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好的,白局,我一定给你抓住她。”猎鹰赶紧支起了僵硬的笑容回答道。
可惜电话那头已经换了一把女性的声音,并对猎鹰吩咐道:“猎鹰,已经给你定位好了,并调取了周边的监控,从现在开始,与目标保持距离,避免被目标发现引起她的警惕。”
“猎鹰收到,请总台继续报告目标的移动方向。”
猎鹰把手机放进了西装的兜里,而后拿出了一个精致的蓝牙打开并夹在了左耳中。
而另一边,名为夜莺的女杀手依旧还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国安局的人盯上了。
走了一段路之后,夜莺忽然走进了一条黑漆漆的巷子里,并褪掉了那身厚重的咖啡色风大衣,而后把里面穿着的那一身黑色橡胶连体衣给露了出来,而后又把腿上那双长筒皮靴脱掉,就这样,黑衣黑发的夜莺把身形完美地隐匿在了夜色中。
“猎鹰,目标已经脱离了监控区域,请立刻跟上并保持距离,注意不要暴露了。”
“收到总台。”
随后猎鹰在总台的指挥下,来到了夜莺刚刚进入的巷子中,在巷子里走了一段距离后,猎鹰的脚底忽然踩到了一滩软绵绵的东西,他立刻弯腰捡起,才发现这是刚刚猎鹰身上穿着的那件咖啡色风大衣,一旁还有她的黑色高筒皮靴。
猎鹰又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到了纵横交错的小巷子交叉口,猎鹰微微皱眉左顾右盼了一番,随后叹了一口气,跟人物指挥中心如实报道了起来:
“总台,目标已经跟丢了,或许目标已经察觉到我们的行动了,请求总台进一步指示。”
……
秦天和李逸飞这俩哥们从高中开学典礼的那一天看到了作为学生代表的苏慕雪上台致辞的那一眼开始,就同时对苏慕雪的美貌所吸引,甚至说是一见钟情也毫不夸张。
秦家和苏家是世交,所以秦天小时候和苏慕雪就打过照面,但他们并不熟悉彼此,所以在高中之前他们的关系也仅仅停留在认识的层面而已。
按道理来讲,秦天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毕竟他先李逸飞一步让苏慕雪认识自己,更加方便他们之间进行深入的交往,可苏慕雪对秦天始终保持着一种不闻不问态度,甚至两人在学校的楼道擦肩而过时,秦天主动跟她打招呼也被她视若无睹。
毕竟秦天是秦家的大少爷,所以他放不下面子对苏慕雪去死缠难打,而且秦天也不喜欢死缠难打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更何况苏慕雪早就是自己钦定的妻子,他也没必要去死缠难打。
但是傻小子李逸飞硬是凭着一根筋的死缠烂打,先秦天一步和苏慕雪交上了朋友。
据李逸飞向秦天炫耀时说,自己是靠真诚打动了苏慕雪,但其实,了解真相的秦天,只是认为李逸飞这傻小子刚好碰上了狗屎运而已。
苏慕雪不但有着美若天仙的外貌,还有着仙人一样高傲的风骨,也正因如此,苏慕雪平时也没少得罪人。
有一次,苏慕雪代表学校参加和外校的辩论会,苏慕雪用尖锐的话语讽刺了外校代表的辩手,而且刚好那个被她羞辱的辩手家里有些许黑色势力背景,所以对方找了一批人想要教训教训苏慕雪这个狂妄自大的丫头。
对方那群人上门找茬时,刚好被成日死缠难打尾随苏慕雪其后的李逸飞看见,李逸飞这傻子见自己的女神要被人欺负,从地上拿起两块板砖便冲上去挑衅那群人。
慕白这小子拉仇恨的功夫也是遗传他老子李逸飞的,而这李逸飞拉起仇恨来还拉得贼稳,本来是要教训苏慕雪的那批地痞流氓,被李逸飞挑衅了一番之后,顿时纷纷恼羞成怒地将矛头指向了李逸飞。
李逸飞的本事没多少,逞英雄的牛逼倒是挺会装的,而为女神挺身而出的代价是,不但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还被打断了四根肋骨,要不是苏慕雪报警及时,这傻小子可能就直接被那群人打得内脏出血了。
李逸飞负伤躺在了医院后,让他抓住一个可以夹着尾巴向苏慕雪乞怜的机会,于是在李逸飞那半个多月的住院时间,李逸飞和苏慕雪成为了朋友,苏慕雪这个闷油瓶也时常去医院探望和陪李逸飞这个话痨解闷。
渐渐地,李逸飞和苏慕雪两人开始熟络,李逸飞继续厚颜无耻地对苏慕雪展开死缠难打的攻势,在李逸飞的不懈努力之下,他最终还是撬动了女神那颗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心。
而李逸飞和苏慕雪两人谈恋爱之后,秦天作为李逸飞的兄弟,而沈黛蓝作为苏慕雪的闺蜜,这四人的接触也更多了,最终彼此成为了朋友还抱成了一个小团体,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好。
秦天虽然喜欢苏慕雪,但他依旧保持着君子风度,并未去和李逸飞争抢苏慕雪的芳心,而且也没必要,因为在秦天的骨子里,他一直认为苏慕雪只是自己没过门的女人而已,而且李逸飞前方百计想要得到的东西,自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
秦天有一种上等人的恶习,他认为李逸飞之所以能和苏慕雪在一起,只是他这个秦家大少爷对李逸飞这个穷小子朋友的恩赐罢了,而且这种恩赐迟早是要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