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笙苦笑:“写文章的,能救国吗?我自认文笔比不上鲁迅先生,他能以笔为刀,我不行,倒不如干点实际的,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用场,战争总有打完的时候吧,到时候总得重新建设吧?”
沈魄不知想到什么,过了半天,才道:“我还没想好。”
郑笙也能理解,发生这么大的事情,谁能马上下决心?
“我听沈伯父的意思,也想送你出国,但最后去不去,还得取决于你自己。你昏迷这几天,我和外公都给他们讲了你的事情,陈叔也说,当时要是没有你,他可能就没命了,我瞧沈伯父已经对你刮目相看,已经不再把你当成小孩子,你可以放心。”
沈魄不怕老爹要送他出国,他自己要是不想去,总会有一百种办法逃避,可他现在也有点犹豫了。
国家如此,难道一个个都走了吗?
可他如果留下来,又能做什么?
当兵,沈魄很清楚自己不是那块料,虽然现在也成熟了,可骨子里还是那个娇生惯养的沈魄,只怕扛枪不过三天就要倒下。
跟着张元济读书,当个文人?沈魄也知道,自己混个中文系,一开始还是为了追求姑娘,要让他提笔写一首诗,比母猪上树还要困难。
可现在让他去学父亲那样管理工厂,他也不知道从哪里着手。
思来想去,自己留在国内,竟然好像所有路都被封死了。
【你觉得,我要不要出国?】
早已习惯有个人随时随地在他身边,与他聊天探讨,为他出谋划策,沈魄思绪先于言语,自然而然在脑海里问出这句话。
问完,才惊觉失误。
闻言已经不在了。
从今往后,很可能不会再有闻言。
他需要自己去走这条漫长的人生路。
一百年后……到那时,他都一百二十多岁了,别说现在家国飘零,人命轻贱,就算他真能侥幸苟活到战争结束,难不成还能活到变成一百二十多岁的老妖怪吗?
沈魄鼻子一酸,潸然泪下。
郑笙无奈了,他从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像水做的林黛玉一样,自打醒来都哭过几回了?
他正发愁,忽然听见外面楼下传来喧哗声。
郑笙走到窗边往下探头,楼下正有一支舞狮队路过。
这是粤地人的老传统了,每到过年,总会舞狮舞龙,除秽迎新,上海因为是全国性都市,广州商会的人每年也都会请人扮上彩狮,在新年游行队伍里开路。
今年打仗了,前线将士在浴血,市民不管手里有钱没钱,都会节衣缩食给前线送上一点吃的用的,所有人的新年在炮火中度过,自然不可能再有此盛景,平常街坊莫说放鞭炮,便是打个喷嚏,都要小声些,生怕引来误会。
眼前的舞狮队与其说“队”,其实只有三个人,与往常规模相去甚远,一人敲锣,一人打鼓,还有一只“小狮子”在后面边舞边走。
放在从前,看惯了大场面的上海人觉得这就是小打小闹,都不稀得给上一眼,可现在,郑笙发现,除了自己,还有许多人从二楼窗户探出头望下去,脸上带着或许是憧憬的难以名状的神情。
没有人去斥责这支舞狮队的不合时宜,可能此时所有人心里都跟郑笙一样,想从“小狮子”的跃动中,从锣鼓的喧嚣中,窥见从前的热闹,与未来的希望。
长长的街道,原本是几个行人低着头行色匆匆,如今却也都驻足让路,看着舞狮队路过。还有好事的小孩子跟在后头拍掌,仿佛又有了从前几分过年的氛围。
不知怎的,郑笙鼻头一酸,也差点落下泪来。
“以后会有的。”
听见这句话,他扭过头,发现沈魄居然从床上下来,同他一样并肩站在窗边。当然,两只手都拄着拐杖。
“哎哟,你怎么下床了!”
郑笙忙搀住他。
沈魄看着楼下光景,对郑笙道:“以后不仅会有,还会更热闹,这里所有楼房,都会被拆除,变成高楼大厦,战争会被阻挡在国门之外,因为不会再有人敢轻易就把大炮军舰拉到我们家来。”
他指着远处,“你看那里,就那个地方,会有一座美妙的高塔平地而起,每到晚上,星光璀璨,像一颗矗立在东方的明珠。还有那边,会有一大片商场,那里面卖的东西,汇聚了全世界最齐全最新的商品,就连美国,欧洲那些人,都要千里迢迢过来买。”
郑笙摸了摸他的额头:“你莫不是在做梦吧,也没发烧啊?”
沈魄自顾自道:“触目所及,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但放在眼下,没有人能理解吧,没有人觉得我们能做到,没有人觉得,觉得这个国家的人还能站起来,建设成那样。即便是最乐观的人,也肯定想不到……”
郑笙以为自己听明白了,顺着他的话道:“我倒是没怀疑过,泱泱大国几千年文明,要是能给我们几年时间,何愁建不起高楼,可是如今,唉!”
沈魄恍若未闻:“可这些事都该有人去做,光在这里想,有什么用呢?我总得做些什么,哪怕没有大出息,也得让那家伙好好看看,没了他,我照样也能闯出点名堂来,不然百年之后,肯定会被他嘲笑,都已经救书了,都已经参与历史了,怎么还没能留下自己的姓名?”
他喃喃说着,望向楼下渐行渐远的舞狮队,眼睛已经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