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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页)

临川城外细糙轻轻,正是糙长鹰飞时节,但见鹿山之上,观波亭中,一人轻纱遮面执萧而啸,一人手抚金尊洗盏更酌,一人‐‐‐‐狼吞虎咽毫无形象,言默放下手中的螃蟹壳,打了饱嗝,冲放下萧的异人讪讪一笑,接过载淳斟的水酒&ldo;不好意思,我没吃早饭&rdo;其实是言默起晚了,差点误了约定的时辰。

想起早上洪凌那个这是个什么人的怪异表情,言默就想笑,载淳是个难得一见的大美人不错,但对于他这个生在信息发达的现代人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先不说时不时的什么最佳梦中情人调查,就是各类广告也成天在眼前飞,载淳再美他也免疫了。

&ldo;真好喝&rdo;甜甜的也没有什么度数&ldo;这是什么酒?&rdo;言默一脸满足的问载淳。

载淳望着这个只是在初时对她有些须惊艳的人,她虽不敢说自己是当世第一美人,但象言默这种毫不在意自己外貌的人还真是不多,比如异人,载淳回眼看了一下异人,目光有些复杂。

&ldo;这酒,名为祈雨,一开始是用来向龙神求雨用的,后来又多经改造,形成今日的酒中一绝,此酒夏清,春润,冬烈,秋温,每季味必不同,只是酿造不宜,十八年乃成,二十年出韵,三十年可价值千金,五十年为个中极品,六十年味酸酒坏,这壶就是五十年的佳酿&rdo;异人为言默解惑,他实在看不透眼前这个少年,说他是俗人吧,偏又解了自己的题,说他贪图名利酒色吧,偏他好似对载淳不屑一顾,但说不是吧,这人昨天还问自己可不可以退还他与洪凌的五十两金?这个人甚至还迟约,他只怕是载淳题试以来唯一一个迟到的人了吧。看着桌上如狂风过境的碗碟,异人摇摇头,再加一句,毫无礼节。

&ldo;是啊,听说用这种酒祭天犰狳最为灵验,每年七月中旬大王都会向天敬酒,祈求一年的风调雨顺,那时这整个碧落湖酒香四益,堪称奇景。&rdo;载淳笑笑又为言默斟了一杯。

&ldo;祭天敬酒和这个湖有什么联系?&rdo;言默一听是什么五十年的极品酒,更来劲了。

&ldo;哎?言公子不知,大王每回向天敬酒,都会取一百坛祈雨,尽洒入汨河之中,而这碧落湖正是汨河的一部分啊。&rdo;载淳和异人十分惊讶,这三岁小孩都知道吧。

&ldo;啊,啊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喝多了喝多了,哈哈&rdo;言默赶紧打哈哈,看来这里的常识他还怎恶补一下,为防止两人再次提起这个,言默赶紧转移话题。

&ldo;一百多坛都倒水里,真是浪费啊。&rdo;言默又啜了一口祈雨真是好喝啊,老爹你还真是会暴殄天物,罪过罪过,还不如给你儿子我呢!

&ldo;公子所言,请恕载淳无法赞同,对天敬酒乃是为黎民百姓祈福,保佑我北荠风调雨顺,怎么能说是浪费呢?&rdo;

&ldo;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无情,万物自己生长),人定胜天,靠天不如靠自己,龙神?世间哪真有这种东西。&rdo;言默懒懒的,纯当饭后闲磕牙。

异人问言一定,这个言默果然不同‐‐

&ldo;龙神乃上古神物,公子不可不敬,触怒神明会遭天谴的,载淳听闻曾有一个村落因没有定时奉上供品,泥沙倾天而下,埋没的整个村子,有逃过一劫的人说整个村子往下划,好似要把村子拖入地狱似的&rdo;载淳正言道。

言默毫不当回是,这酒他是越喝越好喝,&ldo;子不语怪力乱神,龙虽形于上古,但并非有此形物,载淳小姐可能不知,古时原始社会,分化了各个部族,各部族又以动物为旗帜,随着部族合并,胜的部落把败的部落的旗帜的一部分添加到自己的旗帜上,久而久之形成了龙,鹿角、蛇身、马头、牛尾、鹰爪加起来不就是龙,&rdo;听了我话载淳与异人尽皆陷入沉思,我又接着道:&ldo;至于那个村子,如果我没有猜错,当地应该土质疏松,多暴雨,且该村应该不是建在山脚就是山腰,再加上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导致山体滑坡,才有了那场灾难。&rdo;

载淳心内悚然,不由的重新打量言默,一开始见这个人言谈无礼,只以为是一般的纨绔子弟,后来看他解出异人的题,认为也应该不是他想出来的,那现在他的这翻言论呢?人定胜天,好一个人定胜天啊!在世人把希望寄托于上天的时候,是否想过凡事不如靠自己呢?

&ldo;可是天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你又如何胜过天?&rdo;异人放下酒杯,看着一脸闲适的言默,这个人似乎毫不把自己当回是,却又说出这一番言论,他究竟‐‐‐‐‐‐

&ldo;尽人事而听天命,世间万物种种都有自己的规律,我们只要利用这个规律就可以了。&rdo;

&ldo;好一个尽人事而听天命,今日问君一言,实是平生幸事&rdo;异人言情激动的起身,对言默就一个深辑。

&ldo;哎哎哎,你干吗?&rdo;吓的言默就跳了起来,不明白怎么聊着聊着这个人就对自己行起礼来了。

虽然看不见异人的面色神情,但是从他的行动不难看出他的激动,言默暗暗心惊,自己最不想的就是引人注意,枪打出头鸟啊,看来自己以后还是少说话为妙。

言默苦笑,什么时候自己变的随便说句话就能让人敬佩惊艳的了,看来中华五千年的文化还真不是用盖的,想他言默不过就是个成天想着怎么混日子的学生,没想到还能成为人才中的人才。

这时传来一阵争吵之声,言默秉着闲事莫理的原则,继续喝他的酒,听异人对他刚才那篇话的长篇大论,没想到他还挺能说的,昨天还以为他是个沉默寡言、惜字如金的人呢。

不过他的手还真是好看,白皙但不是柔弱无骨的那种,修长有力,指甲圆润可爱,堪比雨后桃花娇艳欲滴,霎时动人……

&ldo;言兄,言兄?&rdo;只看见那惹人啃噬的红苏手(呃,这句好像是描写猪蹄的。)在言默眼前晃啊晃。

言默反应过来的时候,那手已经被他抓在手里了,言默不禁往异人看去,如果摘掉他的面纱,那里面会是什么怎样的一副容颜呢?

&ldo;言兄&rdo;异人皱眉,示意言默放开他的手。

&ldo;啊,啊,对、对不起&rdo;言默尴尬的收回手,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要被迷的神魂颠倒应该也是载淳才对啊?难道自己被身体的原主人通过身体感染了,不可能,不可能,谁说老子是同性恋儿子也怎是同性恋的!自己喜欢的女人,没错,一定是女人。(言言,以前数学老师教过俺一句话,在你看选择对错的题的时候,一定不要选那个过分肯定的答案,因为那往常是错误率最高的,而且,言言偶写的是bl文,真是不好意思了,你这辈子大概也没有软软的美女可以抱的了,不过偶保证,偶给你找的老公绝对香香美美,世间少有的大美人,除了硬了点不会生孩子,其他的绝对不比美女差,偶决不会亏待你的,偶发誓,偶保证,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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