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书房,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画了幅图,是今天擦肩而过的一个清洁工,阿姨穿着橘色工作服,头发绾得整整齐齐,还别了个蓝色蝴蝶结,又精神又和气,认认真真地打扫着卫生。
周铭喜欢画那些一面之缘的人们,仿佛在追寻什么转瞬即逝的东西,但他从不保存这些画像,也不给别人看,画完就销毁了,对于他而言,更为享受的是画画这一过程。
打好最后的阴影,手腕已经有些泛酸,周铭长长地呼了一口气,把残茶泼了,就去洗手做午饭。
番茄和洋葱切丁,牛腩切成麻将块后冷水下锅,加入姜片和料酒焯水去腥,再用热水冲洗干净后备用,起锅烧油放入蔬菜,炒软后加入番茄酱和生抽,小火把食材煨得咕嘟嘟冒泡,番茄变得黏稠后加入牛肉,加水大火煮开转小火,就可以盖盖焖煮了。
周铭看了眼时间,一个小时就好了。
他活动了下身子,窝在沙发上随便找了个电影来看,两条长腿耷拉着,惬意又舒服。
已有新家庭的父亲偶尔唠叨自己几句,远在他国的母亲几乎不闻不问,手上的产业足够吃一辈子,哪怕不操心不工作,也能舒舒服服地高质量生活,虽然朋友不多,但几个发小都是真心以待,周铭觉得,现在的生活就是自己想要的。
他向来不贪心,也不敢奢望能有什么人相伴,自己在感情路上诸多不顺,总会搞砸,反正有猫万事足,他已经很快乐了。
米饭焖好了,周铭看了眼时间,掀开砂锅的盖子,倒入少许盐和老抽调味,就大火收汁起锅,开始吃饭。
牛腩炖的软软糯糯,一口下去全是洋葱番茄的鲜香,周铭眯起眼睛,再次感叹这才叫生活。
他很感恩。
午睡后,周铭照例去健身房跑步,回到家已经是下午六七点钟了,刚换好拖鞋,就听见了敲门声。
门一开,季云青提着个袋子站在门口,笑吟吟地说:“你好呀,邻居。”
他可能是刚刚洗完澡,头发还带着点湿意,穿着身薄薄的珊瑚绒睡衣,和平日里高领毛衣的冷峻模样截然不同,一副温良无害的居家模样。
“尝尝草莓,我今天去果园里现摘的。”
周铭没太推辞,接过了那一大兜草莓,笑道:“什么时候搬的呀,我都不知道。”
季云青仰着脸看他:“就这两天呀,我东西已经收拾好了,搬家公司一趟搞定,哦,还有衣服没还你呢,我这会去拿。”
说完,他就轻巧地转身回屋,周铭则转身把草莓放在玄关柜子上。
花花已经蹭过来了,围着周铭的腿绕来绕去,隔着门见季云青走来,居然一个箭步窜了出去,就开始翻着肚皮求抱抱,这小玳瑁脾气好得不行,可能是平日里也没怎么见过外人,这会对季云青格外地亲昵。
季云青把衣服还给周铭后就蹲下,一把将花花抱在怀里各种揉搓:“真好啊,有机会的话我也想养猫阿嚏!”
走廊上还是有点冷的,周铭才反应过来,忙侧身请季云青进来坐坐,关上门的时候,一股莫名的想法涌上心头,若是让发小们知道,自己居然这么短时间内邀请季云青做客三次,怕是要被打死吧。
毕竟每次有朋友嗷嗷叫着想来玩,都被周铭给冷脸拒绝了。
算了,就当给花花找个新朋友了。
进屋后,季云青才抽了抽鼻子,继续认真撸猫,大有趁此机会使劲占便宜的感觉,看得周铭哑口失笑。
“没事,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经常来和它玩的。”
反正季云青安静温和能和自己聊到一块,真来做客也没啥,和那群狐朋狗友不一样,所以不会被打死不会被打死一定不会被打死吧。
季云青一脸惊喜:“真的吗?太好了,我从小就喜欢田园猫。”
周铭疑惑:“那你怎么不领养一只呢?”
“不行的,”季云青认真摇头,正色道,“实在不敢,我养什么死什么。”
他这话没掺半点假,打从小学开始,季云青养花花残养狗狗蔫,曾经朋友送他十条小金鱼,被他养了几天后死了二十条——其中一半是新生的小鱼苗,全都翻着肚皮死翘翘,给当时的季云青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心理阴影,无法释怀。
至今除了自己外,再不敢沾染其他活物。
毕竟他过得实在太将就,冰箱里全是速食,平时外卖或者个苹果就能打发,家务全靠智能电器和钟点工,实在负责不了一个小小的生命。
周铭笑着把草莓拿去洗了,红艳艳香喷喷,端出来放在餐桌上,挨着放了洋桔梗的花瓶。
“味道不错呀,”周铭把草莓递给季云青,“季老师在哪儿摘的?”
“城郊一个朋友家,”季云青接过,“不用叫老师,叫我名字就好了。”
也是,都成了门对门的邻居,再一口一个老师先生,也太生分,只是周铭成年后几乎不再认识新朋友,这会儿还觉得有些别扭,就含糊着点头应了。
小玳瑁被季云青揉搓得昏头转向,终于不满地跳上餐桌,开始用爪子扒拉桔梗花,一副猛虎揍蔷薇的模样,周铭忙把猫抱下来,在那小巧的粉色鼻尖上刮了一下,正经道:“不许淘气!”
季云青托着腮,看这花笑得有些不怀好意,虽然没张口,但周铭一眼就开出来这人心里在想什么,就不好意思地说:“经过花店,随便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