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许老板也在,想起以前许老板对他说的“公司不养无用之人”,他仍然有点心存愧怍。
虽然他在心里面不断安慰自己,给自己打气,但还是难免拘谨。除了礼貌性地搭讪外,他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
不是他不想说,也不是他没话说。相反,他天性风趣幽默。
只是,他觉得,自己在这学徒身份下,说出来的话再智慧,再幽默,可能都会让人嗤之以鼻,觉得他是多么地不知趣,不识时务——凭他的身份,能在这餐桌边出现就是莫大的抬举了,还在这里夸夸其谈?
人贵有自知之明。
曹学谦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虽然曹学谦顾虑颇多,但其实,许老板今天随和多了,他还特地要跟曹学谦碰杯,说:“小伙子,好好干呀,听说你这段时间进步很快,继续加油呀。”
曹学谦站起身来,恭敬地与许老板碰杯。
曹学谦是既吃惊又自豪。
吃惊的是,许老板会给自己面子,来与自己碰杯;
自豪的是,今非昔比,许老板现在是在肯定着自己,认识到自己并不是一个“无用之人”。
碰完杯,曹学谦仍然是默默地吃饭吃菜。
他不像其他人一样放开来通桌吃,他只吃自己面前的几道菜。白切鸡、白灼虾、豆豉蒸排骨,味道都不错。
他想,如果叶莲也在这里该多好!
旁边还有一盘红烧鸡脚,大概有七八个,看起来也很美味的样子,他也想试试。
他看准一只鸡脚,拿起筷子,叉开,夹起来,想往自己碗里面送。
没来由地,曹学谦心里有点小紧张,手里的塑料筷子夹鸡脚又有点滑。
曹学谦小心地夹着鸡脚,可筷子才刚离开盘子,鸡脚就从筷子上滑脱,掉桌子上了。
曹学谦说不出来地尴尬。
真是笨哦,夹个鸡脚都夹不起来。
曹学谦觉得有必要挽回一点颜面,证明掉鸡脚只是偶然事件,于是他决定再夹一只。
这次更小心了。
凝神静气地夹定一只,再往自己碗里面送,慢慢送,慢慢送……但是,那鸡脚像故意捉弄他似的,还没到碗里,又“哧溜”一下,“噗”地一声掉桌子上了。
曹学谦顿时涨红了脸,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觉得那鸡脚“噗”地掉在桌子上的声响像炸雷般,把其他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了。他们都在看着他,讥笑他,让他无地自容。
曹学谦装作不经意地扫视了一下全桌,大家似乎都还是像先前一样,聊着吃着,并没有谁注意着他。
曹学谦不禁哑然失笑。
算了,这鸡脚不吃也罢。
曹学谦正要伸筷去夹别的菜,却看到旁边有双筷子伸过来,然后,碗里就多了个鸡脚。
原来,曹学谦跟鸡脚的两次较劲都被老董看在眼里。
老董被曹学谦尴尬的样子逗乐了,但他忍着没笑出来,而是不动声色地拿起自己的筷子,夹了只鸡脚,放在曹学谦的碗里面。
曹学谦是既尴尬又感激,他冲老董笑了笑,然后就假装专心地啃鸡脚了。
他边啃便想:总共才几个鸡脚,我一个人就浪费了两个,吃掉了一个……
他又想起了叶莲。
这事要是让叶莲知道了,得有多好笑?
……
多年以后,每当曹学谦想起这个饭局,想起那几只鸡脚,想起那个傻楞楞的自己,总会忍俊不禁。
时过境迁。
当时的尴尬和窘态,是那么地可爱,那么地让人开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