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杀机现
“不管你留不留情,你都是我哥!”
——是我亲哥!
哀而又伤,月洒辰宅。
辰阳,辰凯歌,这对本该是势不两立的亲兄弟。在从前,整个辰宅的人都会认为辰凯歌对这哥恨到了牙痒痒,只是当时他们眼神都瞎了,看不清楚这对兄弟间争锋相对的深厚情义。
现在,他们眼睛都亮了,看到了这对兄弟之间的真正情义。
只是,辰阳要走,命运不知?
辰凯歌留下,继承家业。
这似乎就是这对亲兄弟的命运。
私生子和嫡子的区别?
但是这些,对此时的辰凯歌而言,还重要么?
他望着夜幕中那个微微颤抖的背影,眼神迷离,然后他听到了知道一辈子都无法遗忘的声音,这是一段他从未听闻过,他也没唱过的京剧腔调,带着哽咽和颤抖,从这男人嘴中唱出:“你瞧,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哥!”辰凯歌呢喃着,他喜欢京剧,因为哥爱唱京剧,他不是没听过哥把京剧唱得这样地炉火纯青,而是没听过,他把京剧,唱得如此的杀气腾腾,当得起惊世骇俗的绝唱。
只是当那颤抖的身影最终没入夜色,辰凯歌一下,跪了下去。
这一跪,跪的可不是父母,而是那个哥!
一跪惊起千层浪。
错过了原本应该被气得躺着爬不起来的女人那一道杀机与寒芒并存的目光。
目睹一切的白蓉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她俏丽绝美的脸蛋上没有了一丝怒气,只有无情的杀意,阴森,无情,冰冷……
冷得令她身边的白诗诗都有股毛骨悚然。
白诗诗何等灵犀,悚然一惊,脑袋里冷不丁地浮现一个可怕的想法,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
白诗诗竟然有一种本能的恐惧。
犹豫了一下,白诗诗还是本能的选择紧跟上白蓉的步伐。
白蓉脸色在那一刹间的杀机尽泄后,就是一脸平静,只中嘴角泛着冷意。一声不响,出了辰宅,钻进一辆汽车,等白诗诗坐进来后,她对前面车机吐出一句话:“去白家!”
白诗诗怔了一下,再联想到刚才白蓉的那一个眼神,她尽乎完美的身躯颤了一下,然后眼观鼻、鼻观心地老僧入定一般不动声色,只是一双玉手紧紧相握,看着身边白蓉那双隐隐杀机泄露的阴沉眼眸,却是越来越白了。
“诗诗,当人觉得没路可走的时候,那是什么事情也干得出来。”白蓉嘴角一牵,露出一个笑,眼眸复杂中蕴含着一股坚定。
白诗诗一头雾水。
白蓉语气清淡地道:“凯歌是我的一切,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儿子!我能忍受那野种跟我摊牌,跟我针锋相对……甚至,我能忍受在他手里吃个大亏!但我唯一不能接受的是,我的儿子,成为一个看这野种脸色行事,给这种野鞍前马后的窝囊废。”
“所以……”白蓉笑容阴森森:“他得死。”
白诗诗心颤了一下,下意识斜瞥了眼白蓉,见这位姑姑依旧保持一个古怪的姿势皮笑肉不笑道:“凯歌是我的未来我的心肝,没人能毁了他,或者骑在他头上,特别是那野种,我更不能忍受。”
说着,白蓉有些激动了,轻轻淡淡看了白诗诗一眼,似乎根本懒得去在她面前掩饰自己此刻的愤怒和杀意,说道:“诗诗,我跟你说实话,其实我挺佩服那野种,是打心眼里佩服的,他可比他那个不成气候的妈高明和聪明得太多了!别的不说,这小子太会演戏,我跟他相处同一个宅子里整整两年,扮演一个傻子,你以为我真相信?我才没那么傻,可是他似乎比我更聪明?我一次次的试探,派了一个个人去摸他底;方枪一个,王嫣纯一个;一个至今我仍然想不明白,为什么在他手里吃瘪出洋相后,还给他捂着藏着;另一个嘛,呵,更干脆,现在看来,是完全的倒向他那边;嘿,和凯歌一样,吃里爬外,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呵,似乎不经意间,他把我身边的人一个个都收买了,挺意外也挺有意思,可能是真长大了,真长本事了,要清算当年那笔账。但是呢,再聪明再厉害又如何?嘿嘿,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什么身份?忒地有点自不量力不知死活?那个螳螂挡车子什么来着的?唉,看来我气得脑子都有点糊涂了!”
“那个叫螳臂当车。”白诗诗赶紧道,她看得出白蓉被气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