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被称作&ldo;太岳相公(先生)&rdo;的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湖广江陵人(今属湖北),是明代杰出的政治家。
张居正少年得志,12岁进学成了秀才,16岁中举,23岁就以二甲进士及第的身份,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从此便步入宦途。在数十年的宦海生涯中,张居正一向注意观察和思考社会现实中的诸多难题,悉心探究历代盛衰兴亡的经验教训。他曾于隆庆二年(1568年),向明穆宗上了一封《陈六事疏》,试图厘革嘉靖以来的种种弊端。张居正提出的改革主张主要有‐‐省议论(杜绝空言,实事求是)、振纲纪(整肃风纪,严明法律)、重诏令(令行禁止,提高效率)、核名实(严格考课,选拔人才)、固邦本(轻徭薄赋,安抚民众)和饬武备(激发士气,演练精兵)等。虽然在当时的情势下,这些主张一时还未能付诸实施,但从中大略可看出张居正改革的最初蓝本。
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朱载垕去世,太子朱翊钧即位,改元&ldo;万历&rdo;,此即明神宗。稍后,作为阁臣的张居正与宦官冯保联手,逐走了当时的内阁首辅高拱,并在穆宗陈皇后和神宗生母李贵妃的支持下,出任内阁首辅。其时,明神宗视张居正为&ldo;擎天一柱&rdo;,对之极为畏惮,一向言听计从。在朝的文武大臣,对于张居正更是不敢骈肩称雄。故此,万历前期的10年间,张居正独擅威柄,成为明朝最有权势的一位内阁首辅。凭借着自身的权威和宫廷的支持,他雷厉风行地对当朝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一些重大的改革,此即历史上著名的张居正改革。它使得暮气沉沉的大明王朝,出现了回光返照的最后一抹辉煌,史称&ldo;盛明&rdo;。
自万历初年开始的张居正改革,首先是从整饬吏治开始的。此前,张居正目睹嘉、隆时期的吏治腐败,对于官场上因循敷衍的风气早已是深恶痛绝。他曾引用一句俗谚‐‐&ldo;姑口顽而妇耳顽&rdo;。形容官场上的泄沓之风。在他看来,官场中的上下级关系犹如婆媳关系。做婆婆的尽管终日在嘴上唠唠叨叨,但媳妇却是充耳不闻我行我素。这种关系,使得整个&ldo;家政&rdo;显得一团糟糕。朱东润先生在《张居正大传》中,曾以其生花妙笔勾勒出张居正时代明朝政府的工作效率:十六世纪的中国民族血液里,已经渗入因循底(的)成分,&ldo;置邮而传之四方&rdo;,成为一切政令的归宿。法令、章程,一切的一切,只是纸笔底(的)浪费。几个脑满肠肥的人督率着一群面黄肌瘦的人,成日办公,其实只是办纸!纸从北京南纸店里出来,送进衙门,办过以后,再出衙门,经过长短不等的公文旅行以后,另进一个衙门归档,便从此匿迹销声,不见天日。
为了调整积习生弊、颓废不振的上下级关系,万历元年(1573年)六月,张居正推行&ldo;考成法&rdo;,其主要内容是加强内阁的行政和监察责任,提高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的监察职能。六科是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百司相应而设的监察机构,张居正以六科督促六部,以六部督促诸司以及地方抚、按,最后再由内阁直接控制六科,掌握对各级官吏的监察大权。考成法还对六部、都察院等具体行政衙门实施随事考核、事事责成的稽查制度,办事严立期限,不许积压拖拉,通过严格的考勤、考绩,甄别官员的勤惰、贤愚,以作进退、黜免的依据。他还让中央各部衙门将拟办的公事登记造册,分别制定一式三份的收发文簿用以留底、备注和送交内阁查考,严立期限完成,按月检查,每年总结。凡有拖延、积压,均予以严肃处理,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这一严密而又完整的考成系统,将宦官统率六科、稽查章奏权移交内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宦官干政的可能,极大地提高了内阁的权威,使权力集中于首辅,从而加强了号令天下的中央集权。考成法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各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为精简机构、节省政府开支提供了可能。稍后,张居正便下令裁减部院诸司冗官和各省司、府、州、县官,淘汰冗吏庸官,以提高官吏的素质和行政效率。这些为此后张居正推行的各项改革奠定了基础。通过整顿吏治和精简机构,张居正获得了一个效率较高、得心应手的行政班子,为推动经济改革做了组织上的准备。
在整顿吏治的同时,理财是张居正改革的又一个重点。张居正执政之初,就面临着相当严峻的经济形势。隆庆五年(1571年),全国税收总计为250万两,而支出竟达400多万两,整个国家陷入了财源枯竭、入不敷出的竭蹶困境。为了挽救财政危机,张居正从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着手,对帝国财政大加整顿。在节流方面,他起用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后者采用堵塞决口、加固堤防的办法,束水攻沙以使河道畅流。基本上缓解了困扰多年的水患,从而节省了巨额的河政开支。张居正还通过整顿驿递制度,缩减政府每年的大量支出。原来,有明一代在交通干线上都设有驿站,照例对来往官员供应车马食宿。在明初,政府对驿站的管理相对较严,文武百官非军国大事不得使用。此后,使用驿站的条例日渐废弛,几乎所有官吏及其亲属都可以随便使用,这自然增加了政府的开支。有鉴于此,张居正竭力革除驿传之弊,规定官员非奉公差不许轻扰驿递,违者参究,内外各官丁忧、起复、升转、改调、到任等项,均不得动用驿传,以厘革驿递冗费之弊。为了增加国家的收入,张居正还改革税制,清丈土地。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一首民谣说:&ldo;富家得田贫纳租,年年旧租结新债。&rdo;反映了是土地兼并和赋役负担的严重不均。此种状况的后果,必然使政府实际征收的赋税日益减少。针对这种情况,张居正下令重新丈量全国的土地,清查漏税的田产,并责成官吏追缴欠税。为了获得经验,他于万历初年先在福建作试点,接着又将在福建获得的丈量经验加以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对各类田产的清丈。他任用张学颜制订《会计录》和《清丈条例》,颁行天下,限令3年之内各地要把清理溢额、脱漏和诡寄等项工作办妥。果然,经过3年的土地丈量,查出了大批隐漏的征粮地。据统计,到万历八年(1580年),全国查实征粮田地达7013976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300万顷。朝廷的赋税收入也因此而剧增。在此基础上,张居正实行了赋役改革。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通令全国实行一条鞭法‐‐将力役合并田赋征收,一律交纳银两;以州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各地方官直接征收,以减少种种弊病。另外,张居正还将推行考成法与征收赋税结合起来,规定各级官员追缴欠税不到90%者,要分别给予处分。这种以行政措施督缴赋税的做法,不仅促使地方官僚如数完成了当年的税粮,而且还清查出许多豪户地主的陈年积欠和规避的钱粮,使得国家的税粮显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