你没遇见过。你是个很严苛的女权主义者,你看不起男人也看不起女人。认为自己是先驱,是圣徒。但其实你只是中二期还没过。

网络那一头的朋友几乎在一瞬间就一阵见血地指出了这个事实。

刘云郁闷极了。然而她自己回顾了自己的发言,觉得似乎还真是这样。

最终她只是回了个省略号。

过了一会儿又说:好吧,我还没遇见喜欢的人。

怎么才算遇见了喜欢的人?

遇见就知道了。

等于没说。刘云说,我去睡了。

网络那一头却没有说晚安。

刘云的朋友说:你认为喜欢女人是种罪孽。

怎么可能?

刘云乐了。

虽然看起来对男女都没有冲动,但刘云仍旧把自己规划在同志圈里。因为她无法想象跟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但却能够忍受一个女人陪伴在身边。

刘云从来不为自己的性向感到恐惧。

恐惧是弱小者的行为。

坦然面对真实的自己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所以她也总是自省,总是通过别人的眼光审视自己。

你怎么这么想?刘云问。

因为我觉得你认为如果自己喜欢上了在精神上被阉割了一次的女性的话,就像男人们一样犯下了罪孽。就像一个正常男人会在道德约束下避免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但其实没有长成也没有被别人染指的处女对他们的吸引力是非常巨大的,可是自我约束力会消除他们的性冲动。你也一样,你过于强大的超自我会阻止你对女性发情。

……

刘云再次在输入栏输入了省略号。

你要改变自己。

刘云的朋友很快就回复了。

多去了解别人的想法。放低姿态来看看身边的世界。你不是最聪明也最特殊的那个,你的高傲会刺激你的道德感。过于强烈的超自我会攻击你的人格,你听过强迫神经病症吗?那时候你就真的是神经病了。

你在开玩笑吧。

对方很快就回复了。

我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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