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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页(第1页)

这师徒二人还真是如出一辙的默契,面对隆重场合,穿得跟母子装似的,虽然蜀晨星幼小的心灵已经被震荡过一次了,看到马银花的这身装扮,她还是吓了一跳。但好在马银花上了年纪,年长女性穿饱和度如此高的服饰,活泼又喜庆,看久了还怪好看的,在镜头下衬得人很精神。马银花是土生土长的庆阳人,方言口音很重,蜀晨星无法独自与她沟通,只能靠她儿媳妇翻译。据她儿媳说,老人家一辈子最远的地方,只去过兰州,连甘肃省都没有出过,她没有上过一天学,十五岁时就和同村人结了婚,第二年就生了孩子,一生基本上都是在这座小村子度过的。“那个人对她不好的,”儿媳说,“他喜欢喝酒,好吃懒做,一喝酒就要打我婆婆,我婆婆嫁过去第十个年头上,那个人喝酒喝死了,我婆婆就带着我男人和我小姑子,一个人把他们拉扯大,再没有嫁人。”那一定是非常漫长难熬的十年,可都被马银花三言两语,笑着带过了。而马银花那时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绣陇绣。她是村上手最巧的人,针线活做得非常好,一开始会接一些缝补的活,后来帮人置办嫁妆,绣被套、枕套、鞋垫、鞋面,还帮小婴儿绣制虎头鞋、虎头帽。“只要是能赚钱,我都会干,”马银花眯着眼睛,笑着说,她总是一副笑颜,自带亲和和温柔,“陇绣对我来说,就是谋生的手段,而且它很好看,用它的人、绣它的人,每天看着它,心情好。”马银花的儿子考上初中后,女儿也到了要上学的年纪,家里非常缺钱,于是她跑遍了相邻的村子,接下他们的针线活单子,分给村上其他的绣娘们,大家一起干,在别人的针线活里,马银花会抽一小部分提成,当作介绍费,没几年几年,她就让自己的村子,成为了远近闻名最大的“陇绣工厂”。蜀晨星忍不住惊叹道,“马师傅,您好有商业头脑啊!太厉害了!”“我婆婆可会做生意了,小莫总是说,要是她托生成大城市的人,说不定公司都上市了!”儿媳在一旁附和蜀晨星。马银花捂着嘴笑起来,摆摆手道,“不行不行,我就是做小买卖,这些年也不行了,手绣不如机绣快,还是机绣卖得更好。”而在手绣被机绣逐渐取代时,马银花又发现了手绣陇绣的艺术价值,可奈何她文化程度有限,普通话也不会说,没法把陇绣推广出去,让更多人发现。“还好小莫回来了,要不是他,我婆婆也不会成为陇绣代表性传承人,也不会有人上门来采访她。”那个让马银花赞不绝口的“小莫”,却一直到晚饭都还没有出现。“明明说好,下午就过来的……”蜀晨星小声嘟囔着。采访结束后,马超按照莫南江的吩咐,在归陇招待蜀晨星和马银花她们。蜀晨星吃着排骨垫卷子,眼睛忍不住往餐厅外瞟着,马超给她介绍美食,她也听得心不在焉。马银花看着蜀晨星,抿嘴偷笑,凑到儿媳的耳边说了几句什么,儿媳也注意到了蜀晨星在开小差,看似不经意地说了一句,“马超,你给小莫留菜了吗?他喜欢的搅团和茄辣西,多弄上些,厨子下班了,别没得吃了。”听到“小莫”两个字,蜀晨星的眼睛亮了一下,目光重新回到了饭桌上。“留了,我们吃完,我给他送过去。”马超说。“给多放些肉。”儿媳说。“我去吧,”蜀晨星下意识说道,“明天采访的台本,我找他去对一下。”话一说出口,蜀晨星的心脏心虚地剧烈跳动了起来。因为心虚,她没有注意到马银花和儿媳意味深长的眼神,儿媳点点头,语带笑意,“那让星星去吧,小莫这些日子一直在忙着绣他的百鸟朝凤,一忙起来就没有时间概念,估计现在连水都没喝上一口,你过去陪他一起吃吧。”说着,她夹了些没动过的菜,给蜀晨星打包带走。蜀晨星带着打包好的饭菜,去了莫南江的工作室。门虚掩着,蜀晨星敲了一下就自动开了,她蹑手蹑脚地走进院子,进了屋里,只见莫南江侧对着自己坐着,面前是一架巨大的绷架,百鸟朝凤就绷在架子上。莫南江手捏银针,在明亮的白炽灯下一针一针刺绣着,他太过集中注意力,没有发现蜀晨星已经走近了。全神贯注的莫南江盯着自己的作品,嘴唇抿成一条线,绣针稳稳落入布面里,手又稳又快,他的手指修长白皙,绣针上下翻飞穿梭,很赏心悦目。蜀晨星静静看着刺绣的莫南江,不忍心打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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