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我惆怅而向往,“不成熟,但她的本性是那么可爱。”
宋家明笑笑,把双手插在裤袋中。他穿着法兰绒西装,同料子裤子,腰头打褶,用一条细细黑色鳄鱼皮带。白色维也纳衬衫,灰色丝领带——温莎结,加一件手织的白色绒线背心。
我问:“谁替你选的衣服?”
他奇道:“怎么忽然问起这种问题来?”
“你穿得实在好。”
“我只穿三种颜色。”他说,“这叫好?”
我笑。“我只穿一个颜色哩。”
“是的,去年夏天,当我每次看见你,我都想:‘这女孩子只穿白色。’”家明说。
“谢谢,”我说,“我不知道你注意我。”
“每个人都注意到你。聪慧实在不应把你带回来。”
我笑,“像‘呼啸山庄’中的希拉克利夫,狼入羊群?”
宋家明揉揉鼻子,笑道:“我倒不那么确定谁是羊,谁是狼。谁的额头上也没有签字。”
我问:“聪恕呢?”我总得问一问聪恕。
他沉默一会儿。
“聪恕从头到尾在疗养院里。”他终于说。
“我不相信。”非常震惊,“已经多久了?”
“七个月,他很好,但是他情愿住疗养院里。”家明苦笑,“你或许不知道,他天天写一封信给你——”
我抬头。“我一封信也没有收过。”
“没有人为他寄出。”
“谁读那些信?”我问。
“信在勖先生那里。”家明说,“只有勖先生知道内容。”
“啊?”
“他收到过我的信吗?”我问,“勖先生有没有遣人冒我的笔迹复信给聪恕?”
“聪明的女子。”家明说,“‘你的信’由聪憩代笔,约两星期一封。”
“肉麻的内容?”
“不,很关切的内容,维持着距离,兄妹似的。”
“如果只有勖先生看过聪恕的信,聪憩如何作答?”我问。
“他们总有办法。”家明微笑,“勖家的人总有办法。”
“聪恕,他真的没事吧?”
“没事。如果他生在贫家,日日朝九晚五地做一份卑微工作,听老板呼来喝去,他将会是全香港最健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