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终归是去不得的。不过去了,也无妨,只是得把命留下,仅此而已。
然则天再黑,也有天亮的时候。
凡事到头,终有报应。
赵朔起身的时候,夏雨还在安然入睡。半夜惊醒了一次,到了凌晨才又昏昏沉沉的睡过去。起身的时候,却又忍不住在她的唇上偷香。
扬唇浅笑,悄然离开。
该准备上朝了。
夏雨则一觉睡到大天亮,除了做噩梦,平素的睡眠质量惯来极好。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毛病,醒来的第一时间是去摸身边的人。
身边空了,赵朔走了。
睁开睡意惺忪的眼睛,夏雨愣愣的盯着空荡荡的枕头出神。
赵老九,果然是属猫的。
今天天气好,是该出去走走了,否则一直关在睿王府里,她都快要发霉了。外头,赵朔走的时候,吩咐人,把那个马屁精鹦鹉也拿出来了。这会子,正在回廊里唱着:爷是好人——
舒舒坦坦的从后门出去,有寻梅、有阿奴、有洛花结伴而行,夏雨什么都不用担心。
下过一场雪之后,京城里的十里长街似乎又开始复苏了。早前的暴动与厮杀,渐渐的退出人们的视线,成为了记忆里的一部分,正在被逐渐的淡忘和忽视。
人,都为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等死,而活着的。
夏雨买了冰糖葫芦,一人一根,寻梅瞧着手中的冰糖葫芦,半天没敢下嘴。她长那么大还没吃过这东西,也不知道这到底什么味。
“阿奴,你也来一根。”夏雨将冰糖葫芦塞进阿奴的手里。
阿奴蹙眉,“阿奴不需要这个,阿奴的手,只握剑。”
夏雨一笑,“我当你是兄弟,才请你吃糖葫芦的。”
闻言,阿奴抬眸盯着她,忽然俯首,“阿奴是罪奴,不敢与公子称兄道弟。”
“我说是,那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你救过我,算是过命的兄弟。吃吧!”夏雨笑嘻嘻的瞧着她。
深吸一口气,阿奴犹豫了良久,才嗫嚅着接过,“多谢公子。”她说的很轻,很轻。打从自己的身上,印上罪奴的标记,不管是谁,哪怕是最低等的奴才,都没把她当人看。时间久了,连阿奴自己都忘了,她是个人。
没有尊严,没有自我,甚至从出生开始,就没有名字。
她只是个罪奴,卑贱得可以任人践踏,任人宰割的物件。
如果不是赵朔把她从冷巷里带出来,那么此刻,她估计早就死了。不是饿死也该冻死,没有冻死也会被人杀死。
罪奴的命运,除了死,就是生不如死。
握着手中的冰糖葫芦,阿奴的眼底,终于泛起微弱的涟漪。抬头望着夏雨往前走的背影,那个纤瘦的女子,有着一颗赤子之心。
虽为女子,身量纤纤,却大肚能容,容尽天下不平事。
可也嫉恶如仇,纵然爱财,亦取之有道。
蓦地,夏雨顿住脚步,瞳仁骤然收缩,视线死死的盯着高悬的金字招牌。心,骇然漏跳半拍。这三个字,曾经在她的脑子徘徊了无数遍,她不认得字,却强迫自己一笔一划的记住。
赵朔写过一次,她便牢牢的记住了。
没错,是这三个字。
花满楼!
羽睫骇然扬起,握着冰糖葫芦的手,手背上青筋微起。怎么会——是巧合吗?真的是花满楼?真的是花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