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她在一起,永保新鲜。
她介绍朋友给我认识。
他是一个高大,黝黑,英俊的男人,年纪与我差不多,但人比我老实,一看就知道深爱她。
泽叔也知道有这个人,早已警告我。
他与泽叔完全不同类型,年轻有朝气,纯朴天真,在他眼中,陈锁锁是安琪儿,天下至可爱的女性,他以她为荣,他对她认真。
事后她问我:“你觉得他如何?”
我笑。男人从来不问这种问题,感情何需第二意见。
“他干哪一行?”
“在威斯康辛州教书。”
我瞪眼,“你不是认真的吧?”
“我很认真。”
“带着女儿与金银珠宝去嫁他?”
“我们确已论到婚嫁。”
我怪叫起来,“那还不是日日对牢肥皂剧与厨房间做人,多年前不胜枯燥的日子,就是这个模式,为何今日又钻入圈套?”
锁锁摇摇头:“说你不明白就是不明白,怎么同呢?”
我服了她,“怎么不同,你倒说说看?”
“人不同。”
“他这种人才是很多的。”
“不是他,是我不同以前。”
啊?
“五年之前,我要寄人篱下,别无选择,天天等别人从荷包里掏十块八块出来度日,今日怎么同?我已是自己主宰,爱过怎么样的生活都可以,他没有,不要紧,我有。我没有的,他有,可以给我。现在我有暇追求浪漫温情,五年前我哪有闲情讲这虚无飘渺的东西?那时只希望不用天天洗烤箱里的油渍。”
啊啊啊啊。
“此刻我真的向往返朴归真,到乡间去同小孩子过最简单的生活。”
我明白了,是,买一层二十间房间的大厦隐居,不过腻了随时可以到大都会去度周末,管家与佣人随时在身边应“是太太”,而丈夫是最最老实的正派人,随她调度,他有点学识,但没有作为,这样的男人虽稍欠风骚,但到底可以捏在手心。我完全明白了。
她终于做了主人。
经过那么多年的挣扎,她达成愿望。
锁锁伸一个懒腰,嘴角带一个微笑,有点酸有点苦,但毕竟是笑容。
我爱上这个女人。
从无到有,她似最优秀的魔术师,三两下手势,化险为夷,她得到丰衣足食。道路上的经历都可以忘记,结局最重要。
她是真正的生存者,恩泽四周围的弱者,包括我在内。
“我会有许多孩子,我喜欢孩子。”她说。
像她那样的女人已经进步到为自己生孩子,不是为习俗,亦不是为丈夫。
你说她多强,我佩服她,所有的感情自眼中流露出来。
“恭敏,如果我与你门当户对,整件事的做法又自不同,你说对不对?”
我摇摇头,我挺不喜欢家中略有资产的小姐们,她们有固定模式个个差不多:样子不十分美,但打扮得无瑕可击,姿势最时髦,谈吐甚斯文,可惜缺乏生命感,整个人如一件精致的摆设,没有活力,同她们做朋友,味同嚼蜡,她们懂得什么叫生活?
男人喜欢接近野女人,不是没有原因的,活生生、有血有肉、泼辣辣、有汗有泪,跌倒爬起,心身都有纪念性疤痕,都是故事,她不是一张白纸,但是彩色摈纷,另见一番景象。
我于是说:“我喜欢你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