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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刀是雁翎刀,属市面上很常见的一种,也不是专门为自个儿量身打造,走进路边随便一间铁匠铺里都能买到,买下来的时候不过七千文,那七贯钱的重量和这刀身的重量差不了多少——对江湖人的贴身兵刃来说,这个价钱虽不算低,却也绝对不高。攸关身家性命,为此抛掷千金的大有人在。

对谢枕汀来说,单为这把刀已经倾其所有,再多一文也没有,就是能从裤腰带里勒出来也绝不添在兵刃上。

十三岁时他来到关外长白派,后来被“孤鹰”符真看中。长白的人都用刀,起初他也以为自己要学刀,符真告知他学刀有两种途径,一种水磨工夫稳扎稳打,至少耗费十数年;一种速成,天赋高者不出五年即有所成。

前者每日练习拔刀挥刀千百次,直至最终将一把刀挥舞得如臂使指,任意来去,完全融为自身的一部分,拔刀之际绝不会耽误一眨眼的工夫。更接近宗师之路所求的“天人合一”;后者首要得修习长白派的独门内功,这套内功便是速成之法,无论从时间还是功法本身来说,要诀皆在一个“快”字,此正是长白派独辟蹊径的立派之根基。只是速成之法自然包含诸多隐患,后患一直存在,各人多或少、慢或快的分别。

他当时问了一个问题,得到解答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提及原由,一则是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这个年纪学武已经不小了,再求稳,能越得过武学世家里那些自小习武的子弟去?

二则……他说了一番话。

“隐患?江湖上谁人无隐患?少林弟子数十年如一日苦修,当中不乏年纪轻轻功法大成者,那可是前途无量啊,可十年前厉魔之祸,眨眼间不也蚍蜉般摧折在邪魔手下?生死外无大事,指不定在那些个隐患爆发之前,我就先一步撒手人寰了。”

那之后谢枕汀就一心修习功法和锻体,逐渐将自己磨砺成一把快刀。兵刃于他而言反倒成了外物,不过一种见血的道具罢了。

十五岁时他下山杀了三个月的马贼换来一笔血汗钱,在边陲的集市上咬牙买下这把刀,心疼得狠,拿在手里却也不如何爱惜,这些年磕磕绊绊折损了不少痕迹,他浑不在意,也不做任何修补装饰,任由一把老刀遍布疮痍,还能扎进肉里就行。

擦刀这个动作却作为习惯保留了下来。

做这件事的时候他能安定下来,很诡异。

他在烛火下擦刀,刀身越擦越亮,仿若与烛光相融,满室光华漫溢。他垂下头去,对上刀身上的那双眼睛。

——为什么?

谢枕汀自忖很了解自己,他是个一旦认定了一件事哪怕痛也非要去撞一撞南墙,必要时硬得下心肠,又很有几分高傲之人。所以十三岁时能不顾哭闹不休的幼妹,头也不回地跟着长白的人破门离家,远赴关外。

他在符真处学艺近七载,符真天性乖戾孤僻,拒人于千里之外。他传授他一身武艺,却不肯认师徒名分——你不认我?我还不认你哩。他也卯着劲和符真憋这口气,这些年从不曾开口叫一声师父。

他撕了安北都护府的通缉令,奔驰千里斩杀了恶名昭彰的“云中双凶”,欺他毛头小子一个,名声不显,副都护直接抢了他的功绩,当晚他就潜进那狗官房中将他揍得鼻青脸肿,出尽胸中恶气……

可,为什么?

为什么会帮叶帛玉脱衣?

会为他擦脸、喂他吃蒸梨、背他回家?

会……在他魇入噩梦中时将人抱在怀里好言安慰?——当时艄公就杵在一边,面上的惊惧之色扎眼得不容忽视。

难道他将叶帛玉当做了弟弟?

小时候谢琬婉怕黑,他也曾守在小妹的床榻边这样安抚她。

现下回想起来,今日的一举一动,都是自然而然,想做就做出来了,有着使不完的耐心,前所未有的细心。便是对而今已长成大姑娘的谢琬婉,也是少有的。

还是,他心里将叶帛玉当成了比谢琬婉更柔弱、又需要保护的人?

不对,这些天他留神观察着叶帛玉,知道他虽受眼盲所限,却并不像许多人一样将自己困顿在家中,时常会走出门,大大方方地拿出手杖,从不避讳他人眼光,此举也告知了旁人——他无需更多特别的照拂。

又或是……谢枕汀想到手指描画在叶帛玉微凉的手背上时、叶帛玉湿热的呼吸喷洒在脖颈上时、叶帛玉柔软的唇舌碰触在指尖上时……心头又泛起那种微痒而微妙的感受。

他将叶帛玉当做了女人?

可……对方浑身上下哪儿有一处像女人?见过的女人里又何曾有过与他相似的?

想不明白……

谢枕汀狠狠一阖眼,头一回擦刀擦得愈发心浮气躁,到最后已是心乱如麻。

但这刀却不算白擦了,隔日俞明仙托手下的一个小乞丐来捎信,说是帮他找着一个赚钱的活计了。

☆、第11章

俞明仙身处丐帮,一向与下五门多有接触,这次也是他从□□偏门捞来的活计——保镖。

“在润州的丹徒县,郊外一处庄子上,原本隶属一个员外郎,这人肥得流油,却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林林总总亏欠了庄上诸农户杂役共计三年多的月俸和份例,最近听说上头不明不白换了位新东家,庄子和人都归新东家,大家伙可不就慌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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