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默很快抓住我的手,牵引到她挂着泪水的脸蛋,然后在我手背上轻轻蹭了一下。
手背顿时传来温热湿滑的感觉,是小默的泪水。
我叹息一声,问:&ldo;我在哪?&rdo;
&ldo;在孤儿院。&rdo;小默说,&ldo;那天你昏迷后,被你的同学送进了医院。我们是得到你同学的通知,才赶到医院的。医生说你没什么大碍,因为突然受寒,引起脑部剧烈疼痛,注意休息就好了。易阿姨觉得住在医院不好,既花钱,又不能很好的照顾你,提议把你带回孤儿院。荆叔叔本来想让你留院观察几天的,可易阿姨不同意。你也知道,荆叔叔最怕易阿姨,只要她作出决定,荆叔叔不敢违逆的。&rdo;
我苦笑不已,绕了一大圈,竟然回到了孤儿院。
我所在的孤儿院,名叫&ldo;岚歌&rdo;,是渤弯市最大的慈善孤儿院,年平均接收孤儿五十人左右。孤儿院院长荆久歌,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相貌英俊,气质不凡,魅力无穷。经营孤儿院的同时,还经营着渤弯市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事业蒸蒸日上,令无数人艳羡。
荆久歌的夫人名叫易岚,她虽然挂名副院长,却是孤儿院里真正管理我们的人。从表面上看,她为人刻薄,脾气暴躁,斤斤计较,其实她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为了我们这些孤儿,几乎操碎了心。孤儿院的孩子们对她又畏惧,又尊敬。
我从记事开始,就在街头流浪。白天在阳光下沐浴温暖,晚上躲在城市的某个角落,进入梦乡欢唱。那时,我只知道饿了翻垃圾桶,渴了寻找水源,只要自己不觉得脏,就可以入口。我不懂伤心,不懂难过,不懂羡慕,不懂快乐,不懂幸福,不懂感情,直到遇见了小默。
七岁那年,我流浪到渤弯市。某天在翻垃圾堆时,赫然发现蜷缩在一大团破烂棉花里的小默,像一只可怜的小猫,瑟瑟发抖。发觉我时,用哀怜的目光看着我。至今我都不会忘记,她当时水汪汪的眼睛里,流露着的可怜。
什么都不懂得我,仿佛被某种东西拨动了心弦,忘了饥饿,将四岁的小默从垃圾堆里抱出来。我不会哄小孩,只能尽量地把她搂在怀里,给她我力所能及的温暖。我们在城市边缘某座桥的桥洞里生活,从此相依为命。她每天要做的,就是沉默,发呆。而我,则要出去寻觅食物,让她吃饱,让她活下去。
从那以后,我们以兄妹相称。
有一天,觅食归来的我发现小默不在桥洞,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面带笑容的中年男人。他笑着向我点点头,打算和我说话。我却扔下食物,掉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呼喊小默。那时,我的心仿佛被人挖了出来,失魂落魄,不知所措。
中年男人追上我,阻止我疯狂的奔跑,告诉我,小默已经被带走,带去一个住得暖、吃得饱的地方,希望我也能去。几年的流浪经历,让我有了一些自己的判断,猜测中年男人是人贩子。但无别无选择,要见到小默,必须和他走。
走进岚歌孤儿院,看到小默泪流满面地喊着&ldo;哥哥&rdo;的时候,我差点哭出来,无法控制地冲过去,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并向她发誓,此生绝不抛下她,让她孤独寂寞地生活。
从那以后,我们兄妹二人在孤儿院定居,和荆久歌、易岚夫妻二人渐渐熟悉起来,与其他和我们一样是孤儿的同龄人,打成一片,快乐生活。
荆叔叔给我们了名字‐‐夏凉、夏默。
荆叔叔、易阿姨非常重视对我们的教育,绝不怠慢。当孤儿院的孩子们达到上学年龄时,会被送进附近的小学,接受正规的教育。孤儿院的孩子们大多八岁开始上学,也有比较聪明的,七岁便开始了校园生活。
而我,在荆叔叔和易阿姨眼中,一直是个问题儿童。
我八岁那年,就应该上学,可当他们提出送我去学校时,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我曾答应过小默,不会离开她,不让她孤身一人。如果我去上学,势必会将她一个人留在孤儿院,这样做违背了我当初许下的承诺,最重要的是,小默会伤心。
得知我不上学的原因后,他们夫妻二人哭笑不得,却又拿我没办法。那一年,荆叔叔经常唱白脸,易阿姨唱红脸。我的屁股不知被易阿姨打了多少次,提了多少脚,但我态度非常坚决。
后来,将他们逼得没办法,只要去做夏默的思想工作。
五岁的小默很懂事,知道让我去上学是好事,荆叔叔、易阿姨两人只和她说了个开头,她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然后找到我,奶声奶气地劝我,还向我打包票,绝不会因此而伤心,而会变坚强起来。
就算她来劝我,也无法撼动我的决定。此事便一直拖下去,直到我九岁。
我记得清楚,一个雨夜,小默用泪水逼我,非要我答应她去学校。我最怕看到的,就是她的眼泪。迫于无奈,我只好点头,开始学生的生活。
校园生活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无聊,就算我再喜欢沉默,也会结交到好朋友,也会得到一些同龄人的认可。我学习成绩比较稳定,高考结束后,报了渤弯市的这所专科学校,不为别的,只为留在这座城市,能够随时回孤儿院看望小默。
当我把录取通知书放在荆叔叔面前时,向来好脾气的他勃然大怒。我的成绩,可以走一个好的本科学校,他希望我能有一个好的前程,一个好的将来,却没想到我会填报本市的专科学校(渤弯市没有本科学校,只有大专学校,我的学校所隶属的师范大学,在邻市)。他被我的举动气得直哆嗦,却又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