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芬接过来,但还是心疼钱,叮嘱儿子,“你挣俩钱也不容易,以后别给我和你爸买了。”
林时归认真道,“给你们买是应该的。”
林建国套着手表,看着上面的牌子,“这手表不便宜吧?我要是带这个上班,影响不好。我还是收起来吧。等我哪天退休了,我就天天戴。好歹也是我儿子给我买的。”
林时归:“……”
高荣月捂着肚子哈哈大笑,“林叔,这可不行。手表这东西就得天天戴,你不戴容易坏的。”
林建国还是头一回听到这说法,“真的吗?”
王翠芬干脆利落做了决定,“那就把它卖了。这么贵搁在抽屉里放那么长时间多可惜啊。”
林建国一脸生无可恋,把戴了手表的手往后藏,生怕媳妇真的夺走,“那怎么行?这是咱儿子的孝心。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王翠芬果然有些为难,不过她很快想到好法子,“那就送给你爸。他可是法律学院的教授。你一个大老粗戴这手表人家都得说你装。你爸戴这手表,人家都夸他一句有文化。”
林建国一脸委屈,垂死挣扎,“可这是咱儿子买给我的……”
“你这个当儿子的还不如自己儿子孝顺。你也好意思说。我都不好意思听。赶紧拿下来。”
一愣神的功夫,手表就被她扒下来了。
林依不理会父母的官司,她正把衣服往自己身上比划。
这是一件秋天的夹克,套在身上很飒。
林时归诧异道,“我买的是s码的。没有的了,没想到你居然能穿上?”
林依还没说话,王翠芬抢先道,“你妹工作了,天天加班到深夜。你瞧见没?都瘦了好一圈了。”
高荣月收到林时归送她的衣服,去林依房里换,换完从房间里走出来,“我这身也刚好。”
这身衣服几乎完美展现了她身材的曲线,又可爱又性感。
林依上前抚了抚她的腰身,色迷迷道,“哎哟,月月呀,你天天在餐厅上班,居然也能瘦下来。看来那家店伙食不怎么好啊?”
高荣月抚了抚自己的小脸,可怜兮兮道,“可别提了。天天吃牛排,吃得我都快吐了。”
她就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最喜欢吃的就是中餐。
偶尔吃一回牛排还觉得新鲜,天天吃,她就受不了了。
上班将近两个月,她的胃口一降再降,瘦了六斤多。
两个小姑娘互相称赞,衣服好看。
林时归对两人的商业互吹没什么兴趣,提着箱子想要回屋。林依想到那个水晶天使,抢在他进屋前,挡住了门。
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