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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半夜捡来的男人(第1页)

刑警大队的刑警们各司其职跳下车后,隐藏到了不同的地方,当然,有个别身手敏捷,反应速度快的,早就乔装打扮后混进了灵堂大厅。

萧家涉足的产业很多,比如眼前这家暂时被布置成成萧老先生追悼大会的,超五星级标准的豪华酒店,就是萧家拥有的众多高档次酒店中的一家。

早在十天前,这里就开始清场,任你有再多的钱,身居再高的位置,这十天之内都不可能入住这家酒店。

孙行超也不是第一年当刑警队队长,在调来B市之前,他一直是在皇城根下当差,也正是因为他能力强,才会在半年前被调到B市当刑警队队长。

这半年时间,B市刑警队看似和以前没什么区别,除了偶尔接到报警,帮老太太从树上救只猫,一直没有什么大案子。

甚至最近的半年时间里,连起抢劫案都没接到过,一群有志气有抱负的刑警却不像以前那样消极。

警局其他部门的同事只当孙行超给属下吃什么*汤了,才能让他们激情满满,已经正式加入刑警大队的许默然却知道,在不知不觉中,孙行超已经开始布局。

就她一个新人来说,当然不可能知道队长的计划是什么,她就以服从和执行,当成她的己任。

就如眼前,许默然坐在一辆用奥迪改造过的车里,耳朵上放着窃听器。

灵堂内的声音源源不断涌入许默然的耳朵,无非是低沉的哭声,客套的安慰声,还有吊丧人的窃窃私语,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再通过窃听器传到耳边,听时间长了,感觉有点耳鸣。

许默然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她已经在车里窃听了将近半个小时,却没任何重点,忽然,窃听器里传来孙行超的声音,“小许!”

许默然打起精神回道:“孙队,我在。”

“你现在马上开车离开!”孙行超语速飞快,口气严厉。

许默然觉得自己是不是窃听器戴在耳朵上的时间长了,脑子反应有点迟钝,反问道:“孙队,为什么要离开啊?”

孙行超也不过三十五六岁的样子,从许默然调到刑警队开始,就没见他用这样急促,甚至可以说带着惊慌的口气说过话。

“服从命令!”孙行朝厉声吼出四个字后,窃听器里再也没有任何声音。

从许默然上警校的第一天起就知道,警察虽然和军人不是同一职业,却有一点相似之处那就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必须百分之百服从上级命令。

许默然没再犹豫,摘下窃听器,发动引擎,由性能非常好的奥迪改造成的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朝前开去。

许默然就算才加入刑警大队半年,也知道在不清楚孙行超那里发生了什么情况的前提下,不能冒冒然然打电话给他。

车在城市主道上行驶了一会儿,许默然顺着一道车流上了内环高架,她决定先回家,走内环高架最近。

B市是个和国际接轨的国际化大都市,人们夜生活丰富,如果不是天色早黑的像是泼翻的墨汁,只当这份喧哗,几乎要把天映亮的霓虹,还正是白天。

许默然住的地方比较偏,在市郊结合的地方,为什么住那么远?因为那里的房租比较便宜。

先不说B市这两年房价疯涨,就算不涨,以许默然工作三年的积蓄来看,短时间内肯定买不起房。

还算好,位置虽然偏了点,每天上班坐地铁至少要四十分钟,房子却很干净,一室一厅的小屋子,许默然哪怕一个人住,也觉得很温馨。

人在开车的时候,尤其当路况很好,车速保持某个速度,就很容易想心事,许默然上了去郊区的高架,几乎没什么车辆交汇,脑子里开始蹦出江茉莉那点事。

她其实早该想到,从江茉莉以前听不进她的劝,义无反顾地休学为郑和平生孩子,到今天这样的局面,本不会出现太多意外。

毕竟是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她在读警校时唯一的闺蜜,怎么忍心看她愁眉苦脸,日子过得那么难。

江茉莉对郑和平的感情有多深,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是不是找郑和平出来谈谈,让他去挽回江茉莉?还是冷眼旁观看着他们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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