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真的明白,有一些情绪,自己是真的懒得去描述的,只能靠别人来把你剖开,把你写的入木三分,把你当时那种对世界若即若离,对自己无所吊谓的情绪,用作家的笔触写出来,而当作家写下这段经历时,恐怕已过去了很久。像今天,正要骑车回家,突然看见一只小奶狗,摇摇晃晃冲到了我脚边,我不自觉停下来摸了摸它的头,它很是亲昵地蹭了蹭我的手。犹豫片刻,我骑出几米远,还是折返回来,去店里拿了小鱼干。它似乎还没长牙,还咬不动,我便一点点掰碎了喂它,它还是舔着鱼尾巴,始终不肯下嘴。在一瞬间我起了把它带回去的欲望。又想回去拿点牛奶给它,想了想家中的老狗丧子,忍不住叹了口气,怕老狗伤心。又仔细看了看四周,才发现它有个窝,边上有塑料瓶底做的水碗,还有一塑料盆的狗粮。大抵世界上是不缺有爱心的人的。而我不行,如果不是当时路上没有别人,我甚至不会为它停留。我向来不齿于在喂养小动物的时候拍照,因为那会带上许多刻意,我讨厌刻意,讨厌别人到处宣扬自己是多么善良。我喜欢一切随着自然,最好谁也不知道,在多年后一个午夜,会回想起自己的善良而哭出声。本来是真不想说的,但总归还没到那个境界,还是好想她知道我是多么善良,好想和她一起喂鸽子,喂小狗,喂小猫。快出现吧,快出现吧…你啊,你在哪里呢?喜欢一点日记()一点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