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在大兴党狱、翦除功臣势力的同时,又将自己的儿子封为藩王,企图依靠封建藩王保持政权的长治久安。他分封诸子为藩王,主要是捍御外患,襄辅王室。对于前者,当时边防的重点在于对付北元蒙古势力,故而沿着长城内外,明初择其险要之区分封了9个藩王。其他分封内地的藩王,则分驻各省要冲,世袭镇守。他虽然对藩王也做了不治民事、不授封土等等限制,但他惑于封藩能收到羽翼朝廷、巩固边防的作用,便日益加重藩王的权力。在政治上授予藩王自置官属及移文朝廷索取奸臣的权力,甚至出兵&ldo;清君侧&rdo;的特权:经济上赐给他们大量良田与巨额禄米;军事上则拥有护卫甲士,少者三千,多者数万。随着诸王权势的膨胀,与中央政府的离心力量愈来愈大。及至朱元璋一死,由分封制种下的恶果,随即使得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由隐蔽转为公开。在他死后不久,就发生了&ldo;靖难之役&rdo;。夺取建文帝皇位的不是朱元璋先前耿耿于怀的功臣宿将,而是他亲自培植起来的藩王,这是&ldo;雄猜好杀&rdo;的朱元璋所始料未及的。朱元璋惩治贪污据说,洪武时期的大臣在每天早朝前,定要与妻子诀别,安排好后事,犹如上法场一般,意谓此去凶多吉少。下朝后阖家欢悦,庆贺又活过一天,真是&ldo;度日如年&rdo;。有经验的大臣都知道,上朝时朱元璋将玉带高抬在胸前,即表示心境平和,不会轻开杀戒。如果将玉带按于腹下,肯定怒火中烧,当朝必有不少人难逃杀身之祸。生活在当代社会的人们恐怕永远也难以体味&ldo;伴君如伴虎&rdo;的悲凉!
第二章
清代学者赵翼在其《廿二史札记》中有《朱元璋重惩贪吏》一节,其中转引明人笔记《草木子》的内容,特别讲到明太祖朱元璋将剥皮作为惩办贪官的重要刑法之一。朱元璋为整肃吏治,杜绝贪污,鼓励平民百姓申诉揭发。凡查实贪污款额在白银60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之后,仍要剥下其皮,填充干草,制成人皮草囊,挂在公堂之上,以起到触目惊心的效果。在各个地方衙门的左侧,修筑一座庙宇,一方面祭祀土地神,一方面作为剥取人皮的专门场所,号称&ldo;皮场庙&rdo;。
数百年之后,我们仍不难想见,当年在人皮革囊相伴下明朝官员的惊恐心境。贪污腐化固然十分可恶,但这种剥皮的惩治手段恐怕也是空前绝后的。这大概是历代惩办贪吏的一个最极端的表现,这种过激方式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朱元璋对贪吏的切齿痛恨与其本人的阅历分不开。
创立元朝的蒙古人武功之盛可谓超迈古今,他们横扫亚欧大陆,创建起疆域空前的大帝国。元朝创建后,也许是出于对自己武力的过分自信,蒙古族统治者忽视了征服与治理之间的天壤之别,&ldo;以马上得之,又以马上治之&rdo;,其固有的社会组织根本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又不注意创建与健全相应的制度与机构,由此导致统治秩序的脆弱与紊乱。在元世祖忽必烈死后,政治危机时常将帝国推向风雨飘摇、动荡不宁的境地。最突出的又最激烈的冲突便是皇位之争。蒙古族与色目大臣拥有兵权,公然参与皇位之争,互相屠戮,混战不休。据粗略统计,从忽必烈去世到元顺帝即位,在40年的时间里,有10位皇帝走马灯似的粉墨登基。这种兵戎相见的皇族恶战,对元朝统治秩序及社会伦理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皇位往往被称为&ldo;国本&rdo;,也就是保证封建王朝正常运转的轴心,对皇帝的忠诚与尽职尽责又是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石。皇位缺乏稳定,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的躁动不安。与此同时,挥霍奢侈之风在元朝皇室及贵族中间盛行,其程度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
元朝最高统治集团的内讧和肆意妄为,从根本上决定了元朝官府的风气。元朝政府公开卖官鬻爵,按官位高下各有定价。这些上任的官吏自然将任职作为巧取豪夺的良机,货贿公行,&ldo;惘然不知廉耻为何物&rdo;。各级官吏巧立名目,公开索要,如下级参拜上司就需交拜见钱,无事白要为撒花钱,逢节则索要追节钱,庆贺生辰则要生日钱等等,名目繁多,不一而足。就连负责纠察百官的肃政廉访司的官员进入衙门后,也根本不问政事与百姓疾苦,只是带着手下检称地方官员奉送的银两,而奉送的银两数量就直接决定着官员的宦途。官场如同市贩,政治腐败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皇族、权贵及各级官吏的挥霍浪费及贪污腐化都是创建在搜刮民脂民膏的基础上,时有民谣云: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
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
贼做官,官做贼,混愚贤。
哀哉可怜!
地方官吏为满足自己的贪婪及上司的索要,如狼似虎地搜刮民财,敲骨吸髓,无所不用其极,在平民百姓看来,这些冠冕堂皇的官员同那些打家劫舍的强盗一样凶残。层层加码的盘剥与敲诈使亿万平民陷入了水深火热的深渊,明太祖朱元璋就是元朝残暴统治的无数受害者之一。
洪武十一年(1378年)四月,身为万乘之尊的朱元璋已是苍颜皓首,但依然无法忘却童年悲惨的记忆,特撰《御制皇陵碑》文,真切地记录了他童年的遭遇,这篇自传性质的文献至今读来仍令人心中充满酸楚:昔我父皇,寓居是方,农业艰辛,朝夕彷徨。