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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第1页)

“不信是不是?”林夏从包里扯出一瓶香槟放在灶台上,“看!我够意思吧!还带了一瓶回来给你!”

那是一瓶产自法国的唐·佩里侬香槟,在日本的夜店里有个俗名叫香槟王,漂洋过海来到中国,最便宜的也要2000块以上。笑笑没说错,沈醉就是这样的人,凡他经手的东西,一切都要最好的,他是个厨子,食不厌精,烩不厌细。

“这也是借来的?”白起冷冷地问。

林夏一愣,“什么意思?”

白起忽地关上了冰箱门,“你想要炫耀的,我已经全部理解了。你今晚喝了很贵的酒,和很有钱的人跳了舞,并不代表你踏进了他们的圈子。别人的风光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在他们眼里只是个好看的陪衬。另外,请把这瓶酒拿走,我不想来路不明的东西出现在我的厨房里。”

“靠!”林夏毛了。

酒意忽然退却,最后这句她总算是听懂了!

“你说这是我偷来的?”林夏眼睛瞪得溜圆。

白起不再理她,转身走向楼梯。林夏站在原地把牙齿咬得格楞楞作响,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拎起酒瓶子一闪身追进走廊里。

“有种把话说清楚!”这次林大小姐真是怒发冲冠了,恨不得一酒瓶子拍在白起脑袋上。

白起转过身,默然地看着高举酒瓶的林夏。他什么也没说,可那种居高临下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神,让人浑身的血都凉了。林夏忽然有种感觉,自己在白起的眼里渺小得就像蝼蚁,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总是林夏嚷嚷着要把白起撵出去,可若说配不上这栋优雅老宅的,也许是林夏自己,而不是那个一举一动都气宇凌人的白起吧……

对视了半晌,林夏狠狠地扭头,把那瓶酒顺着窗子甩进花园,踩着细高跟的红底鞋咯噔噔离开。

白起站在原地,直到那个纤细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他转过头,望向挂在屋檐下的一轮皎白的明月,没来由地叹了口气。

死人!死人!死人!

林夏整个人蒙在被子里,双脚猛踹,林家金刀下盘术,“风摆荷叶”、“喜鹊登梅”、“鸳鸯连环”……全当踢在白起身上。

瞪着一双死鱼眼看我是什么意思?我林夏是死是活争不争气跟你有个屁的关系?咱们一不沾亲二不带故,充其量就算是半个室友!你有多大出息?你再怎么牛逼还不是躲在这个人类的角落里开诊所收诊金过日子?你还不如笑笑讲道理呢!我一个三流……啊不五流小演员,我要出名要赚钱要养活自己,我不抛头露面?你当我是尼姑啊?姐姐我就靠你给的那点房租过一辈子啊?哪天你说声不租了卷铺盖走人,我哪儿找人说理去?

说起来这死人对姐姐我的事情怎么会这么上心?难不成……是想追我!林夏忽地从被子里探出脑袋来,隐约有拨云见日的感觉。

这么想也有点道理,看白起一脸禁欲的模样,大概是没见过什么女人,跟姐姐我朝夕相处,不经意间就把我当成心目中的女神了!

可他一个不知道是人是鬼的玩意儿,没有恋爱经验,女神也得过日子啊!女神也得吃饭睡觉放屁拉屎啊!哪个女孩不都是在男朋友面前装淑女,背地再变成抠脚女汉子?白起肯定是见到姐姐我真实自我的状态,跟自己心目中的我对比整个人崩塌了!才说出那么伤人的话来。

想到这里,林夏再度把头埋进被子里。不可以啊林夏!不能再想下去了!小白脸虽然帅得掉马赛克,可又穷又冷还小心眼,动不动就把脸拉得比长城还长,跟这种人谈恋爱纯属自虐啊!找男朋友还是得像沈公子那样,人长得帅不说,事业也好,能赚钱也会花钱,又懂浪漫,唯一的缺点就是看上去有点花心。不过笑笑说男人年轻的时候都是浪子,可只要遇上了自己真正的心爱的女人,就会像焊死在码头上的渔船,再也不会离开。

可像沈醉那样的男人,这辈子还有机会再相遇么?林夏抱着一只毛绒大熊胡思乱想,疲倦如涨潮的海水般席卷而来,不一会就睡着了。

林夏扭头往楼上走去,从昨夜到今天早晨发生了太多事,她得回去睡个回笼觉才能把这些事情想清楚。

宿醉的人反而睡不久,林夏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才蒙蒙亮。胡同里哐啷哐啷,大概是收垃圾的卡车经过。

见鬼!那瓶杜洛儿香妃还在花园里!昨晚是跟白起赌气才把酒扔出去的。万一要是被热心的环卫工当成垃圾收了,那岂不是平白无故损失了两千块!两千块!够买两个a货包包了!

林夏踹开玩具熊,一个鹞子翻身跳下床,拖鞋都顾不上了,赤着双脚跑下楼,大喊着冲进门厅里,“收垃圾的!别动我的包包!”

她呼地推开那两扇雕着玫瑰枝蔓的老木门,清晨的阳光刺进双眼,视线有些模糊不清,感觉有个男人影影绰绰地坐在台阶下。

林夏揉了揉眼睛,看清了那晨光中的背影。

男人背对着林夏,面朝着阳光中盛开的花圃,双臂张开支在身后的台阶上,半坐半躺,仿佛那不是冰冷的石阶,却是一张摆在爱琴海白沙滩上的躺椅,令人惬意。

“没找到包包,酒倒是有一瓶,不过已经喝光了……”他回过头,对林夏微笑着晃了晃空荡荡的酒瓶。

英俊的脸上略有些宿醉后的疲倦,可那双眼睛是错不了的,走遍万水千山,仍旧清澈如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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