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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被抓住裤腰带的王富贵一脸的窘迫。

“有人落水了,大家快来救人啊!”就在李玉芳在河里扑腾喊救命的时候,一道犹如黄鹂的脆鸣声也在牛春花等人的身后随之响起,那是何曼姝的。

村庄离河本就不远,随着何曼姝的声音,一个又一个喜欢热闹的村民奔向了事发地点。

看着越来越多的人奔向河岸,何曼姝满意地把手中简陋的弹弓扔掉,时间仓促,她只来得及做一把一弹而废的弹弓,幸好她准头不错,一弹就把李玉芳这个心思歹毒的女人送下了河。

原剧情里就是这两人毁了原主的一生,现在就让这两个混蛋玩意锁死吧。

“放手,李李知青,你快点放手。”就在何曼姝为原主出了一口恶气之时,河里的王富贵紧张得结巴起来,他的裤腰带快要离开他了。

“救命,快点救救我。”此时的李玉芳哪里还能正常思考,在抓住救命稻草后,她下意识就往对方身上攀爬,同时手中对稻草的紧拽也就更用力。

用力过猛的结果就是‘稻草’从王富贵的手中逃脱,被李玉芳全部拽在了手里。

当王富贵的腰带被李玉芳抢走的瞬间,河岸上的所有人犹如被掐住了咽喉的鸭子,一个个失了声,乱糟糟的声音消失,天地为之一静,这让好不容易攀爬出水面的李玉芳有了看清形势的机会。

此时的大家正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

看着自己!

就在李玉芳预感不好的时候,一道稚嫩的皮猴子声音突然响起,“妈妈,狗蛋叔的小鸟怎么跟我的不一样?”

不一样,不一样!

感受着脸侧的毛扎扎,李玉芳眼睛一翻,直接晕了过去,得了自由的王富贵立刻抢过裤腰带黑红着脸扎起裤头,然后三刨两刨上了岸,上岸的他一副被狗撵的样子消失在了众人的眼中,独留水里晕过去的李玉芳。

到了此时,回神的人们才咋呼起来:“救人,快点救李知青。”

第2章亏心事做多了,小心有鬼……

就在河岸边热热闹闹上演救人戏码时,‘功臣’何曼姝却早已提着菜篮子回了村,肚子饿,先吃饭,一会估计还有得闹,就李玉芳那歹毒的心肠,肯定会祸水东引,她得吃饱了干仗。

大夏天,十一点多的太阳已经很毒辣,这也是何曼姝一叫救人社员们就蜂拥而至的原因,因为到了吃饭、休息的点。

原本六零年还是吃‘大锅饭’的年代,可由于自然原因,在缺粮下锅的情况下,一些公社早就把所剩不多的粮食按人头分给了社员们,‘大锅饭’名存实亡,这也是王家村此时为什么会家家开火的原因。

至于公共食堂的正式取消,何曼姝记得好像是六一年。

也就是几个月后的明年。

取消‘大锅饭’挺好,到时候要想吃得好可就各凭手艺,回想着现代的各种美食,何曼姝心情很好的回了家,她家在村子中间,要路过很多人家,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遇到人。

凭着记忆中的信息,她一路跟村里的社员们乖巧地打着招呼。

而这原本就是原主平时做惯了的。

一路走来,还别说,村庄风景挺好,换作现代,绝对是热门旅游景区,因为铺着青石石板路的白墙黛瓦村落在阳光的照射下正肆意地展现着美姿。

景好,可惜,大多数房屋由于年久与条件的原因,有些残破。

七月,正是稻谷抽穗扬花之时,闻着淡淡的稻花香,何曼姝推开了眼前的木门,门内是一座典型的江南带院落木质结构房屋,一个年约三十五、六,面容清秀的妇女正坐在院落的树荫下‘吱吱嘎嘎’地织着布,那是原主的‘假母’,也就是当年调换真假千金的罪魁祸首。

何曼姝进的这家姓王,她的‘假母’王秀是王家的女儿。

由于丈夫是救王家村全村而死的烈士,所以村里不仅允许王秀带着何曼姝生活在王家村,也按照壮劳力的标准每天补贴母女俩十个工分,算是全村人供养着王秀与何曼姝,这也是原主能读书的原因。

作为高中生的原主此时在家的原因是因为放了暑假,放暑假当然要回家。

听到门扉响,心情很好的王秀很自然地侧头看去,在见到一身清爽,全身没有一点异常的何曼姝时,她的瞳孔狠狠地一缩,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惊讶与无措。

看着愣神的王秀,何曼姝眼里闪过一丝嘲讽:惊喜不?意外吗?等着,彩蛋还在后面等着你。

之所以何曼姝这么讨厌王秀,除了对方是调换真假千金的罪魁祸首,还因为这个王秀根本就不是个东西!

李玉芳陷害原主的事,王秀当然知道,原剧情里,对方不仅早就知道,还在原主被陷害后一力促成了原主嫁给王富贵那个老梆子的事实。

其实按照原主的气性,人言可畏算什么,大不了就是个死,死都不怕的人,怎么可能会嫁给王富贵那个丑鬼。

可惜天不遂人意。

在有心之人的层层算计下,原主最终还是落入了王富贵的手中,丧天良的王秀换了原主,却不真心待之,为了保住自己女儿的富贵,一碗白酒灌醉原主后让王富贵把原主抬进了家门,从而导致了原剧情里原主的身死。

了解剧情,换了芯子的何曼姝对王秀的底细那是一清二楚。

呵,原来人恶起来比畜生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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