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请跟我来,小店有几百套高档礼服供您选择,不会让您失望。”老板依例自夸几句道:“皇室的各种晚礼服、皇家仪仗队的队服、艾伦公爵家族的日常穿着,都是由本店倾情提供。”
“那么摄政王穿的也是你店里的衣服?”
“没错,殿下还赞不绝口呢。本店店庆六十周年那天,他还派人亲自到场。”老板的脸色好像圣骑士一样神圣:“客人,那套礼服紫色为底,橘黄色滚边,带连襟皱褶,很合适您的身材长相。”
沈之默伸手摸了摸:“好像还不错,但你不认为华丽得过分了吗?”
“客人,您真有眼光,这套衣服是由伊利达城最负盛名的裁缝亲手缝制,面料是异国进口的丝绸,剪裁适中,要不要试穿一下?”
“还有没有更好的?”沈之默心想这个老板再给推荐庸俗的服装,就把他的眼珠挖出来喂狗。
“既然这样,只有拿出我的杀手锏了。最新款的燕尾服,以黑色为主色调,配白色衬衫和黑色领结,笔挺的长裤和皮鞋,气派尊贵,精神百倍。定能让无数妇女为之发狂。先生,燕尾服将因您而大放光彩。”
沈之默对着眼前那一套怪异的黑色礼服,脸色实在有些难看:“你开什么玩笑?为什么要在屁股加两条尾巴?马戏团地小丑也不会这么穿?”
“我认为很适合你。”泰瑞希尔突然说。
“精灵地眼光总是和正常人不同。……呃,好,我相信你。”
从更衣室出来,对镜子一看,服装店老板的眼神立时就变了。连连倒抽凉气道:“先生,太……太……我该用什么形容词呢?对对,没错。是完美。您太完美了。我突然想起在玟瑰大厅的夜晚,维哲罗姆的光彩也是那么夺目,哦。圣光在上,我亲眼目睹了奇迹的产生!”
事实上沈之默穿着燕尾服的效果绝对没有那么夸张,只是那身剪裁得体的服装更衬托出他地俊逸潇洒,冷峻中微带一丝温情,黑色与白色的鲜明对比。凝视镜中的自己,没错。这就是教父地本色。
心智坚定地泰瑞希尔看着他,一瞬间竟然迷茫起来,在阴盛阳衰的精灵国度,从未见过像他那么优秀的男性。
沈之默摸出雪茄点上,笑道:“老板,我很满意你地服务,多少钱?”
老板恭敬地拿出帐单递给他:“承惠,七十六银元。”
签上自己的名字,装出暴发户的派头说:“我没有随的习惯,把帐单送到春水街一号治安所,会有人给你结帐的。”
老板仔细看看签名,脸色一变再变:“撒……撒加先生,您就是撒加先生!哦,我简直以为自己在无尽之海地洋面上漂浮!哦不,古往今来最伟大的诗人居然活生生出现在我地面前,是梦?是幻?还是我精神错乱?快,打我一巴掌……”
沈之默不厌其烦,正要一耳光把他的脸颊打碎,泰瑞希尔施展出一个宁静术,一道柔和的黄色光团点在老板的额头上。老板顿时平静下来,讪笑道:“不好意思,尊敬的、伟大的撒加先生,见到您我太激动了。这次费用全部免费,您将成为本店最尊贵的客人,以后每季的最新款式服装,我都会送一套给您……”。
泰瑞希尔笑道:“不需要了,撒加可不希望成为你店里的活广告。”
沈之默转身向外走去。
“撒加先生,请留步!”老板差点要扑上去:“您能否为本店吟一首古典诗?”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是这样。”
老板望着诗人远去的背影,脑中突然冒出一个崭新的词汇:“我知道酷应该怎么诠释了。”
圣临节前夜的晚上,沈之默偕同泰瑞希尔以及罗丹在雪梨大道街口步下马车。不用等到艾伦公爵府的门口,马车就已经进不去了,这条街的几十公顷土地都在艾伦家族产业内,大队的卫兵把守要道,成列的仆人等待接待贵客,在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最富丽堂皇的屋宇楼阁,那一栋巴洛克式的城堡。门前宽阔,停满王公贵爵的车辆,旁边还有等候主人的仆人,还有一些来往的宾客,在门外寒暄聊天,几个门童向经过的每一个人鞠躬问安。
从前门庭院到宅子的通道,铺着红地毯,两旁是鲜花,还有燃烧的火烛,彩灯挂满树枝,圣诗班的纯洁处女吟唱圣诗,一切都奢华到了极点。
来往的宾客中竟然也有几位男士穿着和沈之默一模一样的黑色燕尾服,沈之默有种拿刀砍死服装店老板的冲动。不得不说,潮流的魅力不可忽视,而且大家都熟视无睹,不以他们为异。
直到泰瑞希尔挽着沈之默的手走进门口的那一刻。先前几个同样穿燕尾服的男人不是过矮就是过肥,体形难看,完全显现不出燕尾服的魅力所在,可是穿在沈之默身上就不同了,那种严肃、凌厉的光芒像是刀锋一样,倾体而出,还有他手中片刻不离的雪茄,俨然一个天衣无缝的整体,夺目、惊人,完美无缺,就连身边的精灵也黯然失色。
一时之间,所有叽叽喳喳的贵妇人突然都不会说话了,眼光全围着他一个人打转。
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他是谁呢?黑色的头发真是迷人极了。”
“长得真健壮。那硬朗的线条好像古代地青铜雕塑。”
“郁闷地晚宴让我有了惊喜的感觉。公爵这次邀请的嘉宾也有不错的货色。”
“多少钱一晚?我想要。”
众贵妇人叽叽喳喳,议论不休,仿佛市场里买菜讨价还价的大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