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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就在道格拉斯光荣回乡的几个月之后,他被伊利诺斯州的民主党提名为国会参议员候选人,该州共和党推举的候选人却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他的名字叫林肯。

虽然失足,却没有跌倒(2)

他们在竞选中展开了一系列激烈的辩论,正是这些辩论使林肯为人所知。他们之间的争辩充满了战斗的气味,民众为之激动若狂。没有任何聚会厅能够容纳如此空前的人群,因此他们只得在树丛间或者原野之中举行演讲会。各大报纸都派记者来采访,报纸以巨大的篇幅报道了整个竞选过程,不久,这场轰动的竞赛吸引了全国的注意力。

正是这场辩论,为林肯两年后当选总统做了极佳的宣传。

在竞选前的几个月里,林肯就做了周密的准备。他随时记录下脑子里出现的每一个思想和观念,有时候是写在纸片上或者信封上,有时就记录在手边的报纸边缘,破纸袋上。这些纸头他随身携带,就塞在头上的高顶丝帽里面。然后进行整理,重新誊写,同时口里念出来。林肯就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修改他的讲演稿。

当他的第一篇演讲稿完成后,在一天晚上,他把朋友请到州议会图书馆,向他们朗读这篇演讲稿。他每念完一段,就停下来征求朋友们的意见。这篇讲稿中有几句话,当时为人们广为传诵。

&ldo;一间内部分裂的房屋,绝不可能长久屹立。&rdo;

&ldo;奴役和自由不能共存,我们的政府不应该容忍这样的状态存在下去。&rdo;

&ldo;虽然我们谁也不愿意看到联邦瓦解或者发生内战,但是,我更加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国家这样分裂下去。只要能够实现长远的和平和团结,为之起来战斗是完全值得的。&rdo;

朋友们听到林肯这样的言论,大为惊讶。他们认为这样的言辞过于激烈了,选民们一定会被吓跑的,这简直就是&ldo;天大的傻话&rdo;。

在聚会将结束的时候,林肯站起身来,他向大家表示自己的决心已定,他强调说,&ldo;一间内部分裂的房屋,绝不可能长久屹立&rdo;是人世颠扑不破的真理。

林肯说到:&ldo;这个道理举世皆知。我要将它用简单明白的话说出来,使人民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局势的危险性。我不再改变自己的观点,如今已经到了需要说良心话的时候了。要是有此必要,我愿意为此捐躯。假如我因为这篇演说而失败,那么就让我伴同正义沦丧好了。&rdo;

两位候选人的第一次大辩论于8月21日在芝加哥举行,地点是城外75英里的奥泰华镇。前一天的夜晚,各地民众就纷纷赶往那里。很快,小镇所有的旅店、住宅和马车行挤满了人,周围一英里之内的山谷和低地设满了营地,整个小镇似乎处于军队的包围之中,彻夜灯火通明、人声沸腾。

一辆6匹白马拉的高级马车,载着道格拉斯在城镇之间来回穿行。民众的欢呼声响彻天空。

支持林肯的人也如法炮制,他们让自己的候选人站在一个干糙台上,由两匹白骡拉着在街道里奔跑。后面还有32位姑娘坐在另一个干糙台上,每个姑娘的身上挂一个大条幅,上面写着各州的名字和这样的标语:

帝国的明星在西部,

母亲不能离开土地,

姑娘和林肯心连心。

在会场的中心,委员团、演说家和采访的记者们在人群之中挤了半小时,才走上了演讲台。

有20来个人,竟然爬上讲台临时搭起的木制遮阳棚顶,结果把凉棚压垮了,掉下来的木板纷纷落在道格拉斯的后援委员身上。

两位演讲人坐在台上,不论从哪个方面看,他们都完全不同。道格拉斯身材中等,而林肯却是六尺四寸的大高个。这个大高个长有一副细细的嗓门,声音是次中音;那个小矮个却是男中音,嗓音嘹亮。

虽然失足,却没有跌倒(3)

林肯长得丑陋,而且行动起来笨手笨脚;道格拉斯却举止优雅、态度殷勤。道格拉斯风度翩翩,具有一种偶像的风采;而林肯的外表丝毫没有吸引人的地方,那张没有血色的面孔满是皱纹,充满了哀伤和忧郁。

道格拉斯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外套、皱纹衬衫,下面穿条白长裤,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宽边帽,他的打扮看起来像一个南方农场主。林肯的一身打扮显得十分粗野,而且看起来十分可笑:他身上的黑外套又旧又小;裤子虽然肥大,可又太短,像个袋子吊在他的身上;头上的帽子像是一个烟囱,而且经过风吹雨淋,脏兮兮的。

道格拉斯讲话的时候毫无幽默感,而林肯堪称美国历史上最为诙谐的人物。林肯不断改变自己的话题,道格拉斯却总在重复同样的几句话!

道格拉斯善于虚张声势,好讲排场;他的专车四面插满旗帜,后面还架有一门炮,每到一个地方,大炮就轰响起来,似乎在宣布现在来了一个大人物。林肯相反,他对这些&ldo;烟火爆竹&rdo;十分厌恶,他乘坐的是普通的客车或者货车,手里提着一个旧巴巴的旧绒毡提包,另一支手里拿着一把绿色棉布伞,这只没有把手的伞还用一跟带子绑着,免得它自己弹开。

正如林肯所说,道格拉斯是一个缺乏&ldo;政治理念&rdo;的机会主义者,他行为的目的就是获得成功。而林肯与他不同,他是在为一个原则而奋斗;林肯并不在乎谁赢得选举,他追求的是正义能够得到施行。

林肯这样说:

有人说我有政治野心。可是,上天明鉴,我是多么诚挚地希望根本没有这场与野心相关的竞争。我并不能说自己没有一点谋求荣誉之心;可是,要是今天能够恢复《密苏里折衷方案》,确立我们反对奴隶制度扩张的原则,并且确定对于现存的不公平我们只是暂时容忍,如果是这样,我愿意自己永不当选,而且由衷赞同道格拉斯法官继续任职。

就一个原则而言,我和道格拉斯法官根本就无足轻重,无论我们之中的哪一个能够当选国会议员都不重要;可是,我们之间的论题要比个人的利益重要得多。即使当我和道格拉斯法官离别这个世界之后,这个问题还是会存在下去。

道格拉斯并不在乎奴隶制度是对是错。他在辩论中一再重申只要一个州的大部分居民赞同蓄奴制,那么无论什么时候,任何一个州都有蓄奴的权利。他的口号是&ldo;各州管好自己的事情,不要他人干涉&rdo;。

林肯明确地站在相反的立场上。他在演讲中说:

我和道格拉斯法官论战的关键在于:他认为奴隶制度并没有什么错,而我相信它是错误的,这是我们俩差异之处。

按照他的主张,任何地区只要自己愿意就可以蓄奴。要是奴隶制度没有错,这样当然再好不过。可是,要是奴隶制度是一个错误,为什么还要听任人们去做错事呢?

道格拉斯对奴隶制度是否存在并不关心,在他看来这就好像一个邻居是想在自己的农场种烟糙或者放养牛羊一样,完全凭他个人的意愿。可是,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并不是这样看,他们有自己的是非观念,在他们看来奴隶制度是一件违背道德的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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