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是它见了我之后,温顺的就像只小猫,不仅听话还很想讨好我。我对它也有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回想一下,可能是它在茧里还未出来的时候,我曾试图炼化它,输入大量的阴气。导致它出生后与我多少有点血脉相连的味道。
既然如此,我就干脆不让它干活了。成为我专职坐骑,原先百丈高的身躯实在太大了,我让它自己变小,化作大象一般大,供我骑乘。令所有鬼差都很诧异,就连吕布跟赤兔马都专门跑过来看。
大鬼小鬼都是没有尾巴的,可奇怪的是这个红皮独角大鬼最近从屁股上长出一条粗大的尾巴,使它走路弓着腰保持平衡。简直就像个长臂大恐龙。
为此我专门托一名回去叙职的鬼差给闫君送去封信,要求把这大鬼给我当宠物养。原本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成想闫君竟然答应了,而且派范无救跟謝必安来回信,顺便看看大鬼是不是长出了尾巴……
这还真应了闫君那句话“你这是想拿它当狗养吗。”
所以我很高兴的给这个长尾巴的红皮独角大鬼起了个很吉祥的名字“旺财”。旺财对自己叫这个名字很满意,反正它没拒绝……
又送来一批恶鬼,对于新来的,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先打一顿杀威棒。
我站在旺财头顶,背着手俯视这群新来的恶鬼。这些恶鬼都还保持生前的样子,高矮胖瘦,男女老少都有。
我默默的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只看的他们心里发毛。突然一挥手,一群小鬼嗷嗷直叫的就冲过来,按住恶鬼们就抽,有用皮鞭的,有用棍子的,有用铁尺的,竟然还有用板儿砖的,更甚者直接给按到旁边炙热的岩浆里去了……场面惨不忍睹。
我不吭声,就这么默默的看着,哭嚎声,惨叫声,求饶声……这就是地狱。
这一刻,冒儿爷的凶名一时无两。
一个时辰后,我一摆手,小鬼们停止殴打,拖起恶鬼走向矿区。挨了打也不能耽误干活,这杀威棒还没打完呢,明天换个花样接着打,连打七天……
我又命令把所有矿工恶鬼都召集起来,冒儿爷耍威风的时候到了……
走到一只大鬼身前,发现它正盯着我不由得一皱眉。旺财立刻扑过来把它按在地上一阵**,肠子都扯出来了,肉也撕掉了,被旺财扔进大嘴里咔嚓咔嚓的嚼。继续往前走,路过一名老头模样的恶鬼,我看过他的案卷,他诱骗女大学生去他那租房,被他关起来**,害死了好几个女孩。抬脚把他踹飞,立刻有小鬼跑过去把他拖回来等着我继续踹。我没在看他,走到一名年轻女子模样的恶鬼身边,看她身材苗条**,生前肯定是个大美女,长时间干苦力,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几乎**,透过破衣服依然看到雪白的肌肤,我伸出手摸向她的脸,打算给她抹去脸上的灰尘好好看看长什么样。她下意识一躲……我猛然间掐住她的脖子,挥手把她扔了出去。
美女恶鬼尖叫着正落入小鬼群里,一群小鬼扑上……等她被小鬼拖回来的时候,只剩半边脸,另半边露出森森白骨,左边胳膊已经没了,一只**被扯掉,原本珠圆碧润的一条大腿只剩白骨……
我没管她,反正随着阴气的补充她还会恢复原貌。我继续往前走,陆续又惩罚了几个恶鬼才把他们赶回去继续干活。
这些恶鬼本质上远远比我更恶毒,还比我聪明的多。所以要想管住他们就必须凶残。因为所有来这里的恶鬼都不值得同情,这里是----地狱!
闫君的旨意又下来了,调我回去官复原职。继续当拘魂鬼差。
终于要离开这个苦窑了,这里的气候根本不是鬼受的。告别吕布跟赤兔,在一众鬼差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离开地狱,回阎王殿报道。
一路无话,骑着旺财来到阎王殿上。殿内到处是受刑的恶鬼,这些恶鬼在这里被审判处罚,然后再送去地狱。这边是石磨磨鬼,那边是油锅炸鬼,用火烧的,用水烫的,用皮鞭打的,用铁刷子刷的,铜烙,凌迟,车裂……各种刑罚应有尽有,阎王殿上鬼哭神嚎,惨不忍睹。
闫君高高在上,胖大魁梧的身躯坐在宝座上。看到我骑着旺财进来,眼都直了,估计从没有谁敢大胆的骑着坐骑进入阎王殿“耶?来咧啊?不孬,你骑的这个行行子还挺而立来!”
闫君的济南土话像炸雷一般响彻大殿。我早摸清他的脾气了,只要能引起他的好奇心,无论你再失礼他也不在乎,他在乎的就是他的好奇心。以前我可没少编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跟他讲,每次讲完都会讹他点东西,混点好处。
所以当我出现在大殿,闫君的注意力完全在旺财的尾巴上……
“走,去后殿!我跟你好好滴啦啦!有个特殊任务交给你!”闫君拉着我就去了后殿。
一个时辰后,我骑着旺财哼着小曲儿,怀里揣着两瓶刚从大黑胖子那讹来的好酒。高高兴兴的出了阎王殿……
闫君告诉我说,前几天天庭的三茅真君前来找过他,说现在混荡在人间的妖魔鬼怪数量日益增多,而且其中不乏有大法力的,大有准备祸乱人间的架势。而人间真正有本事的驱魔法师数量稀少,此中高手更是寥寥无几,驱魔降妖倍感乏力。所以,这位茅山派的祖师爷,三茅真君前来地府求支持,请地府出一份微薄之力以助阳间驱魔。
所以大黑胖子就把我派出去了……还特么真是微薄之力~~
按照闫君这个大黑胖子的说法,我身上的命魂使我不惧业障缠身,天冲魄又可以吸收阳气,有助修炼。而且现在有了一个大鬼在身边,综合实力异常强大,所以我就是最合适干这活的。
一路哼着歌回到阴司,一进阴司大门,所有鬼差看见我就像活人看见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