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藜麦也只能在心里嘀咕几句,不好多说,略微想了想,“既然你去酒吧上班是为了攒学费,那你也别去了,换个工作吧。”
林卿摇摇头,“没有其他合适的,我只有周末有时间做兼职,况且我有时候还得回家,所以时间很不稳定。”
藜麦心里倒是有个念头,不过还得稍作准备,不好直接开口说明,也就先没说,“那行,我晚上也陪你过去……你别拒绝,我反正在哪儿都能睡着,到时候你去工作,我就在休息室里睡觉。
你到时候下班喊我就行,不影响休息,明天也能正常上课。”
林卿愣愣的看了他好一会儿,才点点头,“谢谢你啊,藜麦。”
藜麦轻松的笑着,“这有什么好谢的,我们不是朋友吗,不能互相帮助,那还能算是朋友吗。”
吃过晚饭两人蹬着自行车往酒吧去,小明哥又在休息室里等着,看着藜麦跟过来,指了指自己跟前的位置,“过来。”
藜麦不去,挨着门口坐下,小明哥从位置上跳起来,往着他们方向走过来,“哎呀,你这小东西脾气还挺倔的,我不就说你爱炫耀吗。
得了,我知道你不爱炫耀,算我说错了,你用得着跟我生这两天气呢?”
藜麦冲他露出一个假笑,“不,我只是不愿意跟长得丑的人说话。”
气得小明哥梗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指着藜麦,“你……”
林卿在旁边轻轻笑着,“小明哥你别生气。”
小明哥冲他翻了个白眼,“滚去忙你的。”
林卿直接换好衣服出去忙了,小明哥戳在藜麦跟前,指尖夹着烟。
他其实长得不难看,五官清隽耐看,略长的黑色发丝散乱的搭在额角,颇有些放荡不羁的风流味道,声音又好听。
只是可能他这种形象不是现下流行的审美主流,喜欢他的人比不上喜欢小梅姐的多,藜麦也听过他唱歌,音域很宽,高音低音都能完美驾驭,个人特色很明显。
而且听说他自己也会谱曲写歌,典型的实力派选手。
藜麦其实也不讨厌他,就是不太愿意给他好脸色看,谁让他先撩拨讽刺的,“干嘛?”
小明哥没好气的开口,“不干嘛,还不能看看你了?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藜麦摇头,“不学,我对乐器都没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