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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那等他长大呢?这个问题不能想了,沈黎心说,一想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老天的亲儿子,太膨胀了。

沈来秋在镇子里花了两百文钱请了师傅来帮忙做菜,余氏不是不能下厨,但他一个男人,这些天忙这些活,都累得晚上手臂抬不起来,更不用说余氏这个女子了。自家媳妇自家心疼,他果断请了烧菜师傅。

其实请师傅一般价格是三百文钱,但那个师傅正好是个大胃王,吃得多,听说沈来秋的宴席质量那么高,就不好意思要多了。这个宴席,鸡鸭鱼肉甚至羊肉都有,他带着他十五岁的儿子来吃饭,还要这么多钱,就不合理了。

他的儿子因为常年跟着他办宴席,吃得还算不错,个头总算比寻常十五岁的男孩子要高,要壮,这让他相当自豪。不过宴席也不是次次都能接到好宴席,有的村子,办的宴席,还不如镇子上一些人家寻常吃的饭食。

大家都穷,连带着那些地方做不了生意,没有生意做,久而久之就更穷,全靠庄稼,靠天收(地方话,意思是靠天吃饭)。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幸福安康

第10章

这大半个月,除了匠人们负责造房子,族人们也都尽了自己的心意,过来帮着挑水,挖地基,堆土,还把自家用不上的砖送过来,确实应该好好请他们吃一顿,以表谢意。

上梁这天,天气很好,凉风习习不冷不热。沈黎嘴巴甜,见到是叔叔就喊叔叔,见到婶娘喊婶娘的,一副小人精的机灵劲儿,长得也像年画娃娃一般,叫几个年长些的村人爱得不行,把村里那些吝啬些的人都忽悠得昏头转向,将自家不舍得吃的鸡蛋都抱了一袋说要给沈黎吃。

沈来秋看着好笑,自家儿子,倒是走哪不缺吃的,这样也好,受人喜欢,以后议亲都不是难事。

沈黎看着羊肉,嘴巴里面就开始分泌口水。这也太香了吧,虽然只是单纯的蒸羊肉,需要蘸着酱油吃,可是这个香味,简直叫人垂涎欲滴。

余氏突然将沈黎叫到厨房,轻声哄道:“黎儿,你今日便在这里吃吧,”说着将一个装着虎皮鸡蛋和羊肉猪肉鸡肉的钵钵拿出来,放在厨房里的小桌子上,叫沈黎开吃。沈黎高兴极了,他不想上桌子,在现代,大家都是用公筷的,现在不用公筷了,他心理上还有些接受不能和这么多村人一起吃饭。

族里的人吃了这样一顿宴席,对沈来秋的财力有了直观的认识。这样的一次宴席,少说也得有五吊钱打发,甚至还不够。村里的老人都和后辈这样说:沈来秋这个后生是个实诚人,可以长期来往。以至于沈来秋惊讶地发现,宴席过后,他的人缘更加好了,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来恭喜的人们都爱捧着大碗跟主人家碰一碰,然后大口喝酒。男人和女人的桌子分开,女人爱喝些米酒,不醉人。男人就不一样了,喝的高粱酒,黄酒,度数高,几个回合下来,沈来秋的脸就涨得通红的。

沈大满笑得合不拢嘴,虽然三儿和他并不亲近,可是终究是他儿子,如今房子盖得极好,他在村里也有荣光。沈高氏很不高兴,三儿这样有钱,却一分钱都不愿意多给她,可见他不孝顺。完全忘了她疼爱的小儿子,连块布头都没给她买过。不过偏心父母,很少意识到自己偏爱的孩子还不如自己漠视的孩子孝顺这一点,心都偏了,看啥都是偏的。

沈高氏强颜欢笑的样子,倒是没有引起村人的关注。只有族长夫人看到,觉得有些不妥。可是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她不好多说什么,就希望沈高氏能自己想明白,千万别做糊涂事,伤了母子情分,惹得别人看沈家的笑话。

沈高氏道:“儿大不由娘啊,以前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家三儿多听话,现在,他主意多得很呐,我也老了,管不了多少了。只求着他们几个兄弟和睦,宝冬早点成家,我也就轻松了。”

众人纷纷表示认同。

“可不是嘛,我家小儿成婚,可都是他兄长张罗的,如今我家小儿,对他兄长也是敬佩有加,话里话外都是大哥于他有恩。我家大儿媳妇也是个好的,肯帮扶夫弟,所以家中祥和。

“和睦才是根本啊,我家几个孩子说不上谁帮谁,但是有事情,那可都是一起做的。”

“我们生孩子,不就是希望如此嘛,不然怎么说多子多福呢?”

沈高氏就是希望大家这么说,于是忧愁开口道:“嗳,也不能这么说。我家几个孽障,向来是吵闹惯了,如今大的三个已经成婚了,各自有了小家庭,怕是不愿意帮扶他们小弟了。”

村头王婆子了然:“话虽然这么说,可你毕竟是他们娘,你若是开了口,还要怕他们不听你的吗”

沈高氏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可不是?上次找三儿要些钱买家用物什,都是拖拖拉拉才给钱,那就那么些钱,也不知道够不够买十副碗筷。”

王婆子皱眉,从今天的宴席来看,沈来秋倒也不至于如此吝啬,可见沈高氏没有说实话。

其他了解沈高氏的人都默默吃菜,不愿意搭话,她家沈来秋不孝顺,那恐怕村里都没甚孝顺的人了。就怕有些人贪得无厌,不知满足。

余氏推开帘子,端了一大盆羊肉过来,假装没有听到他们说话,笑道:“娘,婶娘们都在啊,多出来一盆羊肉,就想着给大家多吃点,可千万别客气,这羊肉是好东西,多吃点不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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