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看出什么优点来?那时候的她,绝对和漂亮不沾边。十岁出头,稚气开始脱落,五官轮廓渐渐明朗,眼型完美地复刻了夏旭,眼尾微微上扬,笑起来明媚可爱,用别人的话形容就是“十足的美人胚子”、“潜力股”。夏冉越长大越臭美,觉得他们的话用在身上很贴切,经常对着镜子顾影自怜,偶尔也会跟其他同龄女生做比较,也因此,她很清楚现在的自己有多漂亮。靳司让居然说她丑。她气咻咻地跑回卧室,站在镜子前一照。淤泥被拖出长长的一条,横在脸上,干涸后灰扑扑的,看上去是挺狼狈,但也显得那双眼睛晶亮,耳廓连到颈部的那块肌肤更加莹润白皙。夏冉将这总结为脱俗的美感。更何况,不是有句古话叫“出淤泥而不染”?靳司让什么眼光,会不会欣赏?和靳司让的梁子是在这天彻底结下的,没几天,夏冉找到了他的死穴,准确来说,是他最听不得的字。他讨厌她叫他哥,她一叫,他寡淡的表情会立刻变了味道,就像往无色无味的清水里洒下一小抔鲜红的辣椒粉,迅速变成一碗颗粒沉淀分明的血水,味觉和视觉冲击感极为强烈。对靳司让而言,从平静到生气,只需要一瞬间,从怒火中烧退回心如止水却是一个漫长难捱的过程。夏冉一瞬不停地盯住他看,看他紧绷成一条直线的嘴唇,冷白色的脖颈处显露出的青筋,还有垂落在裤腿两侧暗暗攥成拳头的双手。一副要与世界不公抗争的模样,仿佛下一秒,就会化身为野兽,擒住你的脖子撕咬,你一挣扎或者试图循着机会反击,他那不死不休的势头就会凝聚得越多,将爪牙戳得更深。说不害怕是假的,但夏冉装模作样惯了,余下三分被她的自尊心支配,她不想在他面前露怯,于是扬起下巴笑眼盈盈地重复几声:“哥。”靳司让咬牙警告:“我说过,别这么叫我。”很像电视剧里俗套的对白。但却是十四岁时的夏冉最爱听到的一句话,每回他这么说,她就知道他心里的怒火又蹿了上来,冰川融化成水,将她那张得意洋洋的脸印了进去。同龄人眼里的靳司让成熟、优秀,能激怒这样一个高不可攀的好学生,大概是夏冉青春时代里做过最能值得炫耀的事。气氛陷入一种诡异的对峙状态。靳司让的眼睛直勾勾地对着她,她下巴也还抬着,不避不让地将视线迎上去,非要跟他作对一般,又说:“可我就喜欢这么叫你。”喜欢这个词听笑了靳司让,紧绷的唇线松和些,极薄的眼皮垂落,盖住眼底的嘲讽,“再这么叫我,我弄死你。”他一字一顿的,用了狠劲。夏冉心脏差点跳停,那会是真害怕了,她信靳司让会真的弄死她。毕竟弄死她,是件极为简单的事。最后事实证明,靳司让只会用一张嘴逞强。他喜欢掐她脖子,也总能掐到她毫无反抗之力,明明只需要再加点力气,她就能如他所愿痛苦地死去。可每到紧要关头,他都会突然松手,居高临下地站着,视线倾轧而下,面无表情地看着她靠在墙上大口喘气。后来,夏冉很少再叫他哥,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因为那会方堇已经和靳泊闻分手,让她失去了立场和身份叫他哥。而是因为心疼,心疼多了,容易衍生出别的情感,比如爱意,轰轰烈烈的爱意,见不得光的爱意,饱受诟病的爱意。她爱靳司让,所以舍不得再让他生气难过。然而在她真正爱上他之前,靳司让就彻彻底底地接受了这个称呼,之后喜欢上了这称呼。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夏冉至今记得很清楚。那是在十八岁那年,他们回酒楼前,夏冉用系在腕上的黑色细绳发圈随意扎了个松垮的低马尾,白白净净的脸,也就巴掌大小,一点化妆品不沾。昨晚刚进了趟医院,今天中午继续自杀式的胡吃海喝,气色看上去更糟糕了,孱弱的模样有点像长在湖边飘带状的水草,被微波推扯着浮浮荡荡。她脚步一顿,拐进洗手间,给自己抹了点口红,内敛的枣蜜色,不显半点媚俗风情。回座位不久,林束与何至幸同时出现,在这之前,夏冉听到隔壁不少插科打诨的声音,其中还有靳司让认真应答的声音。“靳法医是桐楼人?”“八岁搬来的桐楼,十八岁以前都在这生活,上大学后没回来过。”“这几年桐楼变化还挺大的,靳法医在生活上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随时可以来问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