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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与子同袍(第1页)

许是在屋顶的时候,望着这满夜的繁星,心旷神怡,楚歌竟在屋顶上睡着了。

第二天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闺房里面,这御龙,许是走了吧。

“小姐,小姐,龙城将军要出征了。”一大清早,红缨便兴奋的跑到楚歌的房门前大声的喊道。

“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楚歌推开房门,和红缨慢慢朝阁楼下走去。

“也不知这龙城将军几日才能凯旋而归,他还欠小姐一件事没做呢。”红缨和楚歌笑着走到庭院当中,这清晨的朝露园,当真是别致。

楚歌没有接话,只是笑了笑,想了想御龙,又想了想御马龙城,这人,楚歌是越来越看不透了,可却觉得越来越有意思。

“红缨,去把我的诗经拿来,今日气爽,想读读诗经。”楚歌坐在小亭子当中,对着红缨说道。

“是,红缨这就去取。”红缨低着头,一溜烟的便朝着阁楼里面跑去,不一会,便抱着一本厚厚的书籍,放在石台之上。

楚歌接过诗经,坐在小亭当中,继续念着自己读了一半的诗。

“小姐,这诗经当中,都讲的是什么啊。”红缨端了两盘点心,一壶清茶,放在楚歌的面前,好奇的问道。

“这诗经涉及甚广,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甚至天象、地貌、动物、植物等方方面面都有提及,就像一本全能的百科全书。”楚歌见红缨难得好奇,笑着解释到。

“我知道了,去年灯会,牧云公子给小姐写的诗,是不是就是从这诗经上摘抄下来的?”红缨似是想起了什么,笑着说道。

“没错,你可还记得那诗上写的什么?”楚歌没想到红缨平日里马马虎虎的,竟然还能记得这些,眼眸里也带着笑意。

“让红缨想想。”红缨坐在楚歌的对面,一只手托着下巴,努力的回想着。

“死什么,执子什么,怎么想不起来了。”红缨似是十分喜欢这句话,一时间却忘了,懊恼的拍着自己的脑门。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楚歌无奈的摇了摇头,果然不能对红缨抱有太大的期望,笑着将那句诗念了出来。

“对对对,就是这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红缨恍然大悟的站起身来,似是有些难为情。

“小姐曾说有一句诗是最爱的,是不是就是牧云公子写的这句?”红缨俏皮的跑到楚歌的身侧,给楚歌倒了一杯清茶,笑着说道。

“自然不是,这句虽好,却不合我心意,这感情,也不是非要这般才好。”楚歌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

“那小姐最喜欢的是哪句?”红缨似是十分的好奇,忙笑着问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修我戈矛。与子同仇。”楚歌听着红缨的话,缓缓站起,认真的念着她最爱的那首诗。

“小姐,这诗是什么意思?”红缨似是十分的不理解,好奇的望着楚歌的身影。

“现在说了,你也忘的差不多了,下次,我在给你讲。”楚歌回过头来,望着红缨,轻笑着说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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