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诩挑眉,不咸不淡道:“那个傻子乞丐就是我啊,怎么刚被我砸过就不记得啦。”
欢哥儿还是不愿意相信,嘴里喃喃道:“不可能,这怎么可能…”
一个花衣婶子上下打量着牧诩道:“你瞅着也不像咱农家人,咋跟宁哥儿认识的?”
她当时也不在现场,也是听人说这宁哥儿因为长得丑没人要,所以就不知道在哪里找了个傻子乞丐,在河边苟合结果让人给瞧见了。
当然这事儿村长不让他们说出去,怕影响村子的名声,都是村里人传传。
牧诩故意低垂着眼睛,做出一副伤心的姿态,“我家道中落,路途中又劫匪,后来行至洛水村时,意外落入洛水湖中,幸好宁哥儿善良,下水将我救起,救了我一命。”
说着他语气变得懊恼起来,“只是没想到竟然被人误认为苟合,当时落水时受到了惊吓一时说不出话来,竟害得宁哥儿要同我成亲。”
“竟然是这样?”那花衣婶子惊讶道。
牧诩点点头,表情突然又变得有些害羞,对着婶子道:“还好宁哥儿不嫌弃我,愿意同我过日子。”
“他当然不可能嫌弃了,估计都要笑疯了吧…”欢哥儿在一边小声逼逼。
花衣婶子问,“你们来村里有啥子事吗?”
牧诩笑着道:“我们来找村长,想把家旁边的地给买下来把房子重新修建一下,毕竟现在我们成亲了,可不能让夫郎跟着我过苦日子。”
欢哥儿嘲讽道:“宁哥儿你疯了吧,自己一个人活着都困难了,现在还要养个小白脸,再买地,建房子,你有这闲钱吗?”
“这哪里能让夫郎出钱,既然我同宁哥儿已经成亲了,赚钱养家自然是我来的,我写书赚了一笔钱,买地建房子绰绰有余,就不劳你担心了。”牧诩微笑着道。
一旁的灰衣阿姆震惊道:“你还是个读书人嘞!”
牧诩谦虚道:“算不上,算不上。”
“哎呦,都会写书了,哪里还叫算不上啊。”灰衣阿姆惊叹道。
他们是真没想到这宁哥儿居然撞大运了,救了个这么优秀的夫君,原本村里人一直以为这宁哥儿肯定要孤独终老的,没想到好运气在这里呢。
“不说了,我们先去村长家了。”牧诩带着陈宁道别道。
“哦哦,行,你们去吧。”花衣婶子道。
看着牧诩和陈宁离开后,花衣婶子感叹道:“真别说,就宁哥儿他夫君那张脸,就算是个乞丐恐怕也有人抢,这长得比玉哥儿还好看嘞,更别说还是个识字儿的,宁哥儿这可真是走运啊。”
“是啊,这好事我年轻时候咋没遇见。”灰衣阿姆咂舌道。
花衣婶子用手肘怼他一下,打趣道:“都这把年纪了还做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