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明白她这种感觉。「可是还得活下去。」她说,哪一个女人,不希望自己一帆风顺地长大,离开父母温暖的怀抱,就被自己的丈夫宠爱怜惜,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后庄严地老去?谁会想堕入翻滚红尘、出卖尊严感情,为了三餐饱暖和一处栖身之地而苦苦挣扎,任人耻笑?不甘心冻死饿死,不甘心在街头乞讨,不甘心承受别人的欺凌,是一种错误吗?「听左震说,你在街上流落了一阵子,还吃了些苦头。」明珠啜了一口红酒,「他想让我留下你,但我想,还是分开的好。」锦绣难堪地张了张口,想说什么,终于还是没说出来。「我们没有做姐妹的缘分。」明珠轻叹,「老实说,我不应该把当年荣家的错算在你头上,那时候你还小,懂得什么?只是我发过誓,今生今世和荣家不再有关系。」她语声清幽,神色也有点恍惚,「当年,我和妈被赶出来,除了田叔偷偷塞给我的二十块大洋,身上连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我们千辛万苦从镇江找到上海,想投奔远房表舅,才知道他们一家人已经搬到广东去做生意,都走了一年多了。没有地方住、没有饭吃、没有衣裳穿,妈病得奄奄一息,天天吐血。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那时我居然没有一头跳进黄浦江?「为了讨口饭吃,我做过乞丐、做过小偷,坑蒙拐骗什么都做过;和一群叫化子打架,为了争桥洞睡觉,吃饭店泔水桶里的馊饭;为了挣钱给妈治病,去给洗衣房的老板帮工,还差一点被他强暴。「妈死的时候,瘦成一把骨头,身上的疮疤都烂了,苍蝇嗡嗡地围着她飞……」明珠说不下去了,喉头哽住。半晌才接下去道:「所以,今天的一切,都是我的血泪换来的。我不能慷慨地和荣家的人分享。当我在饥寒交迫中挣扎求生的时候,你们在做什么?你们在大宅子里围炉取暖,喝茶聊天。现在,你们想起我来了,我就得一脸堆笑欢迎你?为什么你们不干脆当那个被赶出门的荣明珠已经死掉了?我现在不姓荣了,我跟你有什么关系?」锦绣噤声不语。这世上,明珠是她惟一的亲人了,可是,她这样痛恨着这个姓氏、这个血缘。锦绣不能怪她,那样悲惨的遭遇、不公平的命运,她为什么不能恨?「这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锦绣道,「至少你现在已经熬出头来,过得很好。就当是做了一场噩梦,醒了就没事了。」明珠摇了摇头。「用用你纯洁的脑子吧,锦绣。做女人,是一步踏错,就万劫不复,翻不过身了。你以为我是向寒川的心上人?你以为今天的荣华富贵可以维持多少年?他的确有钱,不介意在我身上多花几个,可是,也一样不介意花在别的女人身上。对他而言,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十天八天才见一面,从前的妃子等皇上宠幸,也不过如此吧!」「是吗?」锦绣辩解,「可是大家都说,他对你很好。」「他们?」明珠轻轻一笑,无限讽刺,「他们了解什么?你听好,锦绣,对他们那种人来说,你我这样的女人,只不过像个玩物,花钱就可以买到,要多少就有多少。想得到他们的心,那是妄想。」锦绣脸上的神色渐渐冻僵。类似的话,以前百乐门的丽丽也曾经说过。这就是她们共同的命运么?美丽如明珠,,都不能幸免?那么英少‐‐英少他‐‐明珠轻叹一口气,「你喜欢向英东,是吗?」「啊?」锦绣慌忙掩饰,「这个,英少?怎么可能,你想到哪里去了。」「别撒谎了。」明珠看着她,「刚才在那边,你的眼珠子像粘在他身上一样,他走到哪儿,你的眼珠子就跟着转到哪儿。我在风月场里混了十年,什么样的痴男怨女悲欢离合没见过,你还嫩得很,瞒不过我的。」锦绣脸红,像个被当场捉到的小贼似的,往两边瞅了瞅,「那么,请你答应我,千万不要告诉他,也不要让别人知道。」明珠晒然一笑,「我才懒得到处嚼舌根。对了,左震也不知道?」不可能吧,左震是什么人物,他的一双眼连沙子都揉不进,会看不出来?「二爷倒是知道的。」锦绣沮丧地道:「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了。安排我进百乐门,接近英少,还是他帮的忙呢。只是我实在太笨,都这么久了,英少连正眼看我一下都没有。」「是吗?」明珠一怔,「那是我看走眼了。他那么个事不关己就绝不cha手的人,一而再地向我提起你,我还以为‐‐他看上你了。这么说,他是给英少敲边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