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斤肉下肚,不但填满了林彻的胃,似乎把他的心也填满了,摸着肚子一脸满足的说道,“公主,吃完我们去干嘛啊?”
囊家真端着奶茶小口的抿着,半眯的眼睛中洋溢着喜悦感,听到林彻的问话,便歪着头思索起来,“我们这是后勤营,这几天倒是没什么行动,等着就行了,所以我们可以去附近玩耍。”
忽笃怯迷思刚刚给自己倒满了第六碗奶茶,听到出去玩,也是兴致勃勃,“好啊好啊,我们出去玩!”
林彻无所谓,“冰天雪地的,我们去玩什么呢?”
“骑木马吧。”忽笃怯迷思兴高采烈。
“木马?”林彻懵了,“有真马为何要骑木马?就算你的小马换给我了,我不信你没有别的马了。”
这里到处都是马,又不是前世,小孩子只能靠旋转木马过过干瘾。
“嘻嘻,西门你误会了,她说的木马和你想的不一样。”囊家真一脸笑意的解释道。
“你等等,我去把木马拿来。”
忽笃怯迷思干脆跑了出去,过了一会,抱着两块狭长的木板回来。
咦,这不是滑雪板么?
林彻大奇,仔细一看,这玩意和前世的滑雪板形状基本一样,不过底部却包裹着皮毛。
“这上面是鹿皮,用狍子和野猪的皮也可以,包的时候毛茬向后,这样一来往前滑动很顺溜,若是上坡之时又不易后滑。”囊家真解释道。
林彻摸着皮毛感受了一番,确实如此,心中不由感叹。
他前世时,滑雪运动开始大热,许多地方相继建成人工雪场冰场,但是技术和器具都是从欧洲引进的。
没想到,原来华夏早就有这玩意了,只是不知道为啥后来就没落了。
溜冰和滑雪,林彻都会,前世为了泡妹子,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学了不少,这时也挺想再次体验一番,“那我们就去骑木马吧。”
于是,忽笃怯迷思就跑出去呼朋唤友,集结了一帮和她差不多大的小鬼头,在侍卫的簇拥下,坐着马拉雪橇出了营地。
这雪橇挺粗糙的,就是勒勒车的车板,卸掉了车轱辘,然后底部两边装上两头略微翘起的木条,只要一匹马就能拉着五六百斤跑得飞快。
要说缺点的话,就是如果雪层太厚的时候,容易陷住马蹄,只能慢慢走。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一处长坡上,这里树木稀少,非常适合滑雪。
林彻将滑雪板绑好,在雪地上走了几步,感觉还不错,然后囊家真递了一根八尺长的木棍给他。
“这是?”
“这个滑杖,上坡的时候当拐棍,滑行的时候调整方向。”
囊家真一边解释,一边双手握着一根滑杖比划着,动作有点像撑竹筏。
林彻明白过来,不过觉得这玩意用着并不方便,于是将它砍断,一分为二,一只手拿一根,虽然比前世用的雪杖更粗更重,将就着用就是了。
这时忽笃怯迷思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个男孩,两人的滑雪动作都非常熟练。
“西门庆,你骑过木马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