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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第2页)

“这样啊。”既然金球做出了这样的评判,阿婵便全然信任的点了点头,“沈浪也被邀请了?”

“他好像是凑巧过来的。”

“据说当初沈浪出名的起始点,就是在仁义庄里被朱七七一指指出——”阿婵沉吟着推断道:“那大概就是现在了。”

“要我说,他也活动的太隐蔽了。”金球不满道,“若不是我们在二十多年后知道了沈浪的名声,就凭他这些年默默做事不留名的习惯,说不定找小白菜的时候就要把他漏掉了。”

但抱怨归抱怨,金球却也没有忘掉正事,他反问道:“那你那边呢?进展如何?”

“进展如何……我跟熊猫儿约好了明天晚上赌酒,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件事情——大概明天就能得到他的生殖基因了。”

“明天吗?好。”金球在心中默默的盘算了一下,“沈浪和熊猫儿之后,如果我们还没有找到其他的小白菜,那么就只剩下一个王怜花了。”

……

近些年来,江湖上人才辈出,除了仁义庄邀约的八大高手与金球所扮演的傅鸣外,也有不少人才不走白道,而在黑道厮混。但论起武功计谋,这些黑道中人丝毫不输所谓的“八大高手”。

丁灵琳就是其中的一个。

这是个女人的名字,似乎是因为她叫丁灵琳,所以身上总是戴着很多铃铛,只要是她出现的地方,人们总会听见铃铛叮铃叮铃的清脆作响。

但若是只是这样,那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江湖中喜欢用铃铛当做装饰的女人并不算少。

而丁灵琳之所以如此出名的缘故,就在于她乃是一位神偷。

只要是她说要偷的东西,就绝不会失手。

明明偷盗最讲究悄无声息,人不知鬼不觉,她却偏偏一身铃铛在夜色中叮当作响。然而人们永远只能听见铃铛远远近近飘忽不定的发出清脆的响声,却完全无法见到她的人影。

谁也看不到她,谁也抓不到她。

这样的武功,别的不说,就说轻功一项,也绝对是达到了独步武林,骇人听闻的地步了。

这么一位万里独行的神秘大盗,谁也找不见她的踪迹,只除了一个人——熊猫儿。

江湖之中人尽皆知,她与天下第一游侠熊猫儿,乃是一对欢喜冤家。

而在熊猫儿的小弟口中,这“欢喜冤家”,一般有另一个代名词——“嫂子”。

拿着阿婵留给熊猫儿赌酒的书信,一群大汉嬉笑道:“嫂子又把大哥的酒葫芦偷走了?”

“谁说不是呢,”有人挤眉弄眼道:“这不留书说大哥想要回葫芦,明天晚上去比酒么。”

有人哈哈大笑道:“这次大哥又是哪里惹她生气了?”

“我知道我知道,大嫂之前就看不过眼大哥年纪不大却偏偏要留满脸胡渣,上次喝酒赢了要他刮胡子,这次发现他又长长了没打理,气的又要跟他比酒了!”

“要我说,江湖上能跟大哥拼酒还能赢的人,也就大嫂一个了,真是奇女子啊!”

说到这里,一群人便唯恐天下不乱的调笑起哄,拍起手来唱道:“熊猫儿,熊猫儿,江湖第一游侠儿,比美妙手空空儿,劫了富家救贫儿,四海齐夸无双儿,偏偏栽在叮铃儿……”

欢歌笑语中,一条人影凌空翻进了人群,没好气道:“你们这群混蛋,大哥被人欺在头上了,倒还兴高采烈的在这唱歌!”

见状,好几人嬉笑着高声回道:“若是别的事情,咱们为大哥上刀山下火海也没有二话,可这是大哥大嫂的家事,咱们可没有办法。”

听他们这么一说,那浓眉大眼的少年原本佯装怒意的脸绷了一下,却还是没绷住的转怒为喜,笑了出来,“少在那里胡说八道!”

这就是熊猫儿。

他年纪轻轻,却已经是黑道上数千兄弟的龙头老大,不少成名已久的大盗,都已被他收服,心甘情愿叫他大哥。

而他的武功虽然不及沈浪,但在年轻一辈的武林新秀中,却已经算是高深莫测——在二十年后,他更是与王怜花,沈浪齐名的一代巨侠。

他有一个酒葫芦,乃是东海磁铁所铸,可破天下暗器。第一次和丁灵琳交手时,就被她夺了过去,从此开始了一段如今还没结束的孽缘。

他自己明明也是做着劫富济贫,妙手空空的勾当,却偏偏三番四次的被丁灵琳偷去身上的葫芦而不自知。

他虽然表面上对丁灵琳气的牙根发痒,心里却实在是心服口服。但对方好像并没有与他和解的意思,反而三番两次逗弄于他,让他实在是无可奈何。

这一年半多以来,她偷走他的葫芦与他约酒也不知到底约了几次,但反正已经有了一个固定的地点。

第二天晚上,熊猫儿依约前往老地方赴约的时候,已经瞧见了那道熟悉的身影,正站在悬崖边含笑望着他了——他们的老地方乃是一座不知名的山峰,这山峰顶端有一片悬崖,倒是正好适合远离人群不受打扰。

坐在上头,遥望明月,对酒大醉,实乃人生的一大乐事。

而瞧见丁灵琳脸上的笑容,熊猫儿的脸上也不自觉的露出了一丝微笑,但他却还是要装作很硬气的说:“你又把我的葫芦偷到哪里去了!”

听他这么一说,丁灵琳便拍了拍自己的腰,声音清脆如珠落玉盘,语带笑意:“你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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