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什么嗜好?我想我已经心理变态。
我去看过聪恕数次。如今他真有钱了,一切捏在他自己手中,倒是返璞归真。
聪恕健康得很,只开一部小小的日本车,日常最重要的事是陪他母亲。
他跟我说:“——芷君劝我再读书。”
“——芷君说,男人总得有一份正当工作。”
“——芷君觉得我适合教书。”
我忍不住反问:“这个芷君到底是什么人?”
“你不知道芷君?”聪恕惊异,“你当然见过她。”
“谁?”我一点儿概念都没有。
“她是那个姓周的护士,你忘了?是她看顾我,我才能够痊愈的。”他说。
“呵,是她。”我说。他把荣耀都归于这个护士。
“你觉得她怎么样?”聪恕兴奋地问,“好不好?”
我鉴貌辨色,觉得异样。“很——”我想不出什么形容词,“很斯文。”我对这个周小姐没有印象,她是个极普通的女孩子。但聪恕似乎对她另眼相看。
他说:“我觉得她很了不起,很有见解,我与她相处得非常融洽。母亲也不反对我们来往。”他的语气很高兴。
聪恕的性格一向弱,所以在最普通的女子身上,他得到了满足——至少他还是个富家子,这是他唯一的特色。如果我是这个叫周芷君的女孩子,我也不会放弃这种机会,总不见在医院里做一辈子的看护士。日子过去,总有人有运气当上仙德瑞拉。分别是我这个仙德瑞拉碰正勖家的霉运。
聪恕很快地与周小姐结婚。婚礼并不铺张,静悄悄在伦敦注册,住在他们李琴公园的家中度蜜月。
勖夫人叹口气。“我什么都不反对,聪恕这个人……简直是拣回来的,这个女孩子嘛,只要能生孩子便好。”
我沉默着。
“我真是庸人自扰,”勖夫人笑一笑,“还怕她不肯生?越生得多地位越稳固,就像我当年一样,只怕勖家坟场薄,没子孙。”她停一停,“也没有什么坟场,照遗嘱火葬。”
我还是沉默。
日子总会过去,记忆总会谈忘。
周芷君很快怀孕,满面红光,十个月后生个八磅半重的男孩子。那婴孩连我看了都爱,相貌像足聪恕,雪白粉嫩,一出世便笑个不停,并不哭,勖夫人心肝宝贝地叫个不停,整个人溶化掉,把名下的产业拨了一半过去给这孙子。
周芷君在第一个孩子半岁大的时候又再怀孕,她以后的工作便是生生生,越多越好,聪恕便只会跟在她身后心虚地笑,他何尝不知道他在做些什么,只是他现在也无所谓了,活到哪里是哪里。而他的妻……毕竟还算得体的。
我因为出入“上流社会”,渐渐有点名望,有好几本杂志要访问我,拿我做封面,我拒绝。在香港这种小地方出名,自然是胜过无名望,但是我个人不稀罕。
不过报纸上已经有隐名的文字来影射我,把我说成一个床上功夫极之出色的狐狸精。我一向不看中文小报,是勖夫人看完剪下来转交我的,我们两人读得相视而笑。
也有人来约会我。一半是因为好奇,另一半是因为我本身有钱,不会缠住男人,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冒险被缠上也是好的,因为他们至少都会爱上我的钱。
男人爱凑热闹,做了“名媛”,一个来约,个个来约。我跟辛普森说:“一个礼拜,只有七天,如果要上街,天天有得去,然而又有什么意义?”
“你可以选择一个丈夫。”辛普森提醒。
“呵哈!”我说。
丈夫。
辛普森说:“真正知你冷暖的,不过是你的终身伴侣,你的丈夫。”她把这两句话说得似醒世恒言。
我不出声。
“现在当然有人关心你,就算你病,也还有大把人送玫瑰花,在这十五年内是不愁的,但十五年后怎么办?”辛普森振振有辞,脸上的皱纹都跳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