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我说……”洛承书又开口,却突然间似乎变得有点紧张,杨麦转头疑惑地看着他,“你这是怎么了,连话都说不明白了?”
“我想说,我喜欢你。”洛承书很温柔地看着杨麦说。
杨麦笑了起来:“我知道的啊……哈哈……”
“然后,我爱你……”
杨麦脸略微有点变红了:“这个我知道的。”
“而且我知道你也爱我,你不喜欢那些花哨的东西,我也是;你喜欢一个人面对困难学会成长,其实我也是;你有时候很自卑,但又总是满满正能量,你珍惜感情又喜欢孤独,我们这一点也很搭。你善良,这让我觉得那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而且是在我爱你之前就存在的美好。而今有幸我才获得。”
洛承书突然说得很快,看着杨麦疑惑地盯着自己,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所以,我们既然这么合适,又缘分十足的在一起了,你说,我们还等什么!意外那么多,别等了,嫁给我吧。”
如果说刚刚杨麦听见洛承书的话还只是疑惑,此时就是吃鲸鱼的表情了。眼睛瞪得圆圆的,脸颊也微微泛红,一瞬间似乎忘记了呼吸。
“哦,对了,”洛承书好像才想到什么,右手从西服外套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礼盒。然后起身来到杨麦身边,打开,“红宝石,是你的诞生石,我记得曾经你说过希望以后自己心爱的人,用你的诞生石来求婚。”
盒子里,黑色的丝绒上嵌着一枚玫瑰金的红宝石戒指。略微呈椭圆形的深红色宝石被切割十分精巧,灯光下每个侧面都恰到好处的有着红宝石的光彩。深邃又通透的红色,是无烧鸽血红独特的颜色。红宝石周围点缀了一圈碎钻,闪亮的火彩衬托着红宝石,使它的颜色更显得深邃而华美。
杨麦怔怔看着盒子里的戒指,发呆了很久。
“怎么了,不喜欢?”洛承书有些担心地问。
“不,”杨麦仍旧低着头看着那枚红宝石戒指,摇头说,“不,我喜欢。”声音有点颤抖。
然后杨麦抬起头:“我怎么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喜欢红宝石?”
“你是没有跟我说,但是你跟叶安然说的时候,我听见了。”洛承书笑着说,“那次你和叶安然吃饭,我恰好在隔壁桌,不小心听见的。”
“不小心……听见的?!”杨麦哭笑不得地看着洛承书,“你明明就是故意的好么?”
“这都无所谓了!”洛承书笑,“关键是,我是你心爱的人,现在用你最爱的红宝石来求婚了,你要不要同意?要不要嫁给我?”
杨麦仰头看着自己眼前这个眉目好看的男人,忽然喜笑颜开地点头:“要!”然后将自己的左手擎到洛承书的面前。
洛承书心里好像卸掉了一块千斤巨石,两个人互明心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洛承书之前多怕杨麦会反悔,会觉得嫁给自己是一个负担,就在刚刚,她同意了!洛承书从盒子里取出戒指,握住杨麦的手指,很庄重地将戒指戴在杨麦左手的无名指上。
杨麦这期间一直安静看着洛承书的小心翼翼的样子,仿若自己是他手中的一块珍宝。眼前一恍惚见,好像回到那个夏日的夜晚,在海边喝着啤酒听海浪的声音,那个时候,她第一次和洛承书没有隔阂聊天,她说,她喜欢将一样美好的东西视若珍宝又小心翼翼的感觉。
那个时候,他说,他也有那样的东西。当时的她好奇被洛承书这种冷淡的人视若珍宝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是更多的是放心,因为她相信这样的人是有温度的,而有温度的人,就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坏人。
后来,杨麦知道了,洛承书的珍宝是亲情,是友情,当然,也有爱情。
但是,直到方才的时刻,杨麦才真正地意识到,自己竟然真的也是他小心翼翼守护的珍宝,就连那么久以前的小细节,他都一直铭记在心里。洛承书说得对,杨麦不喜欢那些花哨的东西,不喜欢那些哗众取宠的热闹,但这不等于她愿意忽略仪式。
爱情里的女人,只有在仪式感里才能寻找出更多的幸福和满足,获得更多的安全感。这不仅仅是形式,更多的是,赋予爱情一种体面,给这份爱情足够的尊重。杨麦不得不说,洛承书真的太了解自己的一切了。
洛承书看杨麦定定看着自己,脸上的幸福和喜悦明显得如同八月的阳光,也不禁咧开嘴笑起来,微微弯腰将杨麦搂进自己怀中,“周末,我们一起回家,跟你爸妈提亲。”
“这么快?”杨麦不可思议地抬头,“这个周末?”
“怎么,你还不想告诉他们?”
“不不,就是太快了,我现在还不能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