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婉,你看这件衣服如何?”
林朝辞从衣架上取了一款水粉色的长款旗袍出来,拿到宋婉身前比划。
宋婉身材娇小,肤色白嫩,这款修身旗袍可是能把她身材衬得高挑,修长,更能把她引以为傲的胸展露出来。
男人,没有一个是不喜欢胸大的。
如果不喜欢,那就是胸还不够大!
林朝辞很满意自己替她挑选了衣服,迫不及待的就要让宋婉去试一试。
“嗯,不错,这个颜色很衬你肤色,快换给我看看……”
宋婉被林朝辞半推半就的哄骗进了更衣间才回过神来,她根本就是在逃避自己的问题,所以……
消失的这七天,她是和乾玖渊一起消失的,他们……
宋婉不敢再想,一直带笑的面容僵硬了下来,她颤抖着双手更换起衣服。
更衣间的门关上的那刻,林朝辞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断过,甚至都扩散到了耳后根。
可以看的出来,她很高兴。
怎么能不高兴呢!
这个时候的宋婉还不知道自己真实身份,还不知道她是林子翔抛弃在外的女儿,享有一份林家继承权。
她这个时候是真心真意把林朝辞当做好姐妹。
林朝辞用一条水粉色的衣服就试探出来了。
因为书中后期有过交代,宋婉不喜欢一切带有水粉色的东西。
水粉色是“林朝辞”最喜欢的颜色,宋婉知道自己的身世后就开始怨恨林朝辞,讨厌一切林朝辞喜欢的东西,特别是水粉色的东西。
一个人如果打心眼里就厌恶那个东西,她下意识的本能最会表现出来。
她接过旗袍时很自然,没有一丝抗拒就连眼神都只是无奈和不解。
站在信息的前端,林朝辞不想让宋婉那么轻而易举得到自己想要的。
她想光明正大又心安理得的和乾玖渊在一起,她偏要让她背负骂名,内疚自责的享受这份她欺骗而来的爱情。
让她尝一尝爱情所带来的苦涩,也算是替书中的“林朝辞”小小的报复了一下。
林朝辞开始在脑中思索该如何结合剧情报复宋婉,最好是能把乾玖渊也一起报复了进去,让他们这对狗男女被所有人耻笑,让他们心怀愧疚,在她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
有了这份愧疚在,她不相信,他们两个还好意思对她痛下杀手!
“那件水粉色的旗袍适合你穿,穿在你身上要比她好看!”
乾玖渊的突然出声令林朝辞心下一惊。
对上他漆黑的眼眸,她的心更是加速的跳动。
差点忘了,这个男人极其聪明,一点蛛丝马迹就能让他追本溯源。
得想办法把他支开,有他在这里,她根本没办法哄得宋婉相信,她对乾玖渊是有好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